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中介合同糾紛(三)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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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和我同事對接的,有段時間我同事不得空,就讓我加了廖老闆的vx,按照他的要求為他介紹待售房屋。”
“去年8月4號的下午,我約了廖老闆去竹香苑看房子,廖老闆沒看中那套。”
“後來我又給廖老闆介紹過兩三套,都沒有合適的。”
“11月的時候,我同事說,廖老闆說不買房子了,我就沒有再給他推了。”
“但是12月底,我在朋友圈看到廖老闆發訊息,他要搬進青蘭小區的房子,青蘭小區的房子是我同事給廖老闆介紹的,也帶廖老闆去看過。”
“我同事就給廖老闆打電話問這個事,廖老闆承認了,只是拒絕付我們中介費。”
證人作證完畢之後,被請離了法庭。
姜海藍說:“審判長,原告方舉證完畢。”
朱凌薇便對被告說:“請被告方出示證據,並說明證據來源和證明目的。”
——
黃蓋看著那個名為馮宇浩的年輕男人拉開法庭的門走了出去。
他回憶了一下之前兩位證人進法庭的順序,語氣頗為激動地說道,“陳小瑜和馮宇浩都是不能參加開庭的!”
同屋的其他人驚奇地望向他。
“什麼叫不能參加開庭?”一個武將大為不解,“他倆剛剛不是還出庭作證嗎?”
“就是,這姓馮的前腳剛出去。”另一個武將道。
魯肅聽明白了黃蓋的意思,他語
氣嚴肅地解釋,“先前開庭的時候,陳小瑜和馮宇浩都在外面,姜海藍說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後,那位女法官才讓姜海藍把人叫進來。”
“不錯,”淩統回憶著證人們進出法庭的順序,“姜海藍叫陳小瑜進來時,馮宇浩沒有進來。陳小瑜說完證言之後,法官讓她退出法庭,不讓她聽接下來的庭審。”
韓當頷首,“法官叫馮宇浩進來講完證言,也沒讓他留下聽開庭,而是讓他也退出去。”
明明法庭裡下面放了三排藍色的椅子,看著就是讓人坐著聽的。
周泰皺起眉頭,“他們……”
黃蓋很是自信地說道,“是為了防止證人發表的證言,受姜海藍和廖宗虹……乃至法官的影響吧?”
法官宣佈開庭之後,姜海藍唸的起訴狀上可是寫了事實及理由,廖宗虹也發表了發表意見。
之後姜海藍又舉了一些證據。
若是證人就坐在法庭裡聽他們開庭,之後的作證難免不會受其影響。
就像引導式提問一樣。
那些模糊的,不是很確定的記憶,會自動代入剛剛聽到的事情,當成自己真正的回憶。
周瑜神色自若,“刑案中審案時,也會分開提審證人,以防串供。”
幾個證人若是同時撒謊,那是經不起問的,口供總會有對不上的地方。
證人證言沒什麼好說的,畢竟是原告方的員工,姜海藍在開庭之前肯定和證人溝透過。
再加上姜海藍之前出具的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
且,被告對於證人的話也沒有反駁,他認可原告方的員工為他提供了“服務”,他只是認為原告沒有為他促成房屋買賣。
周瑜眯起眼睛,“可是,你們不覺得天幕上的這些人說話都很清楚嗎?”
眾人茫然。
說話清楚怎麼了?
魯肅的臉色變得嚴肅,他明白周瑜話裡的意思。
拋開法官和姜海藍這個律師不談,天幕上的一位被告兩位證人,講話都條理清楚、邏輯清晰。
他們還都識字!
魯肅與周瑜對視了一眼,魯肅道,“早就該想到了。”
周瑜回想起從天幕出現以來,他們所看到的人,還真是大多數都識字的!
姜海藍給的合同,她的當事人看得懂;姜海藍給的文書,她的當事人執筆簽字;姜海藍講解的案件,她的當事人也聽得懂!
若是放在他們這個時候呢,姜海藍講的那些,多少百姓聽得懂?
一直以來,大家都沒有往深裡想,天幕上的那些人好像就沒看到不識字的!
周瑜感到震驚,又感到無法理解。
——
廖宗虹出示的證據是列印出來的照片:青蘭小區3棟606號房的房主貼在某處公告欄的房屋出售資訊,以及房主發在朋友圈的房屋出售資訊。
廖宗虹說:“原房主也透過別的方式公告過要賣房子,我是自己和原房主協商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