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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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他父親的年輕翻版。“他寫了一首歌,說兩頭豬在大山下討生活,成天以獵鷹的殘湯剩飯為生。這不明擺著諷刺我們嗎?結果當我指控他時,他還反唇相譏:‘怎麼,爵士先生,不過是首關於豬的歌嘛。’他就是這樣說的。”
“他也寫歌嘲弄我,”馬文·貝爾摩爵士插話,“稱我為‘叮噹騎士’,當我發誓要把他舌頭剜出來時,他跑到萊莎夫人駕前告狀。”
“他就是那樣,”奈斯特男爵確認,“一個懦夫,只會躲在女人裙下,因萊莎夫人的寵信而傲慢無禮。您知道嗎?她把他打扮成領主的樣子,還給了他黃金臂環和鑲月長石的腰帶。”
“連瓊恩大人最愛的獵鷹也賞了他,”某位外套上畫有魏克利家族的六根白蠟紋章的騎士說,“那是首相大人最愛的鳥兒,是勞勃國王送的禮物。”
培提爾·貝里席長嘆一聲。“這些事的確不成體統,”他表示同意,“所以我才試圖挽回。經我多方勸說,萊莎同意讓他離開,然後那天,她和他在這裡會面。當……當時我應該看著她,我萬沒料到……我做夢也想不到……如果不是因為我……是我害了她,是我害了她……”
不要,珊莎驚恐地想,您不要這麼說,您不要告訴他們,不要,不要。然而艾爾拔·羅伊斯卻搖搖頭,“不,大人,這不是您的錯,您不要太自責了。”他表示。
“那歌手十惡不赦,活該遭天譴,”他父親贊同,“帶他上來,培提爾大人,讓我們為這樁悲劇作個了斷。”
培提爾·貝里席整理了片刻,待情緒平靜後,方才說道,“如您所願,大人。”他轉身對守衛們下令,把歌手從天牢中帶上來。須臾,那個名叫莫德的醜陋獄卒便押著囚犯入廳,這名獄卒有小小的黑眼睛和不對稱的傷疤臉——只因某次戰役中他的耳朵與部分臉頰被斧頭削去——和多達二十石的蒼白肥肉。他衣著汙穢,散發出一股濃郁噁心的味道。
與他相比,馬瑞裡安幾乎稱得上端莊了。有人為他洗過澡,並換上天藍色馬褲和帶蓬鬆衣袖的潔白上衣,腰間束上萊莎夫人贈予他的銀腰帶。白絲手套蓋住了他的手,而白絲繃帶遮掩了他的眼睛。
莫德手握皮帶站在他身旁,戳了戳他的肋骨,歌手連忙單膝跪下,“好大人們,我懇求您們寬恕。”
奈斯特大人板起臉問,“你認罪了?”
“若我的眼睛還在,此刻早已哭成了淚人兒,”歌手那副在夜裡嘹亮甜美的嗓音,現今變得粗嘎又嘶啞。“噢,我是如此深愛著她,我不能忍受看她躺在別的男人懷中,不能忍受她和別的男人同床共枕。可我指天發誓,我絕對沒想過要傷害我那可愛可敬的夫人,把大門關上,只是為了能有個清淨的環境好表達感情,可,可萊莎夫人冷冰冰的……她說她懷了培提爾大人的孩子,她說她……一陣……一陣瘋狂攫住了我……”
他敘述的時候,珊莎看著他被手套包住的手。胖瑪迪閒聊時講,莫德要了他三根指頭,包括兩邊食指與一根中指,而他的小指頭最是強硬,雖然廢了,竟還連在手上一這些隔著手套統統看不出來。都是些故事吧,瑪迪知道什麼呢?
“好心的培提爾大人讓我留著豎琴,”盲眼的歌手宣稱,“留著豎琴……和舌頭……這樣我還可以唱歌。萊莎夫人好喜歡我的歌啊……”
“快把這廢物帶走,否則我就要動手了,”奈斯特大人咆哮,“看著就噁心!”
“莫德,帶他迴天牢。”培提爾叮囑。
“是,大人,”莫德粗暴地提起馬瑞裡安的衣領,“別廢話了!”當他開口時,珊莎驚訝地發現裡面竟有金牙。大家看著獄卒半拖半推地將歌手帶出大廳。
“此人必須處死,”他們離開後,馬文·貝爾摩爵士宣佈,“必須把他推出月門,以告慰萊莎夫人在天之靈。”
“先將他舌頭拔掉,”艾爾拔·羅伊斯爵士補充,“拔掉那隻只會撒謊、嘲弄的毒舌。”
“我知道,我對他實在太溫和,”培提爾·貝里席滿懷歉意地道,“說實話,我有些可憐他,畢竟他都是為了愛啊。”
“管他是愛還是恨,”貝爾摩堅持,“反正必須死。”
“快了,大人們,”奈斯特男爵粗聲道,“沒人能在天牢上生存,藍天會呼喚他。”
“是的,”培提爾·貝里席確認,“至於馬瑞裡安何時響應呼喚,我想這隻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做個手勢,守衛們便再度將大門開啟。“爵士先生們,我知道您們登山辛勞,此刻一定疲累極了。我已備好房間,並在下面的廳堂擺上佳餚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