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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這裡從元世祖(孛兒只斤鐵木真)中統元年(1260)開始計算。實際上蒙古於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才開始改國號為元,而歷史上又把南宋最後一個皇帝趙昺(bǐnɡ丙)退位的祥興二年作為南宋的結束,而祥興二年,已經是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按歷史紀元算,元朝只存在89年。
但是,“自古以來,中國農民其實都是最容易滿足、最謹慎安份的一個群體”①,只要有一口淡飯果腹,有一件破衣遮體,就滿足了;甚至把他們的土地、兒女搶走,父母都餓死了,也都強忍著,大都不願意或不敢去造反。這就是所謂“逼也不反”的一群(包括林沖的前半生)。而能夠被“喚起”的英雄,在當時的環境下,只能是包括痞子、賭徒在內的“遊民”,也就是所謂“不逼也反”的一群,甚至像菜園子張青和母夜叉孫二孃這樣的“叛民”。因為只有他們,才具有不勞而獲的特性,敢於掠奪,敢於犧牲別人的利益甚至生命來滿足自己的私慾;稍有不滿,稍稍一逼,就能置身家性命於不顧,聯合起來,上山造反。因此,施耐庵們十分清楚:“官逼民反”的“民”,主要是這個層次內的“遊民”、“刁民”、“暴民”和“叛民”,而不是安份守己的“順民”。
七、《水滸傳》的兩種意義(4)
① 見2002年8月8日《南方週末》A4時政版報道某地一群村民砸了鎮政府和鎮派出所文中的一個小標題。
要造反就要殺人。你不會殺人麼,好,我來教你。作者生活在元代,他不喜歡那個政府,希望那個社會越亂越好,以便民眾起來造反。這就是為什麼《水滸傳》鼓吹“會殺人者即好漢;善殺人者即英雄”的真正原因。
因此,施耐庵本人對《水滸傳》的定位,就是一部“民族勵志書”;呼喚的是“全民的強悍”,呼喚的是“集結全民的力量”,來反抗這個異族統治的強權政府。因此,他的“立場”就是站在“造反派”這一邊的。因此,晁蓋等人圖謀搶劫,他稱為“聚義”;朱仝徇私枉法,放走搶劫犯晁蓋,他稱為“義釋”;歹徒們上了梁山,進行搶劫,他卻說是“替天行道”!
梁啟超①先生在《小說叢話》一書中說:
有說部書名《水滸》者,人以為萑苻②宵小之作,吾以為此即獨立自強而倡民主、民權之萌芽也。……施耐庵之著《水滸》,……因外族闖入中原,痛切陸沉之禍,借宋江之事,而演為一百零八人,以雄大筆,作壯偉文,鼓吹武德,提振俠風,以為排外之起點。(因)敘之過激,故不悟者誤用為作強盜之雛形,使世人謂為誨盜之書,實《水滸》不幸耳。
① 梁啟超(1873-1929)——字卓如,一字任甫,號任公,別署飲冰子、飲冰室主人、哀時客、中國之新民等。廣東新會人,著名的政治家和學者,12歲中秀才,17歲中舉人,18歲從師康有為學習三年。戊戌政變失敗後出亡日本。1902年創辦《新民叢報》。其學術研究,涉獵廣泛,學貫中西,囊括古今,在哲學、文學、史學、經學、法學、倫理學、宗教學等領域,均有建樹,以史學研究成績最著。
② 萑(huán環)苻——古澤名。《左傳·昭公二十年》:“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之澤。”因此後人以“萑苻”指盜匪出沒的地方。
這一段敘述,除了“倡民主、民權”和“鼓吹武德,提振俠風”這兩條與《水滸傳》的描寫不太切合,應該改為“倡自由、平等”和“鼓吹造反,提倡強悍”之外,所提“以為排外之起點”,是能夠被論者所接受的。
這種做法,和毛澤東提倡的“矯枉必須過正”有點兒近似:漢族人太懦弱了,必須向蒙古人學會殺人!不論你殺什麼人,只要你敢殺人,肯殺人,就是一種“強悍”的表現;只有中國人人人都強悍起來了,才有希望起來推翻元朝的統治。有一篇無名氏的文章提到:“相傳其書成之日,拍案大叫曰:‘足以亡元矣!’,而耐庵之心事,於此一語,躍躍然如見焉。”這話即便不是施耐庵說的,至少也代表了一部分“明眼”的讀者。——施耐庵下的,似乎是一副“只救眼前”的“虎狼之劑”。至於人民強悍起來之後、推翻了蒙古人的統治之後怎麼辦?由宋江、李逵之類的奸人、渾人來做皇帝、當大將,是不是會比蒙古人更好,老百姓能不能安居樂業,施先生顧不得了。
這和《狼圖騰》作者姜戎先生所闡述的意思差不多:遊牧民族的蒙古人以狼為圖騰,人民具有狼性;農耕民族的漢人,天性懦弱,具有羊性。要改變中國人的“羊性”,以求自立於世界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