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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自己,能夠在孩子們日復一日的吵鬧中始終保持一顆平和的心,面對孩子們的成長不功利、不激進,面對自己的未來有夢想、有行動,陪他們長大,與他們同行。這不是易事,要堅持啊!我這樣想象著、想象著,想象你們微微的羞澀,想象你們甜蜜的笑容,想象你們也會因為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而患得患失,想象你們就是要和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一起舉案齊眉、白頭偕老……你們再不僅是我的了。媽媽的憂傷領結婚證的那天,日子是撞來的——清早醒來,突然覺得9月9日是個好聽的日子,給我媽打電話:“我今天去領結婚證好不好?”她還是那麼無所謂的樣子,“遲早都要領,自己看著辦吧。”我以為,她是真的不在乎。就這樣去了,交費,照相,填表,過程出乎意料地簡單。絳紅色結婚證拿在手裡的時候,才不到半小時的時間。然而,卻完成生命中至關重要的儀式,此後,就是一生一世。自民政局出來,又給我媽打電話,告訴她:“媽,我結婚啦。”她沉默幾秒鐘,然後深深嘆口氣。她說的話我一輩子記得,她說:“你終於做了別人的老婆了,媽媽心裡滋味很怪。該高興的,可是也很難過。媽媽不捨得女兒嫁人啊,媽媽希望他一輩子對你好,不會委屈你,你也不要委屈自己。媽媽希望你永遠都幸福……”她深深嘆息,她嘆息的時候我仰起頭,午後暖洋洋的陽光裡,卻有液體在眼睛裡盤旋。我的媽媽,在別人眼裡那麼嚴厲的女人,她對我,有嚴肅的批評、語重心長的教誨、推心置腹的懇談,卻未曾有過,今天這樣軟弱的憂傷。剛結婚的日子裡,我沒有多大的轉變。我還是以前那個沒心沒肺的女孩子,喜歡吃喝玩樂,情感真摯,生活簡單。如果不是生活空間的轉移,我或許意識不到婚姻的既成現實。然而在媽媽的心裡,或許卻是滔天的浪,呼嘯而來。適應,需要很長的時間。我的爸爸媽媽,在我初結婚那一年裡,史無前例地敏感脆弱。那一年,我報考了國家公務員。填報名表的時候在“主要家庭成員”一欄我填寫了阿呆哥的名字,而爸媽名字則被寫在“主要社會關係”欄裡。列印好的表格不慎被我媽看到,她帶點酸楚地說:“現在,你填家庭成員,就不需要填我和你爸的名字了。”看我發愣,她補充:“女兒大了,嫁人了,所有權發生了轉移,現在,你是別人家的人了。”她背轉身去,黯然神傷地走開。她離開時的樣子,就好像小女孩某些心愛的寶貝,遭遇到了莫名其妙的遺失。從十九歲考取大學離開家鄉到二十六歲研究生畢業參加公考,我在遠離父母的城市裡生活了整整七個年頭。七年裡,那是我第一次沒有把父母當作家庭成員來填寫。也是第一次,我發現,我終要面對“已婚”的事實,還有媽媽那黯然神傷的背影。我媽說:“嫁女兒和娶媳婦是完全不一樣的心情啊!”她這樣感嘆的時候,小姨正在為兒子的婚禮忙得焦頭爛額外加神采飛揚。我媽每次聽說關於婚禮的進展就振奮不已——是我們家娶媳婦呢。她總是這樣說。這麼久以來,我一直是她的驕傲。她喜歡告訴別人:男女都一樣,如果當初生個兒子,倒不一定有我女兒學習好……所以,這是她第一次用帶有濃厚“重男輕女”色彩的語言總結兩場婚禮的本質差別。她在紙上認真寫下要幫小姨採辦物品的清單,手上沾到一點點墨水,她很仔細地揉,揉到墨水痕跡不見了、面板髮紅了還在揉。結婚前,每次回家,我媽總是喜歡和我一起在傍晚的海風裡散步,路過超市的時候她會很主動地問我:“你要不要買盒冰淇淋?酸奶呢?水果也不要嗎……”她喜歡為我付賬,付賬的時候她很滿足,因為我是她親親的寶貝,無人能夠取代她對我的眷顧與寵愛。可是婚後,情況似乎發生了變化。我、阿呆哥,還有我媽,我們一起去逛超市。阿呆哥手裡拎籃子,還要負責結賬。作為一個男人,這是他的風度與義務。我一邊收拾物品,一邊不經意轉頭,卻突然看見,我媽平靜得毫無表情的臉——或許就在不久以前,她還帶著驕傲、得意的表情,為我買下一大盒雀巢冰激凌。我喜歡看她驕傲得意的樣子,就好像我還是那個歲的小女孩,而她,以慈悲的心、溫暖的呵護,把小女孩期冀著的冰激凌放進她的手中。我終於讀懂,普天下母親的眼神,最幸福的一刻,就是小女兒歡呼雀躍著感激母親實現她們夢想的剎那——親情,以恩賜的名義,溫存地滿足著母親們小小的虛榮。到這時,我才知道,她愛我,愛僅屬於她的那個我。在千里外的城市裡,她每天都在想念我,想念的,是隻被她擁有並深深眷戀她的那個我。可是,她希望我幸福,所以不可以把這樣的愛加以表達。也是那一年,某次我獨自回家度週末,我媽看見我很高興,雀躍著說要帶我去逛商店“買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