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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時之後,柳至秦讓人把痛哭的隋建宇接走,自己向法醫科走去。
到現在,張丹丹一案的案情已經很清晰了。
張丹丹與隋建宇是一對10歲的早戀“情侶”,已經談了大半個學期。半個月前,兩人的“戀情”曝光,班主任請來家長,當著家長的面,將他們批評得一無是處。之後,日子開始變得難熬,回家有父母盯著,在學校有老師盯著,兩人幾乎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
幾天前,張丹丹因為早戀的事,和父母大吵一架,隨後給隋建宇傳紙條,說想離家出走。
隋建宇同意了。
兩人偷偷離開位於昭蚌街的家,往洛城西邊走去。
照隋建宇的說法,他們之所以不搭車,全程靠步行,是因為公交車上有攝像頭,很容易將他們拍進去。
如果被父母找到,“私奔”計劃就會泡湯。
剛離家出走時,兩人過得有滋有味,專門在背街小巷裡躥,花最少的錢,吃最好吃的食物,累了就去橋洞下,和住在那裡的流浪漢擠一擠。
那些人雖然渾身髒兮兮的,但很會講故事。張丹丹愛聽,隋建宇就陪著她聽。
但沒過多久,從家裡偷出來的錢就花光了。
流浪漢們邀請張丹丹一起去乞討,張丹丹不願意,告訴隋建宇想回家。
隋建宇沒有什麼主見,張丹丹想“私奔”,他就跟著“私奔”,張丹丹想回家,他便拍拍褲子,笑著說“好”。
夜裡,他們從橋洞裡鑽出來,打算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各自的家中,離家出走的事就當作沒有發生。但從西邊的富康區到東邊的明洛區路途遙遠,而他們已經沒有坐車的錢。
富康區治安較差,兩個小孩在黑夜裡行走,根本沒有意識到已經被尾隨。
被人從後面抱住的時候,張丹丹想叫,嘴卻被捂得嚴嚴實實。隋建宇看著臉上橫著一道刀疤的男子,驚恐地捂住了自己的嘴。
他們被矇住眼睛,帶到男子的住處。
那裡黑暗逼仄,有一股濃重的黴味。
隋建宇是被一陣撕心裂肺的哭聲吵醒,他膽戰心驚地爬到門邊,在門縫裡看見沒穿衣服的張丹丹,和那個正在她身體裡進出的刀疤男子。
他從未見過這樣的畫面,亦從未聽過這樣的哭聲。他嚇得忘了思考,當場暈厥。
再次醒來時,屋裡已經沒有張丹丹了,而男子也不知所蹤。
他慌忙逃了出來,知道自己闖了大禍,知道張丹丹可能已經被殺死了,所以既不敢回家,也不敢找警察。
他在橋洞裡躲著,直到漸漸清醒,意識到那個男子不會放過自己,才匆匆趕回家中。
而那時,張丹丹已經被丟棄在垃圾場中,被野狗啃食得殘缺不全。
“我害怕,我害怕……”他告訴柳至秦的最後一句話,是帶著哭腔的,顫抖著的——我害怕。
此時,dna比對工作已經完成,嫌疑人名叫孟成剛,17歲,市九中的高三學生。
分局、市局的刑警當即出動,晚上就在富康區一家電玩城找到了孟成剛。
此人是個“少年犯”,13歲時就捅傷過同學,卻因為處在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年紀,而僅僅接受了一段時間的管教。
顯然,管教並未避免他成為禍害。
這案子不歸重案組負責,花崇卻在監控裡從頭到尾看完了整個審訊過程。
孟成剛很淡定,彷彿早就知道自己會被抓住。他臉上一直帶著殘忍的笑意,說死去的女孩是自投羅網,活該撞在自己的槍口上。
“誰讓她深更半夜在外面走?”
“誰讓她離家出走?”
“那個膽小怕事的矮子是她的男朋友吧?我真該把他也玩死……”
“為什麼要這麼做?就是想找個女的來玩玩,還要什麼原因?”
“我不害怕,我今年才17歲,你們能把我怎樣?”
張貿看得跳了起來,“這這這!這他媽簡直禽獸不如!混賬東西!現在的小年輕腦子裡想的都是什麼?張丹丹才10歲!10歲的小姑娘啊,他怎麼下得去手!”
“不僅禽獸不如,還蠢。”花崇道:“17歲已經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年紀了,他還以為只要不滿18歲,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犯罪。”
張貿捶著胸口,“我他媽氣得心臟痛!”
花崇嘆氣,眼中掠過一絲疲憊與煩躁。
張丹丹的死怪誰?怪父母和老師的不理解?怪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