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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韋雨並沒有去,她一向不喜我和仔狗浩軍他們混一塊。
可她卻是我從浩軍那邊的朋友介紹認識的。
最初的韋雨是受我的皮相吸引,而後才是名字。
是的,我有一副好皮相,無論走到哪裡,總能收穫一些傾慕目光,我早已習慣,產生了免疫力。
好皮相確實帶給我眾多便利和光彩,但是,它卻讓我覺得自己更加悲哀。這年頭,幾乎沒有人會去用正常心態去看一副好皮相下面的那顆心,即使它是惡魔化成,也會有人對它狂戀痴迷。
沒人懂我,我找不到同類。
除了已經遠在向日葵之國的蘭詩。
她離開後,我更是封鎖了自己的心,把自己鎖緊牢籠裡,用虛情假意,過活。
我愛韋雨嗎?
我也曾經問過自己。
去年浩軍的婚禮上,我和當伴娘的韋雨鬧了彆扭,作為伴郎團的核心成員,我瘋了似的喝了好多酒,都說酒多失言,我醉後瘋言亂語,甚至還擠出了好幾滴眼淚。
眼淚煽動眼淚,連得作伴娘的韋雨失了職,也對我哭得梨花帶水。我知道她有多愛我,從第一次見面,她極其驚訝又開心叫道:“啊,你叫予為?我叫韋雨,我們的名字剛好反過來耶!”我就知道。而那一刻,我在醉意淚眸中看著她哭紅的眼,突然對她產生了一種相依為命的感覺。
我知道這種感覺很荒謬,但它那一刻起的化學反應很強大,當我酒醒後,我很認真的進行思考,覺得和韋雨該認真起來,我該把那顆心裡與蘭詩、音樂有關的那些腐壞部分狠狠剁掉,給這個愛我的女人一個可以幸福的未來。
我們戀愛,也有熱度,然後歸平靜。
是的,我想,我愛著韋雨,有她在,我覺得,很好,真好,我的心裡很平靜。也體驗到那平淡中的小幸福,因為,我需要一個人來愛我,來填補我的空洞,而韋雨,她就這麼出現了,她全心全意的愛著我。也許這只是我自欺欺人的想法,但我想,是的,因為我,也正在努力全心全意去愛她。
我以為音樂已經隨著蘭詩的離去而消失在我的生命,但是韋雨說最喜歡我彈琴的樣子,專注又帥氣,特別迷人,於是我和仔狗大秦他們又玩起了音樂。
音樂,是我和蘭詩唯一的青春紀念。
當年蘭詩走了後,把我的愛,我最想要的一切都帶走了,把我曾經視為生命的音樂也帶走了,卻當時只道是尋常。那個時候,我也從不認為自己有多愛蘭詩,所以當有其他女生出現的時候,我還是可以去和她們嘻哈曖昧,但當蘭詩告訴我她要走了,我才知道,從那天起,我的人生,失去了色彩,只剩黑夜。
那幾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過的,不玩音樂不談戀愛,畢業後,在家裡的安排下,我成了法院的一名公職人員,而我所有曾經的不甘,憤怒、張狂和熱情早已全都消失殆盡,我學會了用公式化的一張面具去面對周遭的一切。
我似乎給了自己一副枷鎖,讓自己坐牢。
去年生日那天,我和韋雨領了結婚證,交往一年有餘,我跟韋雨見過雙方家長,很快訂婚,登記,只差一個儀式,那個儀式原本預計在今年的深秋完成。
在等待儀式的日子裡,一切依舊平常,平常到我以為就這樣直到天荒地老的時候,我收到了一條資訊,只有三個字——下週見。
那個號碼,是遠在俄羅斯的蘭詩的。
我沒記,可記憶神經卻一直本能的記著。
蘭詩,我說了從你離開的那一天起,就開始遺忘你,可是我的記憶卻不肯放過你,我對它,無能為力。
那晚,我變得煩躁,甚至和無辜的韋雨起了口角,最後一個人衝門開了車出去。
買了一打啤酒,將車開到郊外,荒渺無人,我坐在車裡喝著,姿勢難得的斯文,聽著年少時喜歡的歌曲,一瓶接一瓶的灌自己。
他媽的,我恨自己好酒量,怎麼喝都喝不醉!
酒沒有迷醉我,下了車,吹著郊外刺寒的秋風,我的鼻涕淚水全湧來,頭暈腦脹,整個世界在我眼前晃搖,欲覆滅。
那一刻我在想,倘若這一天是世界末日,這個時候,我多希望是蘭詩在這裡陪我看天覆地裂。
迷迷糊糊,我聽到當年蘭詩巧笑倩兮,在我跟前撒著嬌對我說的話:“予為,我們都是屬於風的孩子,你看,我們的心同屬一個靈魂,無論將來我走到哪裡,你走到哪裡,只要伸出手,迎著風,感受它的吹拂,閉上眼睛,聽它在耳邊靜靜的吹過,就是我在你身邊,唱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