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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小曼走進敏體尼蔭路一間公用電話亭。隔著玻璃窗,小薛看到她用手捂著話筒,竭力解釋。他覺得她楚楚動人,他懷疑,這感覺多半是因為自己剛把她救出牢籠。無論如何,他覺得這想法甘甜無比,他頭一次體驗到被別人當作保護者時的自我感受。
問題在於——走出電話亭,她告訴他——問題在於她這會無處可去。出於安全考慮,她必須暫時和小薛在一起。她把話說得如此公事公辦,幾乎令他有些失望。
他收拾桌子,需要收拾的也只有這張桌子(客廳裡只有桌子和兩把椅子)。半杯咖啡要倒掉。剛回到桌邊,又趕緊奔去廚房燒水。舊照片和舊報紙捲成一團扔到牆角,與沖洗照片用的藥水瓶為伍。他站在客廳通向裡間的門口,把椅子上的衣服朝臥室扔。他剛讓她坐下,就聽見廚房裡水壺蓋在跳動,節奏類似於一種瘋瘋癲癲的愛爾蘭舞。
他想他應當對她有所解釋。直到這會他才意識到這點。他們如此輕易地從老北門捕房脫身,人家會不會懷疑?他把手榴彈的事告訴她,覺得這句實話聽起來比假話還假。他還顧不上想想日後如何向少校交待。他也還來不及去想想,說到底,他早晚要把冷小曼連同她的組織一起出賣給巡捕房。他這個人,腦子裡成天千頭萬緒旋轉,轉得可都是眼下的難題。
眼下,他急於檢查凌亂的房間。他想不出有什麼東西會讓人家起疑心。他是攝影記者,他從來就不是什麼巡捕房的密探。他這裡有成堆的舊報紙,舊照片,各種底片和藥水。他忽然想起什麼來,衝進臥室,把她丟在客廳裡。
自從上次特蕾莎讓哥薩克保鏢找到這裡,她自己又來過一兩趟。她是那種所到之處總要丟下一堆痕跡的女人,酒杯和菸蒂上的口紅印漬,枕頭上(甚至牆縫裡)的香水味,忘記帶走的那些髒短褲(勃發的情慾殘存在絲綢上)。
他無法想象,要是特蕾莎這會走進門,撞見他跟另一個女人在一起,會鬧出怎樣的結果?最好是主動去和特蕾莎會面,免得她自說自話闖到這裡。剛剛他決定把冷小曼帶來時,可沒想到過這些。
他想不通少校為什麼對他如此信任。下午在警車上那會,他一度懷疑是少校派人跟蹤他,找到星洲旅館(這是他唯一能夠想象得出的偵探技術)。他沒有再往深裡想,他有些分心,他注意到冷小曼沒有穿絲襪。天氣又熱又潮溼,那條腿上汗津津。
可這會他又開始相信,那不過是場偶然的搜捕行動。少校對他的信任無可置疑。他猜想,坐在同一條戰壕裡,合用同一副防毒面具,的的確確能讓人產生巨大的友愛。
天色早早變暗,雨還是不肯下來。這是福履理路的弄堂房子。他們幾乎斜穿整個法租界。面對面坐在桌邊,彼此都能聞到對方的汗味。
“那麼——這就是那個馬賽詩人。你告訴他我是誰?”不是從空洞的語氣、從冷靜的詞句,而是從她遲緩的身體動作上,從她疲倦的神態裡,小薛察覺到那個勉強撐起的表演者形象早已被砸得粉碎。就像一度光滑而如今早已破碎的瓷器。
他注視著她,她的臉頰,她的手臂,她的因為出汗而毛孔變得清晰可見的面板。
“戀人。”他說。
她微張著嘴,像是剛被迫吞下一顆苦果。她輕輕地嘆息一聲(在他的想象中)。在她鼻翼上,有一小塊汙漬,用髒手指抹去汗水的印記。那張面孔上,最動人的地方是下眼瞼的睫毛,給她的瞳仁投下一抹陰影。
“為什麼要救我。”
沉默是要讓即將說出的話更有說服力。
“因為我愛你。”他脫口而出,像是話到嘴邊不得不說,又像是答案早就準備好。總是不合時宜,總是在這種無奈的情況下向她們訴說愛意。可一旦說出口,聽起來倒也挺自然。
她在哭泣,悄無聲息。涼風掀起窗簾,她打個寒戰,站起身。她盯著他看,腿一跌,撲到他懷裡。她死死抓住他的襯衫領子,又鬆開手,沒頭沒腦打他的頭,他的肩膀。
“為什麼要愛我?為什麼要愛我。愛我的人從來都沒有好結果!”
讓他感到吃驚的是,所有的女人在這三個字面前都不堪一擊,如同中蠱一般,如同甘心喝下的一匙毒藥,如同按照劇情所定下的鐵的邏輯,扮演起同樣的角色。
二十九
民國二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夜七時三十分
冷小曼覺得自己像一團可憐巴巴的誘餌。孤零零吊在魚竿上,扔在湖岸邊。魚竿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而她卻對那條魚動起真感情。她用電話向老顧彙報,三言兩語。他們倆被帶去老北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