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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古怪的念頭讓我來了精神,我突然想道:等我老了的時候,當妻子向孫子講起田螺姑娘的故事,我要把那小屁哈抱在膝蓋上,告訴他:很多年以前,我遇見過一個專給我惹麻煩的田螺男。。。。
我就是在那個時候開始寫鹿男的故事的。我像一個聞見早餐氣味的孩子,從床上蹦下來,坐到書桌前,用紙和筆開始寫。因為很久都用電腦,我的字變得很難看,可我絲毫不在乎,飛快地將那些事,無論大小,無論是否值得一提,都記錄下來。彷彿只要停頓一秒,那些記憶就會悄然流走。
夜晚降臨時,城市上空漾起了斑斕的燈光,我的紙上也爬滿了蒼蠅似的讓人看了萬箭穿心的黑字。故事離結束還很遠。我擱下筆,把紙疊起來,放在一邊。當我再次抬頭看向窗外時,厭倦與沮喪不復存在了,我感到了快樂。很久以前,在一本方格本上寫下一大篇狗屁不通、錯字連篇的東西之後,我也曾感到這樣的快樂。那時我從來不會把一個故事講完,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最完滿的階段。小時候,每天都寫日記。小黃死了以後,我把它的部分劃去了,祖父死了,我就把醫院裡那段刪了。任何改變發生時,除了在紙張上篡改現實外我別無他法,只能聽天由命姑妄隨之,不知不覺中我的日記逐漸脫離了現實,那些實際存在過的快樂片段由於破碎而失去了真實性。所以,後來我沒有再寫下去。我怕寫著寫著,那些人會從日記裡猝然消失。之後我進了出版公司,開始寫點別的東西。裡面的人對我說:你得把故事寫完才行,每天要寫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裡,我對這份工作尚還滿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術,更不是什麼體力活,只要按上面給的要求好,再差勁還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還能有什麼?
我把目光從窗外調轉回來,對著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跡,點起一支菸。下午那一閃而過的念頭又跑了回來,這次稍許改變了一點兒:很多年以前,我遇見過一個專給我惹麻煩的田螺男,而現在。。。。
窗戶半開著,風沿著窗縫刮進來,削斷了半根菸。菸頭簇紅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話要說:
☆、7
週三晚上,那個人給我發了條簡訊。簡訊內容與殺手任務類似,只有時間、地點和他的穿著。晚上九點,我打了輛計程車去二環。橙黃色的車穿過寒夜的迷霧和迷霧中若隱若現的蛇目般的燈火,停在一家酒吧門口。
他還沒來,我坐在吧檯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來,又吸了三支菸。三刻鐘後,他才進來。正如簡訊寫的,他穿著駝色長風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樑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鏡。坐下來後他沒有摘眼鏡,只抱著胳膊,王家衛似的在那兩片黑色玻璃鏡片後面觀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電子錶,十一點半,時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聲,向他伸出一隻手說:“晚上好,我是——”他向後躲了一下,拒絕了,並直截了當地表示,對我姓甚名誰不感興趣。
這傢伙姓秦,據說血統挺純,血統這東西,放之任何物種皆準,但凡血統純,這人要麼智障,要麼就是個性格極端的變態。他顯然是後者。
“我該怎麼稱呼你?”他漫不經心地說,“小作者?”
這下,我又覺得他屬於前者。“你對我叫什麼不感興趣。”我說。
“哦對,我偏頭痛害得厲害,沒功夫記多餘的人名,”他乾巴巴地說,末了補了句:“請見諒。”
我在心裡呸了他一臉。儘管對他寫了些什麼、工作進展到何種程度絲毫不關心,但出於工作需要,我還是故作為難、有滋有味地說:“那本雜誌剛開刊,很多事才起頭,有什麼不周到的地方,你儘管說就是。連開三期天窗,讀者走掉了不少,我們也很為難。”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塊抱著胳膊的石雕一樣緘默無聲。我想他可能睡過去了吧,於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這回算是自找麻煩了,我剛要收手,他便風馳電掣般的射出一條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這傢伙看來是個練家子,手勁極大,捏得我當場就嗷地叫了出來。好在我的臉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對矛盾,叫完後我緊跟著說:“我是想問你要喝什麼!”
他鬆開了,我的手像遺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樣當空垂下來。我哆嗦著收回手,顫巍巍地點了支菸壓驚。他向吧檯後面抬了抬下巴,酒保立刻送來兩杯酒,他抿了一口,若有似無地笑了一笑:“你這種人都寫武俠。”
“古龍還被人砍了呢。”我反駁道。這傢伙做過功課。
“你放心,沒什麼人會來砍你,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