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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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自己。李雪說,無計,你要這樣想你就是個冷血動物。我說,自從腦子受傷後,我的血基本上沒有熱過。
光在看守所我就待了大半年,這段時間沒有與表哥楊會談是件遺憾的事,他現在應該在農場裡勞動改造,太忙,見不著他也是情有可原。一直到夏天裡蚊子吃人的時候,張凹才終於來探望我。他說他活動了很長時間,馬上就可以結案子把我搞出去。我緊緊握住他的手說,兄弟,我就靠你了。他安慰我說,應該的,應該的。
這酒是他造的,出了事他一點兒也不害臊,愣充是救世主讓我感激他,不過我始終認為把我搞出去我就得感謝他。只是,這一晃,時間就要過去一年了。
法庭終於開庭審判了,我因為販賣假酒而被執行兩年刑期,緩期三年。也就是說,坐了大半年牢現在我終於可以出獄了。無論如何,張凹還算言而有信。我只是在後來有那麼一個疙瘩解不開,這造酒的怎麼就沒一點責任呢?
蔣小紅與李雪這兩個人我一個都舍不下,一個是未婚妻,出來後要跟她把事辦了;一個已經失明對我卻滿懷陽光之情,我不能丟下她,照顧她是我的責任和義務,為曾經的那份熾熱的感情,也為現如今她對我的付出。
蔣小紅說,是李雪去找的張凹求他弄你出來,可是,那天我看到她跑過來找我,委屈地哭個不停我問,為什麼?蔣小紅說,張凹凌辱了她,這是救你出來的惟一條件。他如果不賠償死者家屬的經濟要求,你這個案子無法結束。可是,李雪她
我難以置信地去找李雪,她的樣子黯淡多了,我問為什麼要這樣。李雪吞吞吐吐說,一是希望他幫你一把救你出來,二是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張平,可是他卻利用了我。
我咬牙切齒問,結果呢,你驗證到了什麼?
李雪說,結果不重要了,你出來就好。
可是你呢,失去了什麼知道嗎?我有些怒不可遏,可李雪的眼睛讓我無法發起火,它充滿了無助和蒼涼。
我出來以後,李雪卻從此再不見我,她逃避我的感情,拒絕與我直面,然而我已經下了決心要照顧她一生。我告訴蔣小紅這個想法,她沒說什麼,只是收拾了行李要搬回醫院宿舍。我幫她收拾著,心裡在說對不起,你們都是好女孩,只有我,是個惹事的人,倒黴的人。
我找到豬頭,他在家裡修身養性,我說這次要感謝張凹,沒他我很難出來。豬頭說,大家都是同事、朋友,他應該做的。我說,好,我買點東西去感謝他,這回我買的是真中華,用蔣小紅的工資。
張凹果然牛烘烘,他的廠子平安無事,繼續生產。別墅住著,汽車開著,小姐玩著。他這麼牛的人我得真心投靠他,將來還得靠他讓我事業騰飛,沒有事業,我始終是個癟三。
我很快發現我媽有些不對勁,我回來她應該感到高興併為此悉心照顧我的生活,為我的身體茁壯成長而搞些有營養的東西犒勞我,安慰我。她做起事來處處小心,且不怎麼配音,話語的缺失令我驚恐,這樣的人內心壓抑,很容易出亂子。我媽吃了飯往往不見了人影,她的消失跟我爸的消失成正比,一隻腳前一隻腳後。大哥大嫂早已有了自己的房子,二哥二嫂在家裡住著,他們說老孃現在成了間諜,老是神神秘秘地跟蹤老頭,有時回來會哭一場,有時回來自個兒樂個不停。
我們一直不太相信我爸這樣一個軍人會做出如此不忠的事情,它違背一名軍人應有的操守。在安慰我媽的同時,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加上我一致認為,我媽是在捕風捉影。我們很久沒叫“媽”了,這個名稱已經被“神經病”所替換,特別是我根本無法忍受我媽的反覆嘮叨和瘋狂臆測。她太相信和專注於自己的感官觸覺,只要是我爸有風吹草動她都要推測出一大堆事情來。買斤糖回來,她會說糖是別的女人家的;買把傘回來,她說是別的女人送的;如果老爸出去吃飯,她更堅決相信是去了那個女人家。我受不了的時候會說我媽“神經病”,她大義凜然地承認,我就是神經病,我要一刀刀割他的肉。我說,那是犯法的。她說,他死了,我還會活著麼?我爸現在在我媽嘴裡成了“他”的特指,他們之間形同陌路,我們做子女的和父母又何嘗不是。
第二部分 什麼,有意外?什麼,有意外?(4)
綜上所述,我叫我媽“神經病”是情有可原,被逼無奈的。從這個理由來說,不僅我媽,很多人都將成為神經病。這一群體不會被人理解和諒解,他們怪誕的舉止語言,只是他們外部的表現而己,腦子裡他們自己很清楚,只不過外人無法窺清。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