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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家圖書館藏有此書一部,為1765年出版於倫敦的第二版。
我在本注所在章曾多次引用的這部著作,其敘述始於1628年,終於1750年。本書寫得十分真實,文筆簡練,樸而不華,是一部翔實的歷史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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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康涅狄格的歷史,可以推薦的最好著作,是本傑明。特朗布林的《康涅狄格全史:世俗史和宗教史,1630—1764》。此書為三十二開本,共兩卷,1818年出版於紐黑文。
我認為王家圖書館不會有這部著作。
這部歷史清晰而深刻地描述了康涅狄格在書名所指期間內發生的一切重大事件。作者引用了珍貴的歷史文獻,而且敘述確切。
他寫到康涅狄格初期的事件時,講得十分有趣。
尤其是應當讀一讀第1卷第5章(《一六三九年的康涅狄格》)
第100頁,以及第1卷第7章(《康涅狄格的刑法》)第123頁。
我們有理由高度評價傑理米。貝爾納普的《新罕布什爾史》。此書為三十二開本,共兩卷,1792年出版于波士頓。尤其應當讀一讀第1卷第3章。在這一章裡,作者對於清教徒的政治原則和宗教教義,他們的移居原因和法律,做了極其翔實的敘述。下邊是163年的一段佈道講話:“新英格蘭要永久記住它的建立目的在於宗教,而不在於商業。人們在前進中要堅持清教徒的教義和紀律。因此,商人和一個銅板一個銅板攢錢的人也不要忘記,建立這些殖民地的目的在於宗教,而不在於金錢。如果我們當中有人在評價世界和宗教時認為世界值13,而宗教只值12,那麼,這個人就沒有新英格蘭的真正男兒的情感。”讀者從貝爾納普的著作裡可以看到,他比至今研究美國曆史的其他作者更多地提到普遍觀念並強調思想的威力。
在我們所研究的已經存在很久的幾個主要州中,紐約州和賓夕法尼亞州最為突出。關於紐約州的歷史,最好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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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是威廉。斯密斯的《紐約史》。此書為四十八開本,共一卷,1757年出版於倫敦;1767年出了法譯本,亦出版於倫敦。
斯密斯為我們提供了法英兩國在美洲進行的戰爭的細節。在研究美國史的所有著作中,它對著名的易洛魁聯盟的報道最為詳盡。
至於賓夕法尼亞的歷史,我只想推薦羅伯特。普勞特的《賓夕法尼亞自建立與定居:1861年威廉。佩恩就第一任領主與總督直至1742年以後的歷史》。此書為三十二開本,共兩卷,1797年出版於費城。
這部書值得讀者細讀,其中收有關於佩恩的大批珍貴文獻,談到教友會的教義以及賓夕法尼亞初期移民的性格、風尚和習慣。據我所知,王家圖書館沒有此書。
不必說,在研究賓夕法尼亞的主要著作中,佩恩本人和富蘭克林的著作也有它們的席位。廣大讀者都熟悉他們的著作。
以上所介紹的這些著作,我在旅美期間就已看過其中的大部分。現蒙王家圖書館的好意,我又讀到其中的幾部;其餘的幾部,是美國前駐巴黎總領事沃登先生給我找到的,沃登先生也寫有一部關於美國曆史的傑出著作。在結束這個注的時候,請沃登先生接受我對他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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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斐遜在自傳中寫道:“在英國人於弗吉尼亞建立殖民地的初期,土地還只能向人們提供少量的產品或什麼也不能提供的時候,一些有遠見的人便獲得了大量的租讓地,併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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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其家庭的榮華富貴,而把財產傳給了後代。財產逐代傳給同姓人,從而產生一些獨特的家族集團。家族集團依法享有永久保持財富的特權,進而依靠自己州的強大和富饒而形成顯赫的貴族階層。而國王也照例是從這個階層中選派州的議員的。“見《傑斐遜文集》。
〔第1卷第36頁〕英國法律中關於遺產繼承的一些主要規定,在美國全部被否定。
肯特先生說,我們在遺產繼承問題上做的第一個規定是:“人死而無遺囑時,其財產由直接親屬繼承;如只有一個男性或一個女性繼承人,他或她獨得全部遺產;如有數名同順序的繼承人,則不分性別,由數人平分遺產。”
〔見肯特:《美國法釋義》1840年版第4卷第374頁〕最初,紐約州以1786年2月23日法令透過這項規定,後來又進行過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