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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會黨只是些烏合之眾,而革命黨領袖如孫黃等人,籌了些極其有限的「軍餉」,買了些陳舊槍炮,便驅策這些烏合之眾上前線,作戰賣命。而孫、黃兩人又都是文人。孫逸仙是個學貫中西的洋翰林;黃克強則是個「文似東坡,字工北魏」的名秀才。二人基本上都不知兵,至少沒有臨陣經驗。那些桀驁不訓的會黨分子,也不一定聽他們的指揮。率領他們去「起義」,正如古人所說:「驅市人為戰」。對方的清軍雖說不上是什麼勁旅,但至少是職業性的正規軍。兩相砍殺,則勝敗之數,就毋待蓍龜了。所以同盟會諸子,在羅掘俱窮,運動會黨,發動七次起義,都一無斬獲的沮喪心情之下,最後不顧一切,乾脆捨棄會黨,就自己赤膊上陣了。
最先丟掉筆桿,拿起手槍炸彈,去和滿族王公拚命的高階幹部,便是有美男子之稱的才子汪精衛了。汪精衛其時年方二十七,由於《民報》的深入朝野,已才名滿天下,連北京的深宮內院繼慈禧、光緒(一九○八年死亡)執政的后妃,亦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汪原在南洋一帶隨孫黃二公辦雜務,然自覺同盟會已到山窮水盡的地步,非自己捨身做烈士別無他策,乃留下血書不辭而別,由傾慕他的女友陳璧君向乃母逼出八千元(此為陳璧君自報,實數猶待考),乃偕璧君及同志喻培倫、黃復生等數人輾轉潛入北京,詐開「守真照相館」,謀刺攝政王載灃。小才子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