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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你要是講個神仙鬼怪的故事,說不定就被說成是宣揚封建迷信。
所有的稿子都要經過審查,要在雜誌或者童話書中出現過才行。
即便你寫了一篇新的故事,也要交給領導稽核,領導往往嫌麻煩,不予理睬。
有現成的童話故事不講,弄這些東西幹嘛,出了問題誰來承擔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林子軒寫了幾篇童話故事投到了位於滬城的兒童文學雜誌社,其中以《葫蘆兄弟》的影響最大。
這個故事被拍成動畫片,在全國各地的電視臺不斷播出,深受小朋友們的歡迎。
可以說,這部動畫片讓滬城美術電影製片廠翻了身,重播的次數越多,他們的收益越大。
美術電影製片廠後來還拍了《葫蘆兄弟》的續集,同樣獲利豐厚。
不過這和林子軒就沒有關係了,他從中只拿到了幾百塊的改編費。
這就是國內作家的境況,比如《活著》這部小說,張億謀用三萬塊拿到了小說的改編權,拍成電影后賺多少錢就和原作者完全無關了。
作家處在文藝創作的最底層。
作家投稿給雜誌社,雜誌社付稿費,這就兩清了,沒有說賣出去一本雜誌給作家提成的。
作家最為可觀的收入是版稅,這是按照書籍銷售數量進行提成。
至於其他改編成影視劇、動畫、話劇等藝術形式,一般都是一次性付清改編費用,不會讓作家參與後期盈利的分成。
除非是這個作家的影響力能夠左右電影的票房,才有資格和製片方進行談判。
這種情況在國內的影視行業還沒出現,不過在西方,那些頂尖的暢銷書作家會和好萊塢的電影公司簽署票房分成協議。
林子軒沒有因為幾百塊賣掉了《葫蘆兄弟》的動畫改編權而後悔。
一個是國內影視行業的情況就是如此,再說他把《葫蘆兄弟》寫出來更多的是為了讓小朋友們有新的童話故事,有一個童年的美好回憶。
這是他的初衷。
現在回想起來,林子軒覺得挺好。
如果他沒有寫《葫蘆兄弟》,就不會應美術電影製片廠的要求設計葫蘆兄弟的形象,葛尤也不會介紹馮曉剛和他認識,那或許就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六年時間過去,林子軒早已離開了播音主持崗位,有了新的生活。
他這次寫這部《小雪的大冒險》,主要是為了送給女兒一個能陪伴她成長的故事,還有就是讓國內的小朋友有新的童話故事可讀。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個想法,想透過這個故事進行文化的傳播。
如果只是為了書籍暢銷,拍成電影賺錢,或者建設主題公園什麼的,他沒必要費盡心思的改編,直接把《哈利波特》的原著寫出來就行了。
那樣的話不僅省時省力,成功的機率也會大上許多。
這些年,都是西方的童話故事傳到東方,而不是東方的童話故事傳到西方。
這裡面的原因有很多,林子軒想做一種嘗試。
他藉助原著的故事情節,加入東方的元素,把中西方的文化元素融合在一起,透過這本《小雪的大冒險》讓西方的孩子也能接受帶有東方元素的童話故事。
這是一個西方孩子熟悉的魔法世界。
他們看完之後,或許會對東方的神秘法術感興趣,接著對東方的文化感興趣。
這就是互相交流。
當然,事情要一步步的來,他先把故事寫出來,看看讀者的反應,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走。
林子軒打算把故事寄給兒童文學雜誌社,在雜誌上發表。
說起來有點尷尬,雖然《葫蘆兄弟》受到歡迎,在全國的電視臺播出,但很少有人知道林子軒是原作者,小朋友看動畫片不會去記這些。
而且,林子軒寫童話故事屬於玩票性質,以後就沒寫了,不被人關注很正常。
他最有影響力的小說應該是《活著》,可惜電影在國內被禁映,沒有出版社敢出版,在文學圈子裡知道的人很多,普通讀者就不大清楚了。
這就造成林子軒在讀者那裡處在兩極分化的境況。
瞭解他的讀者極為喜歡,不瞭解他的人根本不知道林子軒是誰。
作為作家,他在讀者中的知名度不高,不過隨著《臥虎藏龍》系列武俠小說的出版,他以武俠小說作家的身份逐漸走紅起來。
他把《小雪的大冒險》寄給了位於滬城的《文藝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