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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啟動,穿過一個岔道口,向北行駛,垃圾箱被遠遠甩在身後,漸漸地在韓印不住回望的視線中變得模糊,那雙眼睛的感覺也好像隨之消失了。它到底存在過嗎?韓印也說不清楚。
第二個拋屍地點在一家大型百貨商場的正門口。
商場對著一條大街,大街比華北路更為寬闊,周圍多是商業性質的大廈,車流來往更繁忙,顯然這是一條城市主幹道。
案件卷宗顯示:1996年這裡還是一片建築工地,兇手將一個藍色雙肩揹包拋擲於此,包裡裝著死者的各種碎骨。而年初“1·4碎屍案”,兇手拋在這兒的垃圾袋裡裝的也是死者的骨頭。
“這裡距離華北路能有多遠?”韓印望著來時的方向問。
康小北指著街道回答:“這條路叫廣城路,距華北路應該不到一公里,有七八百米的距離吧。”
韓印點點頭,對著大街凝神片刻,又左右看了看,說:“走吧,去下一個地點。”
車子再次啟動,繼續向北,這次用的時間要稍微長一點。
第三個拋屍地,是在一個陳舊的住宅小區旁邊,確切地點是小區和馬路之間的行人道上一棵大梧桐樹下。住宅小區靠近十字路口,街邊路牌指示,這裡是左水路。從安全形度說,這個地點也不是拋屍的好選擇,十字路口,視野開闊,容易被目擊,不過,風雪之夜就另當別論。
“1996年‘1·18碎屍案’,兇手將死者的一些衣物和大部分內臟拋擲在這兒,衣服疊得很整齊,內臟也規整在一個塑膠袋中,這些東西都是用死者的紅色外套包裹的。而‘1·4碎屍案’中,兇手好像刻意要與自己先前作過的案子保持一致,黑色大垃圾袋裡面也裝的是死者的衣物和內臟,衣物也同樣疊放得很整齊,內臟規整在一個小的黑色垃圾袋裡。”
康小北確實對案子非常熟悉,兩起案子的細節描述與卷宗絲毫不差,看來小夥子不僅機靈,也很敬業,葉曦安排他協助韓印絕對是煞費苦心。
他剛剛說,兇手在兩次作案中,不僅在拋屍地點而且在內容上也竭力保持一致,這一點韓印開始就注意到了。那麼將這種刻意所為與高風險拋屍地的選擇放在一起來看,整個拋屍的意義絕對不僅僅在於躲避追查,它可能更多的是意味著某種快感。
“這裡距前一個地點有多遠?”韓印沉默半晌問道。
“至少有兩公里。”康小北答道。
韓印點點頭,衝車子走去,康小北明白這個地點勘察結束,乖巧地跑步上車,發動起車子。
車子由左水路繼續向北,一路開到江邊。
此江為古江,貫穿城市東西,將城市分為南北兩大區域。江南為主要城區,相對發達繁榮,江北為鄉鎮,山巒眾多,旅遊景區豐富。兩起碎屍案的第四個拋屍地,便在位於江北的一個叫做虎王山的風景區內。
汽車開始沿著江邊向東行駛,韓印放下車窗半轉頭注視著江面。漆黑的夜,抹黑了江水,江面暗黑一片,只聞得江水滔滔作響。
一陣冷風拂面,韓印驀然心思一動:“1·18碎屍案”收集的屍體碎塊並不完全,缺少骨盆、生殖器等部位,難道會被扔在這裡嗎?
“這裡距離左水路有多遠?”韓印皺著雙眉望向江面問道。
“三公里左右吧。”
康小北稍微估算了一下說,他有些搞不懂韓印為何一直要糾纏幾個拋屍地之間的距離,不過他也明白,韓印既然問了那一定有他的想法。
說話間,江面漸漸有了些亮光,韓印轉回頭,已經能看見那座聞名已久的古江大橋。大橋橫跨天塹之上,蔚為壯觀,更有千盞明燈,交相輝映,宛如一輪明月掛於天際。
汽車拐了個彎,經過橋頭武警崗亭,駛上大橋。
大橋承載著連通城區南北的重任,也是城市標誌性風景區之一。此時夜已漸深,行人道上仍不乏遊覽的人群,各種車流也魚貫穿梭著。韓印好像對混雜在車流中的公交車特別感興趣,眼睛隨著車來車往,若有所思,康小北本想指引一下橋上的風景,見此也只好作罷。
下了橋,視覺上頓覺昏暗,江北的規劃果然比江南要稍遜一些,連路燈也暗卻不少,倒是透著異常的寧靜,以至於睏意漸漸向韓印襲來。
昏沉沉的不知過了多久,韓印感覺一陣顛簸之後,車子停了下來。他睜開眼睛,就著還未熄滅的車燈,見車頭前立著一灰白色大牌坊,中間正門門楣上,繁體字書寫著“虎王山風景區”。
夜色深沉,山風格外大,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