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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小眼,卻統一的都沒吭聲。因為不能比他們兩‘夫婦’更為厚顏無恥。
晚飯的時候,方婉之跟王守財再次大打出手了起來。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們的主菜做了一道鮮嫩多汁的紅燒肉。王守財聞到那個味道就瘋了,張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經很胖了,那麼胖,但還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幾次出去溜貓都被人問及,此貓懷了幾個月的身子了。她都覺得無言以對,只能訕訕的笑著回上一句。
“我們這個是公的。”
連喻細嚼慢嚥的品著湯羹,端的一派淡然。對於家裡每隔兩日便會爆發的雞飛狗跳,早已習以為常。
及至王守財敗下陣來,慫眉拉眼的跑到角落裡吃它的小黃魚,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過來坐。
飯桌旁邊放置著劉凌今日送來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塊,佔據了很大位置。
他將箱子掛了把鎖,鎖好以後拿了鑰匙放在方婉之的手裡。
一句話也沒有,一個字兒也沒吭。拿起床邊的王大壯跟方婉之告狀。
“王守財撓的。”
方婉之也不接這個話茬,只掂量著手裡的鑰匙問他。
“讓我收著?不怕我把錢卷跑了?”
連喻見沒轉過去,也就不轉了,扯著大壯腦門上被王守財抓出的兩根線頭說。
“大堰能捲了我銀子的,都跑不遠。”
方大姑娘心裡笑開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躂到他近前問道。
“為什麼給我收著?”
當管家婆嗎?那得說出來才算。
連喻就很深沉的抱著王守財坐到後院,抬眼數星星去了。
他說不出什麼動人的情話,鑰匙給了她,就是想要給她,至於為什麼給,他還沒有想明白。
人之於情愛總難免頭腦發熱,他不想自己是一時的頭腦發熱,有些事情須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徹了,才對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連喻二十七歲了,早已過了懵懂青澀的年紀,即便長得再嫩,內心還是住著一位年過不惑的長者,他不願意輕易說喜歡,只想用陪伴證明愛。
兩人一貓,一牆之隔,方婉之也沒追出去,只是抿著小嘴握著手裡頭的鑰匙,莫名覺得踏實極了。
她想,自己是不著急的,左右有一輩子的時間,他們來日方長。
次日清晨,四人一貓都起了個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連喻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