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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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慈祥的外婆從福岡過來探親,看到徹之在幹家務,大為感動:“真佩服,年紀小小,幹起家務來了!”出手大方,一下子賞給他3000日元。他將2000日元交給我保管(他多少感覺到要幹2000日元的活不容易吧)。餘下的1000則裝入自己的錢包,大吼一聲:“我清洗浴缸了!”徑直奔向洗澡間。
可見,金錢為勞動所得這個觀念已經深入其心。
之後,透過實際體驗,他不斷地完善自己的金錢觀,不斷深化對金錢的認識和泛化對金錢的感覺:區別於平時勞動所得的工錢,在新年、生日、嘉獎等特定時候,能從家長、老師等處得到非勞動性質的金錢。
在小學時期,還沒用上零花錢專用帳本。要用前一天掙的工錢去買糕點之時,只是先在紙上計算一下要買的東西的金額,然後拿上這張紙去商店購物。
升入初中以後,由於只允許他週末出去玩時才可以用零花錢,因此用上了零花錢帳本,把一週的工錢統計在冊,在週末時一次性付清。徹之利用這筆錢遊歷各地,進行他的一日遊旅行。
*願他以勞動充實人生
在徹之被宣告為殘障兒的當時,我一度陷入悲觀:這孩子將來不可能工作,讓他工作於心何忍?與其讓他工作,還不如找塊清靜的地方,服侍他悠閒地度過餘生。
可是一起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後,我改變了原先的想法,希望他能在正常的地域社會中生活下去。為此,有必要從小教他自立的技能和社會規範,而幫忙做家務正是絕好的鍛鍊機會。在家裡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一來他本人可以獲得為家庭做貢獻的切身感受,二來其他家庭成員也因為他的努力而認可他,三來可以減輕我的家務負擔,可謂一舉三得。
我們究竟為何而勞動?目的無非兩個:一是透過工作獲得人家認可,從而感到實現自我價值的喜悅(精神目的);二是以工作的途徑獲取金錢來買生活上的必需品(物質目的)。
但是,我當初想過:對徹之而言,要他擁有透過工作受人認可的感覺的確勉為其難(現在,徹之正好與我預想的相反,特別喜歡受人表揚、感謝、認可,這些精神鼓勵成了他工作的動力)。因此,我當時只得捨棄目的之一,而僅取目的之二——重點教他以勞動獲得工資報酬,珍惜來之不易的金錢。
年少時徹之經常逃出家門,擅自亂拿周圍商店的東西回家。作為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我著手教他店裡的東西必須用錢交換的道理,金錢的用法以及獲取金錢的途徑(幹家務活)。
透過家務勞動來獲得工錢,再用工錢來購物,透過這條樸素的因果鏈的實踐,培養他的金錢感覺,激發他勞動的慾望,讓他獲得自由支配的金錢,最終滿足他自己的物質需求。
倘若只教他勞動,而完全不教他擁有興趣,享受餘暇,徹之則體會不到勞動的充實感。我一直憧憬,徹之能以勞動實現自我價值和社會參與,同時保持興趣,生活張弛有度,結交朋友(甚至戀人),豐富人際關係,不斷充實自己的人生。
十八歲從學校畢業之際,如果平時沒有教他勞動的習慣和勞動的意識,此時卻馬上讓他參加勞動或工作,他肯定會感到突兀,無所適從。因此,我們家長平時就要考慮到小孩成人之後會有邁向社會、參加工作的一天,從小就要有意識地培養其勞動的願望。
參加工作所需要的一些基本技能,其實在從小做家務的過程中就能逐步掌握。
有關徹之就業的經歷,我將在第三卷《為了工作,加油!》中詳細介紹。
結束語
感謝諸位抽空看完本書,不知感想如何。
最近我在電腦上瀏覽讀者們發來的郵件,興致勃勃地開啟一個個的讀者主頁,上面記錄著不少讀後感,還有聽完我的講座後的感想。在樓主的文字下面,日本各地的跟帖接踵而至,我不禁驚歎讀者們收集情報的速度之快、掌握情報的數量之多。
比如有位讀者寫道:
他就是在中央臺(NHK)出現的那位?他可給我帶來了巨大的希望啊!去年沒參加在本地舉辦的講座,但從ST老師那兒拿到了有關資料,內容真令人感動!
樓下跟帖:
有一天在電車上我偶然遇到他了。儘管他自言自語,不知所云,但人家能獨立坐車上班,真了不起。當時我想:他既然能成為公務員,也許不是自閉症者吧?到了講座會場,觀察他的舉手投足之後,才終於相信:不錯,果然是自閉症者。
樓下跟帖:
在講座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