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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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父母和諸多親友正在為躲避日本侵略者的追擊而東奔西走,看到政府中某些官員正在大發國難財,一介書生梅汝璈的心情就像山城重慶上空的濃霧,顯得陰鬱、灰暗。儘管呈現在梅汝璈面前的現實生活幾乎是一片漆黑,然而,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公平和正義的理想決不會在梅汝璈心中輕易地泯滅,所需要的只是時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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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緊急受命(3)
當梅汝璈被任命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時,他才42歲。在當時的中國法學界和司法部門,資望深、年齡大的人士比比皆是。可是,執法東京的重任卻偏偏落到了剛剛步入中年的梅汝璈身上———這無不得益於梅汝璈多年來在法學研究、教學和司法實踐方面的出色表現。輿論對他的評價是:精通法學理論,善於雄辯而又頭腦冷靜。
梅汝璈作為中國代表團的主要成員,憑著他豐富的經驗和淵博的法律知識,全程參與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在那場馬拉松式的審判裡,梅汝璈始終堅持法律原則,有禮有節。在“法官席位之爭”、“起草判決書”和“堅持死刑處罰”等關鍵問題上,他用自己的智慧、勇氣和學識維護了祖國的尊嚴和人民的利益,贏得了世界的讚賞與尊重,讓世界記住了這位來自中國的###官。
梅汝璈的日記寫到1946年5月中旬,直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十多天後。最後一篇日記後有行鉛筆字,寫著“以下轉入另外一冊”,但梅小璈說沒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