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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我所讀的與他的全部著作相比,只是冰山一角,對他所知也就極少,根本不可能有研究,本不該亂加評說。你在我的文學論壇向我提出要我談對李敖的看法,其實是將了我的軍——雖然不是你的本意。但既然你問了我,出於禮貌我該有點交代,只能硬硬頭皮當個“瞎子”摸摸李敖這頭“大象”。
李敖寫過一百多本書,其中九十六本被臺灣當局查禁,是人類有史以來寫禁書最多的一位。讀了他幾十篇文章,得知是因為他寫文章罵當權者,激怒了當局。也正如有關介紹他的文章說:“他秉持一貫理念痛批政客而卓有成效”,“長年來真言不諱,著名人物如孫中山和蔣介石都沒有逃過”。
他批政壇人物批政黨,無論對於他們的歷史還是現實作為,主要是透過重新查證核實還真面目的方式。那所引大量的資料,不知他是怎樣能夠從浩瀚的大洋中撈針般一點一點查到的,他神奇的查證能力和掌握運用這些資料的超常智力,讓我驚奇、佩服。
李敖文章嬉笑怒罵,文筆犀利,語言機智辛辣,總帶著激昂的情緒,真如匕首、投槍,鬥爭堅決、毫不猶豫。即使坐牢也不改其品性,也可以說是硬骨頭。
不過,我作為一名讀者,對讀過的他那些文章有些不滿足和難認同之處:
他評說時政的文章具有攻擊性(也可以說有戰鬥性),引證豐富翔實,但大都是就事論事翻翻事實的燒餅,僅出對方洋相而已,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僅是直感,是微觀的視角,抨擊的物件和肯定的物件評說都是絕對化極端化。他的才華只在於多奇思妙想,少見站在歷史發展的高度,缺少理論分析;少見公正客觀全面歷史的評價,缺少文化根源的追溯和文化比較分析;少見理性的創見和新見,昇華不了也深刻不了;知識博而不淵,不是具有對當代人認識世界有指導性意義的思想家,比柏楊的文章品位要低得多。
“李敖有話說” 中有篇《魯迅,文法上的過去式》,認為魯迅現在已失去價值。他說 :“我曾經講過你在魯迅全集裡面看不到他贊成*,也看不到他支援議會政治……所以我認為魯迅的思想是很有問題的。”在李敖看來,一定要在文中明確喊“*” 的口號、掛上*的招牌才是贊成*。魯迅在《為了忘卻的記念》中,為什麼要紀念那五位青年作家?他們不是為*奮鬥而被殺害的嗎?小說《藥》,不是因為“華老栓”們對“夏瑜”們為實現*奮鬥獻出生命的麻木而吶喊嗎?小說《祥林嫂》、《傷逝》,不是在呼喚女權及指導正確的女權觀嗎?……這些,不都是魯迅為*投付的感情做出的努力嗎?李敖還說:“我認為他的頭腦不是很好的,甚至他中文都不能說是很好的,因為魯迅的中文寫得彆彆扭扭,一方面從文言文裡面轉出來,一方面從日本的文法裡面轉出來……”李敖與王朔是同樣的錯誤認識,王朔取笑“魯迅文中‘的、得、地’ 都分不清”,我曾針對王朔說過:“五四”新文化運動提倡白話文,魯迅是提倡並透過文學實踐的,那時正是漢語文言文及古代白話文向現代白話文轉化的“過渡時期”,現代白話文真正完成完整的規範,恐怕該到新中國建立後。魯迅是中國現代白話小說語言的奠基者之一。我們不能說我們讀過現代的《接受美學》、《正義論》、《百年孤獨》,魯迅沒有讀過,知識就不如我們。 。 想看書來
摸摸“大象”李敖(2)
李敖在認識上浮躁、簡單化,卻還狂傲。
李敖的思想的盲目性,還表現在他對女性及感情的態度。他的《精品集》“婚姻與情話” 輯中有一篇《本姑娘也點一個》,開頭就說“有人以為歷來女人不論在床上床下,一直壓在男人下面,這是不正確的”。 又說“到了18世紀以後,女權運動逐步形成,於是女人開始奪權”,“不幸的是,女人在爭平等時,常常得意忘形,為打倒‘大男人主義’ 而淪為‘大女人主義’,她爭平等,卻不與人平等相處,最要命的,她又想壓人,以‘行同男人’ 的愚蠢來壓男人。” 他舉了兩個與男人爭強女性的例子,證實了以上的觀點,依我看簡直是胡言亂語,對於男權和女權的現狀一無認識。封建社會也有悍婦、潑婦,也是女權問題嗎?李敖根本不懂理論分析,說的不比目不識丁者高明。“李敖有話說” 中還有一篇《限時分手最浪漫》,說“為什麼非要等到兩個人感情漸行漸遠以後再分手呢?那個時候就沒有趣味了,男女之間感情最好的狀態底下,最好的情況之下分開,那是真的懂得愛情的哲學”。還說“男女關係本來就是喜新厭舊的情況,說那種愛得你死我活,白頭偕老的人,事實上那是一種自欺欺人,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