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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初戀,或許與他所帶給我的震撼有關,從那天起我突然加快了成長的步伐。
認識高鋒是那之後一年。
我和朋友去豪運看演出。他在臺上撥貝司,我在臺下拋媚眼。
說實話他們的主唱挺爛的,整體拉低了樂隊的水平。可這又與我何干呢?我喜歡的是他。準確地說,是他的身體。那是我長那麼大頭一次發覺,原來異性除了臉孔,身體也可以令人目不轉睛:燈光下他手臂的線條,真完美極了。
當時我不懂,可現在我可以這樣去描述:有一種男孩/男人,你看到他第一眼就會試圖想象他汗珠密佈的樣子。高鋒就是那種人。
不知是否本人電波或磁場太強,我身處一團漆黑的人群中,竟被他在臺上收到了訊號。他衝我勾嘴角。
我離開臺子走到一遠角,暗黑無人。現場剎音在一波技巧性□後。他沒和同伴去後臺,直接過了來,在我對面坐下。隔著桌子,我們什麼也沒說,對望著傻笑。
臨末,樂隊成員都搭他車走。他也帶上我,這一勝利果實。把別人一一送回家後,他把車開到一個我已記不得是哪兒的地方,就這樣和我待了一夜。
那一夜我們不停地接吻。
我在京城早五點的晨光中醒來,灰霧茫茫,我卻覺得一切突然就明朗了起來,有種即將脫胎換骨的預感。
我們開始三天兩見。我陪他排練,四處吃飯,我在洗漱好倒上床時接到他電話,便抓起衣服溜出校門鑽進他車裡。我們宛如新鮮的情侶,一切滋長得自然而迅速。
我說“宛如”是因為他當時是有女朋友的。
我開始並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有女朋友是理所當然,我挺喜歡他,但並不想要他的感情。直到有天排練,他抱怨我的磁場令他嚴重分神,於是我彈開,卻在角落裡看見他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