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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廷禮抬起一隻手,撫摸了小鹿的腰:“越是老,越羨慕你們這幫年輕的。”
然後他又問:“小鹿,你接下來想幹什麼?閒有閒的活法兒,忙有忙的活法兒,反正乾爹總是依著你。”
小鹿筆直的站著,望著鏡中的程廷禮答道:“我既然學了幾年軍事,如今回來了,就還是想從軍。”
程廷禮微微偏臉,嗅了嗅小鹿的頭皮:“沒問題,乾爹手下幾十萬的兵,只要你有本事,乾爹就提拔你。”
小鹿知道自己這位乾爹是個什麼貨色,不過乾爹和程世騰又不一樣。乾爹沒害過他,而他除了乾爹之外,也真的是再無親人了。
“我沒別的念想了。”他對著鏡子開了口:“只要乾爹信得過我,我就一定好好幹。”
程廷禮側臉對著他一笑:“什麼叫‘沒別的念想’?”
小鹿扭頭正視了他的眼睛:“我光棍一個,沒牽掛。”
程廷禮盯著小鹿的大眼睛,世上竟真能有人長出這麼美的一雙眼睛,讓程廷禮幾乎感覺不可思議。總而言之,這是老天厚待他,讓他的鹿副官重生又還了魂。
他三十多歲的時候,分外混蛋,活活逼死了鹿副官;現在他已經年過半百,脾氣秉性柔和了許多,自信不會再把小鹿也逼上絕路。
“城外有個新兵營。”他和聲說道:“我先給你放個連長,若是你能把那百八十人管好了,我再升你的官。”
小鹿聽聞此言,登時喜悅得想笑,然而太久沒有笑過了,他臉發僵,一時竟是沒笑出來。
一夜過後,小鹿啟程出城了。
大少爺大大的埋怨了父親,認為父親不該把小鹿放到那種野蠻地方去。程廷禮不動聲色,看兒子也是自己的競爭對手,若不是當初兒子一腳踢廢了小鹿,自己還真是佔不到上風來。
程廷禮好色,為了“色”,他可以暫時忘記自己的年齡和身份。
第一卷完
【第二卷 所遇何人 】
☆、第四十二章
程廷禮所說的“天津城外”,是個界限模糊的範圍,因為在他看來,只要出了天津不離河北,那麼除了北平之外,其餘全算是天津城外。
於是小鹿抱著出城的心啟了程,一路北上又北上,差點進了察哈爾。
在察哈爾與河北交界處的一座小縣城裡,小鹿以著連長的身份,給自己安了一份家。
他這家是一座不甚地道的四合院,正房三間,東西各有一間廂房,正房後方就是後院,坐落著廚房和柴房。房子是如假包換的青磚大瓦房,放在這縣城裡,就算很不賴了,只比營長那一套借來的兩進大院子略遜一籌,不過連長遜於營長,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雖然這連長乃是省主席的乾兒子。
在這一座清清靜靜的新居里,小鹿過得很快樂,是暗暗的快樂,表面還是很嚴肅,彷彿怕自己笑大了會引人注目一般。三間正房,中央一間做客廳,只擺了一套桌椅;東西兩間,一間充當書房,另一間則是臥室。書房永遠是窗明几淨的,靠窗的木案子上,一邊擺著整整齊齊的一摞書籍稿紙,另一側放置了個圓滾滾的土陶罐子,罐子裡面蓄著清水插著野花。兩隻小書架靠牆立著,不多的幾本書,全是他從日本帶回來的,按照書脊的顏色分類擺放。書架上房的牆壁上,掛著一把武士刀,此刀長度有限,鋼口也不好,堪稱是華而不實,不過因為刀鞘實在是“華”得可愛,所以也被小鹿當成了裝飾品使用。
書房是這樣素淨了,臥室也是同樣的風格,只有床和兩口衣箱,以及一副衣帽架。衣箱蓋子上擺著一面鏡子,此鏡面積甚大,帶著活動的鏡腳,照理來講是可以立著照看的,然而因為頭重腳輕,立足不穩,所以大部分時間裡,小鹿都讓它保持著平躺的姿態。
三間屋子,都是他的,外無敵人,內無友人。小鹿終於清淨了,清淨得簡直恨不能關起房門狂笑一番。夜裡他讓人給自己預備一浴桶的熱水,自己坐在水裡想怎麼洗就怎麼洗,有時候洗得太得意了,他情不自禁,會扯著嗓子唱日本演歌。他是啞嗓子,調門很低,並且是想提高也提不起來。哼著演歌那哭唧唧的調子,他一邊搖頭晃腦的給自己打拍子,一邊往自己身上撩那已經不大熱的洗澡水。
這個時候,鹿連長的左膀右臂,就要從東西廂房中鑽出來,抱著膀子做側耳傾聽狀。聽著聽著,左膀右臂之一低聲說道:“這是學驢叫呢?”
左膀右臂的餘下之一聽了這話,黑臉沉得賽似鐵板:“不要亂說。”
此言一出,先前那位就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