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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明秋毫的家世不好,農村出來的,手頭拮据,所以每次出去的花費,我都爭著給錢,可他卻執拗地自己掏錢,雖然花多少錢我不在乎,但他的這種做法,還是令我感到很開心,不管這個女孩子多麼有錢,多麼獨立,總是需要一個男孩子呵護的。尤其是後來我知道明秋毫的那些錢都是他在學校飯堂、圖書館等地方透過勤工儉學賺來的,我就更感動了。
知道我跟明秋毫戀愛之後,悅兒跟小晴都勸過我,說我們倆不合適,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我自己非常清楚,我們倆都是彼此深愛著對方,而且愛情本身就不是去愛一個完美的人,而是去接受他和我一樣,是個不完美的人。我們都不完美,都有太多的缺點。然而,也正是這些不完美、是愛情的千古荒涼與滿目瘡痍使我心懷感激,伸出一雙震顫的手,去撫愛那個看到我所有缺點卻依然如此愛我、甘願和我相依相伴的人,不是嗎?
興許是天意弄人吧,在我們大學畢業後,本來計劃步入婚姻殿堂的,可爸卻帶來了一個噩耗。
我已經有未婚夫了,而且是娃娃親,對方是我從來沒見過的一個人,跟我一樣,帶著塊白玉。
當時我就瘋了,說什麼也不同意,對本來就沒什麼好感的爸愈發的討厭,一句話都不願多說。
我已經跟明秋毫商量好了,爸要是再逼我成娃娃親,我們就離開寧州,到一個陌生城市生活。
可爸的狡猾遠遠超過我的估計,他拿出了我媽生前的一個日記本,媽娟秀的字跡既模糊又清晰地寫在上面:希望看到我女兒與小七結婚。看到這句話,我妥協了,我不敢也不能忤逆我媽的遺願,所以我去跟明秋毫商量,先答應這門娃娃親,然後再想辦法離婚。明秋毫聽完,忽然變成了一個我從來沒見過的陌生人,面目猙獰,雙眼通紅,彷彿要將我生生撕碎。
那天,明秋毫打了我,我嘴角都出血了,還罵我賤貨。
我哭著離開,傷心地不是明秋毫打我,而是他蠻不講理,不懂我的心。
可沒過幾天,明秋毫又像一條狗一樣,哭著跪在我面前,求我原諒他,還說他不是人。
我當時也是被愛情矇蔽了眼睛,就原諒了他,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