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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才習慣以它裝酒水的葫蘆,長久的摸索讓它表面上光滑無比,顏色也變的深暗。看到它,單解衣的嘴角翹了起來,眼中露出了追憶的快樂神色。他還是他,無論是處江湖之遠,還是居廟堂之高,無論他叫燕殊絕還是風琅琊,也無論是在街頭賭博烤著叫花雞,或是端坐龍椅聽著他人三呼萬歲,他也還都是他。當他終於放下手中的畫筆,風琅琊的眼睛盯著眼前的畫,眼底的欣慰伴著追憶,手指下意識的伸手抓向一旁的酒葫蘆,狠狠的灌了一口後,臉上的表情擰著不滿,搖搖頭嘆了口氣。“若是嫌棄酒不夠烈,不知道我這份禮物可算好?”說話間,一個小瓶子送入了他的掌心中,在她順勢拔掉瓶塞時,濃烈的酒味衝了出來。算不上香,甚至很衝,燒烈的衝味入鼻就能讓人燻醉了,可想而知酒的烈性。“街頭兩文錢一角,最便宜的燒刀子。”單解衣慢悠悠的開口,看到他的眼中爆發出的炙熱光芒。他舉起手,狠狠的喝了幾口,砸吧下嘴,這才舒坦的吐出一口氣,“好酒,這才是好酒。”她輕笑著,“皇宮才是天下美酒聚集的地方,怎麼把個皇上饞的如此?”才靠近桌邊,她就嗅到了酒葫蘆裡飄出的淡雅酒香氣,芬芳清香,不烈不燥,絕對是酒中上品。“所謂酒的作用,是在入口的剎那在舌尖燒起的感覺,一直燒到胃裡,再慢慢地與血液融合,微醺半醉間讓人舒緩了心神,與其說是喝酒,不如說是駕馭,無論喝多少,也要讓自己保持著既能享受半醉的快意,又能始終清醒著不被侵蝕,也算是一種心靈上的挑戰,皇宮裡的酒美是美,可惜沒有那種烈氣,惹不起讓人征服的。”他搖搖頭,拿起桌上的酒葫蘆拋向她,“不信你自己嘗。”一如往昔,他與她之間依然是這種詭異的親密關係,他們可以親密的同床共枕,可以隨便的共飲一壺酒,詭異的是他們之間似乎沒有過情人的承諾,也沒有見面時驚喜的爆發,擁抱親吻。她輕啟紅唇,酒葫蘆裡的酒入口甘醇入腹清冽,絕對是好酒,若是各地進貢的官員們聽說他們最為珍藏的好酒被風琅琊批評為比不上街頭兩文錢一壺的燒刀子,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表情。“酒是好酒,就是太過精緻了些。”單解衣放下酒葫蘆,“反而失去了原始的野性,是不是?”她的話得到了風琅琊的頷首贊同,“就如同女子,打扮的過於豔麗矜持,就失去了本色。”這樣的話,再度讓她失笑。天下間,有幾人能如他這般想,大部分的男子都希望看到的女人是妝點精緻,舉止優雅矜持,因為這種女子適合為妻的。可眼前的人,卻又偏偏相反,他嫌棄女子過於打扮自己,他不喜歡奢華精緻的東西,這能算是……暴殄天物嗎?“與其說我暴殄天物,不如說我狗改不了吃屎。”他呵呵一笑,抬起了頭。那雙明亮的眸子與單解衣對視著,酒氣染上他的眼底,愈發爆起炙熱的光芒,“你喜歡那種酒?”論酒,肯定是酒葫蘆裡的酒更加的精緻;可是她帶來的酒,才是真正讓人打心裡想要豪邁一醉的烈性,魚與熊掌,有時候是不能兼得的。如果有,或許只得“忘情”了吧,楚濯霄釀的酒天下一絕,在甘冽中燒了五臟六腑的同時讓人忍不住飲進更多。但是眼前,她肯定選……手轉過,抓上風琅琊手中的酒壺,在他俊美的笑顏中抿唇“我選這個。”對於這個選擇,風琅琊的表情沒有半點意外,鬆了手,“你的禮物本是給我的,按理不該還給你,可是酒逢知己,我又不得不給你,真是讓人捨不得。”“既然知你,我的禮物又怎麼會這麼少?”她伸出藏在身後的手,一個罈子在手中滴溜溜的轉著,“不知這些夠不夠?不夠的話,我還準備了幾壇,你若想醉倒清風月朗,明日不朝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