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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好了。手牽著手,在路燈下走。
“你想怎麼回去?”他問我。
“坐公車吧。”我想和他多呆會兒,從他這到我家,公車怎麼也得一個小時。我還有一個小時。我問他,“平時做些什麼?”
“上學,在家做音樂,或者出去打工賺錢。”
“哪所大學?”
“T大。”
“呀,沒看出來,”高材生啊,“打什麼工?”
“給唱片公司編曲。有時錢不夠了也去幾個俱樂部打碟。”
“……夜店?”我很難把他和燈紅酒綠聯絡到一起。
“不是普通的那種夜店,是相對專業的。我不喜歡烏煙瘴氣的環境,可沒錢的時候不得已。”
“我就說麼,外邊那些夜店裡的音樂,那根本就是Disco而已。”
“是,電子舞曲已經被白領文化徹底腐蝕乾淨了。北京的跳舞圈子其實也就短暫發達過一年,那時候我們根本不用照顧舞客的要求,他們還恨不得一晚上跟著你跑三個場子呢。”
“自己打工……交學費?”
“嗯。”他答得乾脆。
“父母呢?他們不管你?”我試探性地問。
他咬咬唇,“我指望不上他們。我得靠自己。”
我忽然對他肅然起敬。勤工儉學的同學我不是沒有過,可我沒想到他也是這樣的。回想第一次見到的他,身上有股子天生的神氣,原來這源自於他的堅韌,對生活的不屈。
他接著說,“上次你那樣氣我,可我就是不忍心刪除手機裡你沒輸完的號碼。你只打了7位數,後4位有9999種可能性。我不是沒想過把每個號碼都撥一次,可我……恐怕沒那麼多錢。”他苦笑,“所以,乾脆直接去你家。我一連在門口等了三天,也沒見著你,沒辦法,昨天這才去問的門衛。”
的確省錢又有效。所以我們現在得以拖手坐在電車的最後一排。
111這趟線,傍晚乘客很少,幾乎人人都坐著,還有好些空位。電車駛得悠緩,途徑東官房、地安門內、景山東街等等站,他眼神一直流連在車窗外,若有所思。我不打擾他,就陪他一起看景兒。悶熱的七月,我內心寧靜。
我們在美術館下車。我想掏錢給他打車回去,又怕他不要,正猶豫的當口,他說,“我送你到家。”
“別,離得很近了。不早了,你快回去吧。”我嘴上這樣說,手卻依舊牽著他的不放。
“沒事兒,我騎摩托回去,快。”他也絲毫沒有放手的意思。
“啊……對了,你摩托是不是還在美術館?你那會兒怎麼把我運到你家的?”
“呵,打車啊。你都暈了,我怎麼載你?”
好吧,送我回家,第二次,最後一次。
這一路竟然有微風。
到了家門口,他把手機遞給我,“這次你把號碼輸完整了。”
我低頭,很沒底氣地說,“我們不要再聯絡了。”
“……為什麼?”
為什麼?因為我配不上你,因為我對你很心動,因為我不想只跟你玩玩,因為到時候我會抽不出來,“因為我有男朋友了。”
他沉默了。
我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於是戰戰兢兢開口,“你是不是在想,我是個很壞的女人,有男朋友,卻和你……那個?”我雖然編了謊話,可我並不想給他留下壞印象。我在乎他,我想讓他記憶裡的我,和他初次的□一樣,單純美好。
他還是沉默。
我沉不住氣了。我坦白,“我沒有。”
他仍然只看著我,不說話。
我繼續坦白,“沒有男朋友。”
他鬆了口氣,點點頭。原來他是在賭。
“輸號碼。”不放棄。
事實是,“我們……不可能……我是離過婚的人……我和你……不可能……你懂不懂?”
“輸號碼。”
“你別任性。”
“輸、號、碼。”
我接過來,認命地輸完,遞還給他。然後聽見自己的手機響起來,又斷掉。
他滿意地點點頭,收起手機。
該說再見了。
我卻說不出口。他的魔力又罩過來,我只能站著,拔步不得。
他把我揉進懷裡。
好一會兒,他的聲音穿透厚密的髮絲鑽進我耳朵:
“我今天,很高興。那個……我很喜歡,很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