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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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而是在那以前長達幾百年以至近千年的時間裡!試問:沒有這樣的生育控制能力(和它的普及),一些地區(特別是江浙地區)的人口,怎樣才能由先前的高速增長,轉變為後一時期的低速成長呢(16)?
也許與眾多的批評者不同,筆者並無意於否認中國曆來是有一些辦法可以實現“避孕”的。在這裡,問題可能只是在於如何“取證”,和如何評價它的具體效果罷了。
但遺憾的是,在《人類的四分之一》書中並沒有舉出中國人是如何避孕和流產的例證(17)。而只是在相關的地方做了一些反推,例如,根據對遼寧一些地區的研究發現,當地人口出生數的升降與糧食價格呈反比例變化,無子家庭的生育間隔都比有子者短,等等(18)。因此有關的論證只能依靠其他的研究了,這就使該書的邏輯顯得頗為無力。
為此,同屬該一學派的李伯重在他的一項專門研究中提出,歷史上節育知識在江浙一帶民間已非常普及,其方法可分為藥物和非藥物的,後者又可分為手術的和非手術的兩種(包括針灸、推拿,食物避孕,調節房事和延長哺乳等)(19)。有評論指出,這為中國歷史人口學開闢了一個新的研究層面,增加了我們對近代前中國人口生育行為的理解;儘管仍有許多問題應該質疑(20)。
李伯重所說的避孕方法,首推服用棉籽油。他認為,自清代以來,在江浙這一盛產棉花的地方,農民廣泛食用棉籽油,大約就是在不自覺地服用“強力避孕藥”了(但不分男女老幼長期食用,是否會造成“不孕”的效果,於“不自覺”中又如何能夠有意停用,則未作進一步的探討)。其次還有一些“斷產”和“疏胎絕產”方劑(如服食鳳仙子、四物湯、九龍丹等)。除此之外,幾乎就再沒有談到什麼“防免作胎”之法了。而且,這些方劑與各種墮胎藥物相比,尚處於“嘗試階段”,據說並未得到普遍而有效的運用(21)。在筆者看來,就不免偏重於“流產”(墮胎)等“殺生性”的技術手段,對於如何“避孕”則重視不夠。而這,恐怕正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實際上,在中國歷史上,“避孕”的辦法可能還有很多。例如,我曾聽一位當事人講,她一次因偶然帶了一塊麝香,從此就不能懷孕(她因為已有四五個小孩,也就“歪打正著”,樂得如此了)。還有朋友告訴我說,將一種藥物“斑蝥”(“螌蝥”)置於子宮頸口(似是用一紙捻送入),也可有效地起到避孕的作用。舊日的妓女使用這一方法,“從良”之後,也就依然可以生育。此外,還有土製“避孕套”,壓穴法(如指壓會陰以“還精補腦”)、體外射精法,……(22)我相信,在現代技術傳入中國以前,這一類傳統的辦法一定還有很多(我想再強調一句,我們應該特別重視的是其中的“避孕”辦法,而不是“墮胎”、“溺嬰”一類手段)。儘管其中只有一部分能夠見之於文字史料,而更多地須倚賴“口述歷史”資料。
20年前,當我在研究所裡說到,有一些傳統的辦法可以避孕時,曾經受到同行的“譏笑”。今天這種情況大概是不會出現了。我們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更深入地搜尋有關史料,不僅是利用文字史料,也要大量使用口述歷史的方法。尤其是,如果說江浙地區曾經在長達好幾個世紀的歷史中使用這些方法,它又擁有數以千萬計的人口,那麼,我們為何不能對口述歷史調查寄予更高的期望呢?
在本節最後,我想說的一點,就是從這樣一段史實——江浙地區人口變化的方式乃由先前的高速增長,轉變為宋元明清時期的低速成長——是否即可反推出它與“生育控制的普及”之間,必然存在一種“密切的關係”(23)?
我過去在中國地區理論的研究中,曾按照各地區的發展水平,把它們分作幾個階段(或型別),每個階段又各有其特點,其第一項,就是人口方面的特徵;它的表現之一,就是隨著各地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長速度“自然”會不斷放慢。也就是說,在同一個地區,人口增長由先前的較高速度,轉變為後一時期的較低速度,乃是一個規律(24)。而這,正是各地區發展的通例,沒有什麼奇怪之處;實際上,清代全國人口增長率也呈現出這種“依次遞減”的現象。不能由此即推匯出某一地區就一定有什麼人口生育上的控制措施(如江浙),而其他地區則談不到(如川廣雲貴)。實際上,在清代那些開發較晚的地區,大都經歷了此一過程,按照這樣的推理,它們是不是也具有同樣而有效的人口機制了?
不過,我的研究主要還是從社會經濟史的角度出發(或更多地強調經濟方面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