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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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苟延殘喘嘛。現在把這種忠奴觀念樹立起來,深入人心,成為大清子民的思想基因,那當然好。
與錢謙益的“進退無據”相比,乾隆是特別進退有據。當時招降納叛,他意志堅定;現在尊敵殺盟,他目的如一。錢謙益反反覆覆,說明他有心理鬥爭,可恨之處有可憐。一切都在乾隆的掌控中,貓戲猴,虎逗羊。滿清把錢謙益、曾靜戲來逗去,如此之進退有據,比錢謙益們之進退無據,更是可怕十二分,這叫:平生談節義,百死事君王,進退都有據,政治哪有光?
16.四態“才”、“官”、“財”
薩孟武老先生認為中國曆來的官本位社會主要是兩種形態,一是讀書、做官、治國,薩老把其列為公式是:才—官—才,即學而優則仕,讀書增長自己的才幹,有了才幹便可做官,然後運用自己的才幹來治國齊家平天下;另一種是讀書、做官、發財,薩老給其列出的公式是:財—官—財,即用自己的錢去買公家的官來做,做公家的官是為了發自己的財。薩老是大家,對於歷史深有研究,尤在社會學上算得上是執牛耳的人物。他早年留學日本,回國後歷任上海各大學校長,後來去了臺灣,所長政治學與社會學。所以,他對中國社會看得是很通透的。比如他列出的這兩個公式,言簡意賅,一語中的,很有化鋼鐵為繞指柔的功夫。
薩老概括的兩種形態,也許是最基本的,但是,我們歷史上還有不太基本卻也存在的官本位形態,或者說是變體吧。在下以為,最少另外還有兩種形態,一是讀書、做官、發財,可以列為公式是:才—官—財;一是花錢、做官、治國,可以列為公式是:財—官—才。
才—官—才,這是一種最為理想的狀態。其實,做官並不是什麼大壞事,實現儒家“治國平天下”,必須依靠“官”這個平臺。如果誰也不出來維持社會秩序,那麼,社會要麼是到了天堂,要麼是墮入了地獄,而且墮入地獄的可能性更大。治國是必須有才幹的,才幹是必須透過學習的,有學於胸是應該展現出來的。對於天下讀書人而言,做官是實現自己抱負的最佳載體,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讀書人最大的成就感。“才—官—才”這種形態如果成為社會的絕對形態,或者退一步說,成為主流形態,如是,則“官”這個字將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一個詞,社會自然也就會政通人和,那是朗朗乾坤,清清世界了。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暗權利 第二章(25)
但是,這種“才—官—才”的社會更多的是一種夢想。很多時候我們倒是“財—官—財”的時候多。薩老說,中國的賣官制度開始於所謂的“文景之治”的盛世,“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這是漢文帝確定的“法律”,到景帝“復修賣爵令,而裁其賈以招民”。只要有“賈”,什麼“民”都可招為“公務員”。買官賣官這樁買賣是利潤最大的交易,賣者特別划得來,因為他幾乎無須成本。商家買貨,總得要自己先墊資本“進貨”,而官家賣官,一個官帽子,不過是一張紅標頭檔案紙而已,而且這張紙絕對不要自己出錢,是公家的“辦公經費”裡報銷的。“紙錢”都不要,那“賣帽子”的票子就到了自己手上。於買家而言,也可以說是一本萬利。這裡需要細辨一下的是,在初始時,買官的錢,極有可能是私人的錢,而一旦買上了,那就根本不需要自己掏錢了。所謂以公家的錢買公家的權,把公家的權變為私人的權,再以化公為私的權去套取公家的錢,然後,把公家的錢變為私人的錢。
“財—官—財”的社會,薩老認為是歷史常態,其實說來,“才—官—財”的社會也許更多見。明目張膽地買官賣官,不但老百姓痛徹肺腑,就是統治者也往往看不過眼,所以多半是“潛規則”。在表面的“顯規則”上,“官帽市場的准入證”往往不是“財”,而是“才”。自隋朝開始科舉取仕,公務員“逢進必考”便成為“制度”,成為“主流”,那種“買官賣官”的現貨交易排斥在“制度”之外。但是,進入了“官場”,“才人”們做了官,是什麼樣的形態,那就難說了。靠讀孔孟之“治國平天下”敦敦教誨而登壇拜將入廟出相計程車子此時此刻還是想著“治國平天下”嗎?恐怕早就把孔孟給賣掉了。“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好像是有人這麼公開“宣言”過的。所以,很多人十年寒窗,一朝中舉,吃得苦中苦,為得人上人,就大肆收斂錢財。古今貪官,十有*走的是這條路徑。
也許極為鮮見的是另類形態:財—官—才。這種社會想起來好像是沒有的,用自己的錢去買官做,目的不是賺錢,而是為了替公家出力,誰那麼傻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