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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等人物,孔子回答說:“那些都是酒囊飯桶啊!”
又有一次,孔子評論一個以在母喪中歌唱出名的人。孔子斥責他說:“你年輕時,狂妄不聽教訓。長大時,你一事無成。現在你老了,又老而不死。你簡直是個禍害!”於是孔子用手中的杖打原壤的腿。在《論語》裡有下列這段文字:
原壤夷俟(原壤蹲在地下等候孔子),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
事實上,在孔子的所言所行上有好多趣事呢。孔子過的日子裡那充實的歡樂,完全是合乎人性,合乎人的感情,完全充滿藝術的高雅。因為孔子具有深厚的情感,銳敏的感性,高度的優美。孔子的得意高足顏回,不幸早逝,孔子哭得極為傷心。有人問他為什麼那麼哭,為什麼哭得渾身抽搐顫動,他回答說:“我哭得太傷心了嗎?我若不這麼哭他,我還為誰這麼痛哭呢?”原文是:
顏淵死,子哭之慟。從者曰:“子慟矣!”曰:“有慟乎?非夫人之為慟,而誰為?”
有一次,孔子偶然經過一個老相識的喪禮,就進門去弔祭,看見別人哭,受了那哀哭的感動,自己也哭起來。他出來之後,讓弟子把他的鞍韉上拿下一個零件來,給喪家送進去,作為祭禮,並且說:“拿進去當作祭禮吧。平白無故去哭祭,不帶什麼禮品最討厭了。”由此可見孔子很容易受感動,也很容易流眼淚,可見孔子的感情是多麼豐富。
孔子這個人,能歌唱,能演奏樂器,如琴瑟等,並且把《詩經》重編,再配上音樂,他當然是個藝術家。我曾指出來,孔子是個愛好禮樂的人。由下面一事,亦可以證明孔子是具有基督教聖公會那樣宗教家的氣質,雅愛禮儀音樂;但和耶穌對於律法,先知及宗教中的儀禮之不甚措意,不那麼喜愛,則正好是個鮮明的對比。在安息日,耶穌曾命人到一個地洞裡去救出一頭牛。對這樣事,孔子也許贊成,也許不贊成。孔子的弟子子貢有一次提議把祭祀典禮上的羊省去,孔子說:“賜啊,你愛那隻羊,我愛的是那典禮啊。”《論語》上那段原文是這樣: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踢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不管怎麼樣,我們可以說,孔子是對動物不太關心的人。因為,還有一次,孔子聽說他家的馬棚著了火,他只問有沒有人受傷,他不問馬如何了。《論語》上此一段原文是:
孔子的品格述略(3)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由於孔子有深厚的藝術氣質,他才說人的教育應當以學詩開其端,繼之以敦品勵行,最後“成於樂”。又據記載,孔子如果聽人唱歌而自己也喜歡時,他總是請人再唱一次,而且自己也在重疊唱詞之處參加歌唱。由於孔子具有此等藝術氣質,他對飲食衣著也很挑剔。我曾在別處指出來,他對飲食如此挑剔,可能就是他妻子棄他而去的原因。比如說,菜的季節不對,那種菜孔子不吃;烹調的方法不對,孔子不吃;用的作料不對,孔子也不吃。而且席位不正他還不肯坐。穿的衣裳怎樣配顏色,他也很有眼光。現代的女裁縫很容易瞭解為什麼孔子要用黑羔羊皮袍子配黑麵子,白羊皮袍子配白麵子,而狐皮則配黃面子。孔子在衣裳上,也小有發明之才。他蓋的被子超過他本人的身長一半,這樣好免得腳冷。為了做事方便,他要右袖子比左袖子短,他難得想到這樣妙主意,但是這個妙主意可能惹他夫人生氣,而氣跑了。孔子的貴族氣質甚至使孔子趨向於休妻。孔子本人,及其後的兩代,他兒子及孫子不是休妻,便是與妻子分居。在孔門儒家傳統上,孔子本人,他的大弟子曾子,曾子的門人子思,這三代半期間都不斷有休妻的記載。據記載,儒學傳到第四代大師孟子(受業於子思之門),也幾乎把妻子休掉。這幾位儒學大師雖非特別富有,但都是貴族,當無疑問。
孔子的最重要的若干特點之一,足以真正說明他的聲望如此之隆,就是孔子的學問淵博,而畢生好學的緣故。孔子本人也屢次說過這種話。孔子自己承認並非那種“生而知之者”,他只是一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人而已。他承認“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他認為可憂愁的若干事之中有一件,那就是荒廢學業。他說的話裡我發現有一句,其中所顯示出的遺憾,正和現代考古學家所感到的遺憾完全相同。他想重建古代的宗教禮儀,於是到杞國去求訪夏代的古俗遺物,到宋國以求訪商代宗教習俗禮儀,但是並無所獲。他說:“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