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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多的人都聽命於我了,只有一個人例外。這位同學儘管跟我不沾親也
不帶故,但卻與我同名同姓。其實這也沒什麼希奇的。我雖然出身貴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
普通的名字一樣,根據時效權利,似乎隨歲月的流逝,這名字早已為平民百姓所擁有。在這
裡,我自稱作威廉。威爾遜,其實是個跟真名相差無多的假名字。“江湖”——按我的同學
的措辭——之中,惟有那個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課堂裡的學習方面、在操場上的打鬧
和運動方面跟我較勁兒,才敢拒絕盲從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於我的意志——說真的,無論
我在哪方面武斷地發號施令,他都敢橫加干涉。如果說天下有什麼至高無上的絕對專制,當
屬少年時代的孩子王對唯唯諾諾的夥伴的專制。
威爾遜不服氣我,這讓我很是困窘。儘管在大庭廣眾之下,我肯定會虛張聲勢,不吃他
那一套,可越這樣,我在私下裡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認,他能那麼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
這證明他確實比我厲害。如果不想被他打敗,就必須進行長久的鬥爭。其實,他比我厲害也
好,與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個人承認,不知怎的,同學全然看不出這一點,甚至連一絲疑
心都不起。說真的,他和我較勁兒,尤其是放肆而又頑固地跟我作對,雖然尖銳,但更其私
密。看起來,他既缺乏與我作對的野心,又少有激情四射的性子。我反倒佔了上風。他和我
較勁兒,或許純粹出於一時性起的慾望,以阻礙我的專橫,讓我感到驚訝,或者讓我剋制自
己。有時我留意到,他傷害我、凌辱我、反駁我時,極不合適地夾雜著一種柔情,的確令人
討厭到極致,我心裡就不由升騰起愕然、自卑與憤怒的感覺。我只好這麼想,他之所以有這
種特別的舉止,不過因為他極端自負,想擺出一副以保護人自居的庸俗樣子罷了。
或許,正因威爾遜舉止中的這點親熱,加上我們又同名同姓,剛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
以,在高年級裡就流傳開我們是兄弟的說法了。高年級學生對低年級學生的事情,很少認真
查究。其實,威爾遜和我家壓根一點關係都沒有,這一點,我在前面說過,我應該是說過的。
如果我們是兄弟,那麼準是雙胞胎,因為在我離開勃蘭斯比那個學校後,無意中得知,同名
同姓的那個人生於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這真是驚人的巧合,因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
的生日。
儘管威爾遜總和我較勁兒,可似乎有點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無可忍的反駁精神,雖然
令我時時感到焦慮,卻沒有勾起我對他的恨意。我們自然是幾乎天天吵架,可當著人的面,
他總是讓我贏,可一邊又能想辦法讓我感覺到,贏家應該是他。不過,由於我的自尊心以及
他那份真正的尊嚴,我們總是保持著“泛泛之交”,與此同時,我們有很多地方又性情相投。
這讓我意識到,可能是我們所處的位置,才是我們成為朋友的障礙。要想給我對他的感情下
個定義,那真是太難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這感情錯綜複雜,一言難盡——有幾分任
性的仇視,卻也並非仇恨;有著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卻又好奇得心神不寧。
對道德家來說,倒沒必要補上一句,我和威爾遜是難分難捨棄的好同伴。
無疑,我和他的關係很反常。所以,我對他不遺餘力的攻擊——攻擊很多,明的暗的都
有,總是表現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罵,而非清堅決絕的敵對。但我的玩笑,卻總刺痛他的心。
不過我在這方面縱然是煞費苦心,機關算盡,也難免有閃失的時候,因為那同名同姓的人,
天性謙遜、寧靜、嚴肅,表現在欣賞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話上,他那份嚴肅真叫無懈可擊,無
論如何都是絕對不肯被人嘲笑的。說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個弱點,他身上有個特徵,
或許這是先天性的疾病——我的對手的咽喉器官,或者說發音器官有毛病,無論何時都提不
高嗓音,總像是微弱的耳語。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樣被他逼得黔驢技窮的,從不就此傷
害他;我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