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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光顧超市,所以比起老闆,更能以買方的觀點來訂貨,才能防止商機損失。
先前舉的例子,X、Y、Z三種商品中,根據POS資料的銷售量,依序為X→Y→Z;但加入時間來看銷售的速度,就成了Z→Y→X的順序。雖然Z的銷售量最少,卻是新的暢銷商品,而Y和X很可能成為滯銷商品。
這也是從賣方的觀點“哪個賣得最多”,切換成買方的觀點“顧客最想要哪個商品”,才會注意到的事。POS銷售資料,基本上是用來驗證假設的。不過觀點一旦從賣方切換成買方,也可以從中建立如下的假設。
將銷售資料視為記錄,而用在營銷(探尋顧客的需求)上,就有全然不同的讀法。觀點從賣方變為買方,資料就具有不同的意義。只看最終銷售量的資料,去思考明天的營銷,那就大錯特錯了。
第一階段 要如何充足供應熱賣商品?具備假設能力(10)
過去以賣方為主的市場時代,打個比方說,就是大家都餓肚子的時代,賣方只要大量製造出來就能售完的傾向很強烈。若持續這個想法,就容易只注意到最終的銷售量資料。
相對的,買方為主的市場,大家都吃的飽足,對於厭膩的東西、便宜卻不怎麼好吃的東西,就不會伸手去碰。但是,對於新鮮、有“質”感的東西,就想去吃吃看。所以最重要的是,如何以買方的觀點思考事情。“美食”如果是站在賣方的觀點,只會出現“暢銷商品”這一個答案。但是,一旦切換成買方的觀點,無論再怎麼好吃,陳列的東西若一成不變,久了也會膩,“想買的東西”同時也意味著“厭膩的商品”。所以,要不斷推陳出新。這就是鈴木流的思考模式。
10。“為了顧客好”與“站在顧客的立場”有何不同
在7…ELEVEN,有一句話是禁止員工使用的,那就是“為了顧客好”之類的說法。
“為了顧客好”與“站在顧客的立場”,看起來是相同的,但你或你們知道差別嗎?試著將“顧客”代換成“孩子”。
鈴木先生這麼說明——
“為了孩子好”而責備孩子的父母,是以“父母的好惡”來責備例如,父母在責備孩子時,多半是認為:“自己是為了孩子好才責備他的。”責備之後,如果孩子還是不聽話,就說:“我是為了你好才說你的,為什麼你就是不瞭解呢?!”越發怒氣衝衝。
這時的父母常以自己的經驗來決定、判斷“孩子是這樣的”,“我的孩子應該要這樣”。其實這大多是強迫推銷自己的好惡。
孩子就算受到責備,還是不聽父母的話,是因為當他長到一個年紀,就看穿父母口中的“為了你好”,只是父母的好惡而已。
所以在責備的時候,如果試著“站在孩子的立場”來思考,或許責備的方式也會改變,孩子的反應也會不同。
同樣的,當我們說“為了顧客,我會全力以赴的”、“即使這麼做,也稱不上是為了顧客好”之類的話時,通常都決定、判斷了“我們的顧客是這樣的”、“顧客應該要這樣”。這種情形非常多。
所以一旦業績不佳,就想說自己這麼努力,現在的顧客卻不太捧場,於是開始責備起來。其實,現今的顧客能夠敏銳地感受到賣方是在強迫推銷自己的好惡。
重要的是,經常“站在顧客的立場”來思考。我之所以禁止在公司裡說“為了顧客好”這句話,就是為了除去這種先入為主、強迫推銷,貫徹經常“站在顧客的立場”思考方式。
雖然說顧客的需求變幻莫測,但如果說是誰引發變化的,不是別人,我們每個人就是引發變化的當事人。
每個人只退離工作一步,就成了顧客。所以每個人都是賣方,同時也是買方。
當我們身為賣方,面對銷售一空後才來的顧客的抱怨,雖然嘴裡道歉,心中卻想那是顧客的任性。但是當自己身為顧客去購買時,如果想買的商品賣完了,就會心生不滿;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就會失去了光顧這家店的意願。
任何人都持有任性、自私的顧客心理。正因為我們擁有這種顧客心理,才需要能站在顧客的立場思考。最不該的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站在顧客的立場”思考,就能挖掘自己本身的顧客心理。就像這個例子——
在“和樂融融的店”蓮沼店裡,關於迎接聖誕節的企劃,老闆徵詢工讀生、兼職人員的假設。其中就有這樣的提案: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一階段 要如何充足供應熱賣商品?具備假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