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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若即若離的兩個人,卻在彼此生命裡有倒影。不言朝夕。
她把這張相片放進手提包裡,說,我喜歡這張照片,我會記得這個晚上。
半個月之後,她跟男友又複合,回到了他家去住。
我的公寓還是那幽暗模樣,陷在一片嘈雜的市井中像一塊漸漸下沉的安靜荒島。
夜裡有時候心事沉沉睡不著,起來聽大提琴,伏在書桌上蒙著字帖練鋼筆字。寫著寫著困了,才能倒上床去入睡。白日裡常頭疼欲裂。
在學校又不怎麼能碰見她了。陸續地還是會在一堆朋友們吃飯聚會的時候碰見她,她亦習慣與我坐一起,總對我說,還是和你開心啊,還是和你開心。
我回她,那是啊,那你就回我公寓來一塊兒快活啊。
她便笑著說,沒問題,只要你讓我高興了,什麼都好說。
姐姐,你這話可是地道的嫖客的語氣。
誰嫖你啊。
兩個人便打鬧起來,沒心沒肺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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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是這樣傷心地看她那笑顏啊,那又如何。子君。我又不能悲傷地坐在她身旁。初見她,便覺得她已有太多往事,眉眼之間粉飾太平,她已忘記,她不提起,但我卻心疼,捨不得她不快樂。只是奈何我錯過了她的童年,少年。否則,我會給她安平的一生。
過去總覺得自己是要多無情便可有多無情的人。若要是誰覺得我待他淡漠,那麼他的感覺是對的,因這世上人情薄如紙,我已疲倦,不再有興致去做沒有回報之事。我不過是俗人,無心為他人思慮。
但是我心裡卻清楚,子君不一樣。我患她所不患的,哀矜她所不哀矜的,只願留給她相見歡娛的朝朝夕夕,醉笑陪君三萬場,不訴離傷。
後來這種惦念成了習慣,倒真的自己也富富餘餘地快樂起來了,心裡有個人放在那裡,是件收藏,如此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
記得一夜看書至凌晨,又讀到這樣的句子:
但你不會忘記我。你不需要忘記我。我對於你來說是那麼輕,你可以將我當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樣不時吃一下,調調生活的味兒。你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想念我,想念我對你的執戀,想:我遇到過一個熱烈的女子。
我卻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記,去與想念與希望鬥爭;事情從來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場必輸的賭局,賠上一生的情動。
一定會有那麼一天。記憶與想念,不會比我們的生命更長;但我與那一天之間,到底要隔多長的時候,多遠的空間,有幾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開了幾多班列車,有幾多人離開又有幾多人回來。那一天是否就摻在眾多事情、人、時刻、距離之間,無法記認?那一天來了我都不會知道?我不會說,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門廣場,我忘記了你。當時我想起你但我已無法記得事情的感覺。所以說忘記也沒有意思,正如用言語去說靜默。
我反覆看這一段,心裡動容得疼痛,忍著熱淚,提筆在紙上抄寫下來,於凌晨出門,跑了兩個街區,找到一個墨綠的舊郵筒,寄給了她。一個人慢慢走回來的時候,天都亮了。我一邊走,路燈就一盞盞熄滅了下去。好像世界因我失卻了光亮。我心裡說,子君,不會再有人像我這樣執戀你了。我也再也不要像這樣執戀你了。
太陽尚遠,但必有太陽。
又好像是從那夜起,冷眼看她身邊的人換了又換,豔遇多了又多,人一年年出落得更有分寸,連玩笑都收斂了起來,姿容已無懈可擊了。這樣,我心裡漸漸連最後一絲動容都淡了。
總覺得她往後記得的,不會是孩提時代對她圖謀不軌的鄰親,不會是一個叫她痛得死去活來的肚子裡的孩子,不會是中學時初戀的少年,不會是二十歲某個帶她進了華麗餐廳的中年男人,不會是某個與她搭訕並且留她電話的豔遇不會是任何人,也不會是我。
她將誰都不記得。來人去事只是倒映在眸子裡,叫人覺得是一雙有故事的眼睛。但我知道,她身邊無論誰來誰去,她都會懂得如何活好自己的。這就夠了。
我就這麼看著她在人世間輕盈地舞躍,輾轉了一個又一個夜晚,擦了一個又一個人的肩,像是看一齣戲。過去看得熱淚盈眶,而今漸漸面目從容,只是決意做曲終人散時最後一個離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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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期末考試的時候,蘭子君曠課太多,被學校勸退。
處分宣佈之後,她很長時間銷聲匿跡。放假之後,學校人都走乾淨,她才回來,叫我幫她收拾宿舍物品搬離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