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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街,又一條街,又一條街。走了不知有多久,一直走到城外郊野的蔡河邊,全身最後一絲氣力都走盡後,他跪倒在河岸邊青草叢裡。
這時天色已經昏暗,半天黑雲,透出一縷血一般的餘輝。四周早已沒了人影,整個世間似乎都已死寂。他再忍不住,一頭埋進草叢,叫了聲“十七娘”,號啕痛哭起來。
他已經許多年沒有哭過,喉嚨早已哽澀,哭聲像是礫石一般,硬生生掙破喉管,和血帶淚地衝了出來。雖然自小便身世艱難,但他從來沒覺得命這麼苦過。好事從來難得輪到他,就算輪到,也要七折八拐,受許多磋磨。這回好不容易抓住一點好,不等你安穩,便連皮帶肉全都奪走,將你打回原先那根孤零零的苦竹竿兒,風一吹就折。
第三章 綺夢、夜探
必利決斷,不失其時也。
——《武經總要》
洪山原是農家子弟,家裡世代為農,卻沒有田產,常年佃人的田種,比耕牛還辛苦,卻一輩子掙不出頭。他不願像父祖一般苦熬,想讀書改了這埋頭彎腰的田土命,就跟著鄉里一個老書生斷續學了幾年,認得了上千字,那老書生卻貧病而亡。他再沒有力量去別處求學,便跟著鄉里幾個青年,一起去應天府謀營生。到了才知道,自己諸樣技藝都不會,只能做些最粗重的活兒,而且還得盡力去爭搶。立足都難,更不必說出頭。
在鄉里,雖有上等富戶,也不過住得寬些,穿得好些,肉吃得多些,瞧著最多是眼饞心恨。城市中則全不一樣,各色富貴奢侈,想都想不到,看都看不過來,每天瞧得人眼暈心狂,沒一刻安寧。
同去的那幾個認得了當地潑皮,跟著去做些不要本錢的勾當,並拽他一起去。他卻自幼受父母訓誡,要本分為人,不願做欺心的事。可瞧著那幾個人得了錢,又換新衣裳,又去酒樓逍遙,甚而招了妓女玩樂。他本已心浮氣躁,這時就更難把持,就跟著去了。做過幾回,才知道盡是偷搶拐騙的勾當,分了錢,用著都難心安。那些潑皮卻說,上了道,便要走到頭,不許他生退心。他知道那些潑皮下手不會留情,又悔又怕,夜裡瞅了個空,偷偷溜走了。家沒臉回,應天府又不能留,他一直聽人說東京汴梁如何繁華富盛,便搭了條船,來到汴京。
到了一瞧,汴京果然遠強過應天府,可謀生也只有更難。他到處混了一個多月,身上那點錢很快花盡,卻始終找不見一個穩靠活路。正在犯愁,卻見禁軍在城牆上貼出招刺告示。他猛然醒悟,這不正是一條最妥當的出路?如今天下太平,並沒有多少戰事,白領著錢糧,衣食不愁。在軍中若能盡力向上,還能掙個軍階功名出來。
於是,他便歡歡喜喜去投募。他體格氣力都有,鄉里行保甲法時,還當過保丁,練過弓箭。一去檢視,身量、馳躍、瞻視三項都合格,便被選中。額頭刺了字,領了招刺利物,一身新軍裝,一貫賞錢。
到了營中,他才發覺,禁兵們大都兇悍,一看都非良善之輩,不比應天府那些潑皮好多少。他心裡暗暗害怕,處處小心避讓。過了幾天,發覺程得助和他一樣,也是本分老實人,兩人自然而然結成了好友。一個受了欺辱,另一個即便幫不上,至少也有個訴苦的人。兩人互扶互助十來年,早已親如骨肉。
他自己也沒有料到,竟和程得助的妻子董十七娘有了私情。
自從那次去了程得助家後,只要董氏備辦了好菜,程得助總要拽著他一起回家去吃幾杯酒。起先洪山沒有絲毫非分之想,只覺著那真是自己的家一般。十七娘也滿口“大哥、大哥”地敬重他,絲毫沒有見外,就如親弟妹一般。可是,時日久了,他心裡漸漸不自在起來。
離開鄉里時,他十八歲,已經到了婚配年紀,可家裡連備一匹好絹都難,更何況其餘聘禮。因此始終沒尋到願意將女兒許給他的人家。在應天府和汴京晃盪時,連睡覺的鋪都找不見安穩地方,就更莫說婚娶了。進了禁軍,頭幾年,只是個長行,樣貌又平常,又不會說話,汴京的人家戶一個比一個能挑,幾十萬常駐京城的禁軍,盡著他們選,哪裡能瞅上他?
在營裡,由於從沒去過邊庭,沒有戰功可立,他又不會巴附將校,只能和程得助一起,憑著勤懇本分,三年一升補,一級一級,慢慢累資遷轉。好不容易升到軍頭,也已經二十七八了。這時,才有媒人來跟他打問婚事。他試著相看了幾家,都是樣貌醜笨的老大姑娘,實在看不過眼。他求媒人幫著尋個年輕些、樣貌莫太醜陋唬人的,媒人倒是又幫他尋了兩家,可那兩家卻嫌他黑笨,沒等見到女兒,就先被父母一口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