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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的傑作,不算自己完全的傻。
如是幾天,他找了無數次的連喻,也說了無數次的主意。當然統一的沒有受到反駁,只是認同的時候,會夾槍帶棍的奚落一番。是的,劉凌聽出來了,連喻是在奚落他,他想要翻臉,可是人家態度好,說的又都在理,想翻也翻不起來。
方婉之也明白連喻的意思。
他要讓劉凌自己開口讓他出主意,這一趟皇差出的不容易。劉凌即便再傻,那也是皇子,是王爺。他不認同的事情,連喻不能自作主張,那叫逾權。朝中黨派明爭暗鬥了那麼多年,之所以連家能夠立於不敗之地,完全是因為連家從來懂得分寸。
有才幹是真,然而懂得如何斂去鋒芒才是最關鍵的。
連喻知道怎麼做官,更明白如何做生意。
劉凌和張良跑了幾次之後終於明白了,他這是要銀子呢。
又是一日晌午,二傻睡醒了之後十分開竅的拿了一箱子銀子走到了後院。
阿桃在溜貓呢,凶神惡煞的讓王守財在院子中多走幾步路。
最近這貨越發的胖了,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曬著肚子仰躺在地上,像一隻翻了殼的王八。
連喻搬了小塌在樹下納涼,隔三差五也要聽到幾句嘮叨。
大致是在說,他將王守財慣的沒了樣子,幾乎要吃成一頭小豬。連喻依舊是沒脾氣,懶洋洋的窩在塌子裡抽空餵了顆撥了皮的葡萄給她吃。
劉凌和張良對視一眼,進門之後很有眼色的跟阿桃也打了聲招呼。
兩貨最近跑後院跑的很勤,方大姑娘也習以為常了,拿眼往他們身後的大箱子一瞟,明白了。
笑眯眯的端了盞茶讓他們坐下談,自去屋裡陪著王守財玩兒去了。
方婉之最大的優點就是懂得如何掌握分寸,該她管的事兒,如王守財的手賤,以及連喻的住行,不該她管的事兒,如花果村,如朝堂,她一概不管。
屋外一直傳來斷斷續續的說話聲,方大姑娘也沒出耳朵去聽,她自來相信連喻會將事情處理的很好。約莫是一個時辰之後吧,她聽到連喻在院子裡喚她,說是自己渴了,要喝茶。
她便去後廚取了他帶過來的茶葉,那是上好雪霧香茗。至於其他兩個茶盞,她抓了點茶葉末子隨手丟到裡面。
連喻說了,雅人品茗,聞香淺綴。劉凌跟張良那個兩個大老粗,再好的茶也是牛飲,分不出什麼好壞的。
方大姑娘一面將茶在托盤上放好,一面忍不住自嘲。
這摳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發隨了連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呢。
想完之後頗有些開心,笑眉笑眼的將茶端出去,腳步輕快的很。
☆、第三十七章 來日方長【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時候,外頭的三個顯然已經談完了。
一個神色如常對著光照擦銀子,另外兩個就悶聲不響的看著。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覺得這二人此時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當時忍痛撒銀子的模樣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為得了便宜不好再賣乖。
連喻見她只拿了三個杯子,本來想將分給張良的那盞拿回來的。結果這手剛一抬起來,就樂了。
張良那滿盞的茶葉沫子都快飄起來了。
他歪頭挑了眉眼,覺得方婉之真是越來越像自己了,粗粗飲了一口潤了喉,將剩下大半盞都餵給了方婉之。自己則又去後面倒了一盞。
葉隨風動,有幾片落葉飄在連喻的髮間,方婉之見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無比的手腕。
不動聲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連喻對方婉之說:“我晚上要吃好的,帶過來的瀘州血燕該燉一燉了。”
方大姑娘實在沒忍住笑出了聲,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麼都沒有說,即便方婉之不知道連喻是心疼了,心裡依舊愛死了他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任性樣。
劉凌跟張良聽的直咽口水,他也沒有要留飯的意思。
連喻說:“阿桃只會做兩個人的飯,多了炒不過來。”話裡話外挺明顯的,你們矗在這裡也沒用,該走就走吧。
方婉之對他笑的挺無奈,抬頭對上劉凌和張良的臉的時候,已然是一本正經。
她說:“奴家確實做不好人多的飯,白知縣不是說晚上要燉雞?您二位正好也補上一補。”
雞能跟血燕比嗎?
二傻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