散發弄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土地,這就像和外國的關係一樣。
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切諾基人拒絕服從佐治亞州的法律,而佐治亞州則拒絕執行聯邦最高法院的裁定。1830年底,佐治亞州議會立法,禁止白人未經州政府允許進入印第安土地,這個法律的動機是不讓傳教士去鼓勵印第安人反抗州政府。結果就有十幾個傳教士被逮捕關押起來,但是多數在保證不再違反佐治亞法律以後就得到了州長的赦免。可是,一個叫SamuelWorcester的傳教士寧可坐牢也不願接受州長的條件。他向聯邦法院申訴,要求他的自由。這個案子,“Worcester對佐治亞州”最後打到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作出了對佐治亞州政府不利的裁決,指出根據聯邦憲法和法律,佐治亞州沒有管轄印第安事務的權力,佐治亞州對印第安區域的干預是非法的,必須馬上停止。
在得知最高法院的裁決以後,傑克森總統說了一句歷史上很有名的話,幾乎在所有有關的歷史書裡都要重複。第一個平民總統傑克森,表達了他對於這個制度本身的輕率,他說:
好啊,約翰·馬歇爾作出了他的裁決。現在,讓他去執法吧!
不幸的是,最高法院在作出這個裁決後進入休會期。傑克森總統和佐治亞州政府對最高法院的裁決既不公開抗辯,也不實行,事實上讓這個裁決胎死腹中。傑克森總統一方面勸佐治亞州政府釋放被捕的傳教士,一方面讓國會里和切諾基人關係較好的議員出面,勸切諾基人接受西遷的交易條件。
1834年2月5日,傑克森總統在白宮會見切諾基國大頭人約翰·羅斯。約翰·羅斯是愛爾蘭人後裔,只有1/8的切諾基血統。當時的聯邦政府對西遷計劃一直抱有希望,也因為切諾基的首領並不是一口回絕,而是在價格上有爭執。羅斯讓傑克森總統的計劃屢屢受挫,因為他對聯邦政府的西遷計劃開出來的價格,是2;000萬美元再加以前違背協議的補償。這個要求使得傑克森總統非常惱火。他指責大頭人羅斯等人已經成為切諾基人中的一個自私的精英階層,他們只想利用這個機會,犧牲切諾基人的整體利益,以尋求更大的權力與財富。
1835年12月29日,傑克森總統的專員繞開羅斯大頭人,與願意妥協的切諾基領袖二十餘人,就在這裡,切諾基國首都新埃喬塔,簽下了西遷的條約。這一條約規定,切諾基國將出讓他們在密西西比河東岸的所有土地,以換取聯邦政府在西岸提供的同樣面積的土地,同時,切諾基國獲得500美元的補償費,和30萬美元的安家費。
簽署條約的切諾基領袖認為:雖然族人反對搬遷,在條約上簽字會招致怨恨,但是這樣的交換條件對切諾基的生存是有利的。切諾基領袖梅傑·利基在簽字後說,“我簽署的是自己的死亡證書”。
1839年,主張簽署條約的三個主要切諾基領袖,利基父子和《切諾基鳳凰》的編輯Elias Boudinot,在切諾基人西遷以後被仇恨的族人暗殺。
切諾基國議會以79比7透過了西遷條約。不久聯邦議會就收到14;000個切諾基人的抗議,人們不願意離開故土。可是,聯邦參議院最後還是以31比15透過條約,剛剛達到法定的2/3。1836年傑克森總統在協議上簽字,並且給出2年時間,用於切諾基人的撤離和搬家。2年過去了,沒有人搬離。1838年5月23日,條約正式生效,聯邦政府和佐治亞州的軍人和民兵強行執法,強迫切諾基國執行條約西遷。
第一部分 走路(一)眼淚之路的起點(4)
四、眼淚之路
於是,在佐治亞州民兵和聯邦軍隊的逼迫下,切諾基印第安人被迫踏上了西遷的長征。
這是一條非常悲慘的路途。在長達800英里的路上,總共遷移的18;000名切諾基男女老少中,有4;000名由於旅途艱辛和冬季的疾病,死在路途中。所以,它被叫做“眼淚之路”。
在他們離開以後,新艾喬塔,這個曾經興盛了13年的小鎮迅速衰敗。鎮上本來就只是一棟棟的木頭房子,人去樓空之後,房子很快開始坍塌,又漸漸被四周蔓延過來的樹木野草淹沒了。
在我們特意尋訪新艾喬塔之前,我們找了一些介紹資料,才瞭解到整個西遷協議的細節。作為一個歷史旁觀者來考察這段歷史,我們發現,從法律上來說,似乎並沒有明顯的違法“漏洞”,從交易的條件來說,也不可謂不寬厚。在俄克拉荷馬,切諾基得到的同樣面積的新土地並非不毛之地,500萬美元的補償費用和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