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找工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有二三十人,有的甚至三嫁。
“皇室如此,民間更成風氣。房玄齡、韓愈的夫人或女兒都曾改嫁。‘女無再嫁之文’這一說已被人忽視,就算是主張禮儀道德的儒生亦不以改嫁為非。前些日子正好讀了《唐書》……
“翻到有一章,記載說:楚王死,王妃服喪完請嫁,楚王諸兄長沒有不同意的,道‘妃年尚少,又無所生,改醮異門,禮儀常範。’”
她看了眼何棲雲,又重複“改醮異門,禮儀常範”八字,“瞧,棲雲,因男女風氣寬鬆之盛,改嫁就成了‘禮儀常範’。在大唐盛世這個時代,‘守節’才是不正常的,如果皇帝下詔表彰哪家女子守節不嫁,會成為笑話。”
在這個社會風氣不注重貞節的時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喪夫的女兒再嫁。
《唐律》有條文道:“婦人夫喪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奪而嫁之。”——“守節”不合潮流,甚至需用律法來保護說:除了祖父母、父母外,母家和夫家的叔伯兄弟等都不能逼婦人再嫁。
明清的女子恐怕很難想象這般情景:夫喪後周遭會有一堆人嗡嗡勸“再嫁罷,再嫁罷”,孃家父母兄弟且不說,就連夫家的大伯小叔也是一副恨不得她趕緊回孃家再嫁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