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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制訂實施細則。可是,他們不理解:大學生的安全問題其實更多發生在學校內,而不是學校外,馬加爵是在宿舍裡殺的人,很多自殺的學生也是從學校大樓上跳下;就是學生備案登記,出了事情,學校又真能逃脫責任嗎?他們也不能執行:一是有的學校目前的公寓十分緊張,學校甚至鼓勵學生自己解決住房問題,這可是從1999年大擴招時就想出的曾經受到主管部門表揚的好辦法;二是學生有牴觸情緒,理由甚多,極其不配合。再說,我國的法律也沒有明文限制過哪類公民的租房自由呀。
時隔一年,2005年7月,教育部再次下發了《高校學生住宿管理通知》。這一次,不再禁止大學生校外租房,而是“對在校內宿舍和公寓安排確有困難,而須在校外租房的學生,學校也要制定切實措施,力求做到相對集中管理,努力為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提供保障。”有評論就說,教育部是自食其令(《教育部自食“租房禁令”引人深思》,鄒雲翔,《齊魯晚報》,2005年7月25日。),政策就如孩兒臉。
第15節:一切行動聽“命令”
不理解也得理解,不執行也得執行,最終的結果,是通知、檔案管不了多長時間,一切還是恢復原樣,再有新的通知、檔案……
政府這種樂於發文的情況,產生的影響是深遠的:
“等上面的精神下來”。校長和辦學人員的依賴性,在如此氛圍中大大加強,很多學校已經沒有獨立的行使辦學自主權的習慣了。
“一窩蜂”。政府的越權行為將導致學校的定位永遠難以科學。政府不斷地發通知,不斷地發檔案,而這種通知和檔案可能沒有可持續性,這就導致現在的辦學定位沒有持續性。有可能前一段時間,政府的檔案要求我們這樣幹,於是所有的學校都採取一個行動;而隔一段時間政府又有另外一個導向,所有學校就又都採取另外一個行動,一窩蜂就是這樣形成的。
對話觀點:
大學存在跟風的現象,說明一些大學的校長缺乏獨立的審視整個社會需求、審視整個形勢的眼光。
政府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對於教育,不管你的指標有多好,但是最後歷史來檢驗你的成果的時候,是不會只看你的目的的。好意也可以辦壞事,大躍進也不能說是惡意,最後結果怎麼樣呢?
政府在學校規劃方面只能做三件事:一是提供資訊,二是進行監督,三是制定好如何辦好學校的規則,這是十分重要的。
對話人:唐安國
熊丙奇不同層次大學的發展,應該有不同的功能定位。現在我國各大學培養人才的目標並不清晰,很多專科學校一味追求升本科,本科學校追求碩士點、博士點。你覺得各個大學該怎樣定位自己的人才培養目標?政府應該怎樣導向?
唐安國學校要各定其位,要找準自己的位置。大學有三重功能,一是人才培養,二是科學研究,三是社會服務,就是為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服務。這三重功能對於一個大學來說都應該有一點,或者說各個大學的側重不一樣,有些大學側重於人才培養,有些大學更側重於科學研究。怎樣確定側重點呢?這要由各個學校自己來考慮。我們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學校在這三重功能上都做得好,肯定要有所偏頗和側重的。現在一些學校叫研究型大學,它偏重科學研究,就是第二重功能。有一些學校叫教學研究型大學,強調以培養人才為主,同時適當地開展科學研究,教師主要的精力放在教學上,如果有一定的精力再從事研究。還有一些學校乾脆不提研究的功能,就是教學型大學。這幾種型別的學校都是社會需要的,不是說哪一種學校好,哪一種學校不好。我們現在如果說研究型大學好,是不是所有的學校都要變成研究型的大學?這是不可能的,我們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學校都向一種標準看齊。都是研究型大學,這樣行不行呢?肯定不行。在我們國家,我認為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教學研究型大學的比例,應該是1∶3∶6。就是說各定其位,學校適合做什麼,就努力把自己該做的事做好,社會就會很滿意,並不需要你做的時候你一定要去做,拿中國一句成語說就是“欲速則不達”。
熊丙奇可是很多學校都希望自己的學校具有“研究”特色。我去過一所高職學校,這所學校居然也要求老師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
作者補記楊德廣教授說大學不是學習型組織的話,還在耳邊。可我發覺,崇尚研究,其實是我國所有學校的特點。因為即便在幼兒園,老師要升職稱,也有發表論文的要求。就更別提小學、初中和高中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