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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只有兩次、總計6個問題的交叉提問。
不過,與專業人士的緊張相比,吃瓜群眾們的狀態依然是不明所以的。
他們沒有看得這麼遠,也不會管問答與核心論點之間的證明力關係。他們只知道貌似這個問題看上去問起來輕鬆,回答卻很繁瑣,稍有不慎就容易完蛋。
馮見雄自然連這些場面上的印象分都不想施捨給對方。
第26章 別試探哥的扯淡水平
“智慧財產權和版權收入只是人類社會和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這個論斷是顯而易見的在沒有印刷術的時代,根據對古籍記載的考證,我們可以看到,無論中外的古人,都是沒有給文章創作者‘版稅’的習慣的。
一個兩漢魏晉南北朝的文人,寫了一本書,被別人抄錄,只要借走就能抄。賣書的人也從來只考慮紙張筆墨和抄寫的人工成本,不會考慮版稅支出。同時期的歐洲神父或者中東阿hong傳播經文、翻譯運動,也是一樣。
總的來說,是因為在那些時代,完成知識傳播這項服務的全過程中,‘創作’並不是最稀缺的一環,把一本書變成一萬本,複製的成本比創作高得多,所以創作成本被人忽略了。只有畢和古登堡之後,印刷術讓複製成本大幅下降,以至於創作變成了知識傳播過程中相對最稀缺的一環,人類的法律才發明出了‘著作權’和‘版稅’這些概念,以促進創作。
未來,隨著垃圾資訊的爆炸、部分諮詢的不值錢,乃至更可能是讀者越來越自戀、越來越因為網際網路的扁平化而不願意看權威、甚至是讀者和作者的混同。‘創作’這個環節完全有可能重新變得‘不再是知識從人腦到人腦的服務鏈’中最稀缺的一環,那麼對創作的法律保護基礎漸漸單薄,也是完全有可能的馬克思告訴我們,一個人的價值,和他能提供的使用價值‘幾乎’沒什麼關係,主要和這個人的稀缺性或者說不可替代性有關係。”
馮見雄最後這段話很有鞭笞的力度,雖然他篡改了馬克思的原話。
馬克思只說不稀缺的物下賤,卻沒說不稀缺的人不值錢。
但馮見雄這麼一改,卻戰鬥力爆棚,很有大噴子的挑釁感。
加上是交叉提問環節,每一次交替發言的機會都很珍貴,他也不怕對方把第三問浪費在糾正這幾個無傷大雅的字眼上他知道正方辯手不會這麼幹的。
如果是在自由辯論環節的話,他是絕對不會耍這種小辯論技巧的。
滿場觀眾或報以掌聲,或細細咀嚼,反思他的話語,都覺得腦洞大開,如同看了一篇角度奇特的《魔鬼經濟學》。
“哇~看起來反方二辯……嗯,馮見雄同學非常淵博呢,對於一個對方提出的事例分析型問題,都能如此旁徵博引,真是不簡單。我們也可以注意到,隨著網際網路諮詢傳播的進一步普及,現在的新生知識面真是一年比一年廣了。”校臺女主播丁理慧也不失時機地穿插點評了幾句。
觀眾的反應,讓正方提問者更加動搖了。
他手上的問答提綱,根本組織不起前後呼應的節奏,只能是每個問題各自為戰。
他一咬牙,決定鋌而走險一條道走到黑。
把自己的最後一個提問機會,也用來賭對方的知識面、賭對方前一個回答中的個別反例。
搞法律的人,擅長價值判斷。
搞傳媒的人,擅長事實判斷。
這個鐵律,是新傳院這邊輔導老師在賽前反覆灌輸給他們的。
所以他們得到的指示,一直都是“如果構建理論體系打不過法學院的人,那就舉奇怪、歪門的事實反例,渾水摸魚。”
“對方辯友剛才大談炎炎地武斷說‘印刷術發明之前的古人,沒有版稅或者說稿費的概念’,那我倒是想請問對方辯友,北宋王安石在《臨川集》的序言中層提及幾件佚事,說早年有同僚求此書抄錄散播、欲贈‘潤筆’,被其固辭。
如今研究文藝復興史的很多史料也提到,早在古登堡發明西方近代印刷術之前,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家族領主,就有給諸如波提切利等為主的藝術家文集/畫集以稿費。對於這兩種‘稿費’的存在,你又作何解釋?這不是明顯和你剛才的論斷相反麼?”
面對賣弄見聞的豬隊友,新傳院的兩位牛逼選手臉色徹底黑了。
劉瑾惠在內心吐槽道:“就算證明對方剛才的問題答錯了,又怎麼樣?這簡直是在為對方的辯題努力啊!這廝下次比賽絕對不能讓他上場了!如果我們贏了,還有下次的話。不過這個問題倒是很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