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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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亞代表詹姆斯·麥迪遜,一百五十多次),而且他的許多具體建議成為《弗吉尼亞方案》的血肉,最後被納入聯邦憲法。如果以發言次數來做排行榜,則冠軍和亞軍便都在賓夕法尼亞代表團。何況這兩個發言最多的也都不是等閒人物。古文諾·莫里斯是世家子弟,本人則“集種種才華於一身”,發言口若懸河,汪洋恣肆。詹姆斯·威爾遜是當時美國立憲問題的專家,對世界上各種政體的情況瞭如指掌。他也是聯邦憲法生效後首批任命的最高法院六名大法官之一。制憲會議代表中後來當了大法官的共有三人。一個是他(1789年任命),還有一個是新澤西的威廉·佩特森(1793年任命),康涅狄格的奧立維·艾爾斯沃斯則是第三任首席大法官(1796年任命)。後來當了總統的則有兩人,即華盛頓和麥迪遜。這兩個都是弗吉尼亞人。弗吉尼亞和賓夕法尼亞,是兩個分量最重的邦。
實際上這次會議也是由弗吉尼亞和賓夕法尼亞主導的。這兩個代表團的意見,代表著會議的主流方向。由賓夕法尼亞代表團提名弗吉尼亞人擔任大會主席,這個意義就非同一般,何況這個提名又其實來自本傑明·富蘭克林。
這又是一個我們十分熟悉的姓名。我們小時候就聽說過他在暴風雨中放風箏以證明雷電不是上帝發怒的故事,知道他發明了避雷針,知道他一生獲得過許多榮譽(比如英國皇家學會頒發的科普利獎章,哈佛大學和耶魯大學的榮譽學位,英國皇家學會會員,法蘭西科學院的外國院士,彼得堡科學院的外國院士等)。我們還知道他由於家境貧寒,只上了兩年學就輟學當了印刷工。靠著刻苦自學和勤奮努力,他不但使自己成為一個學識淵博的學者,還在費城創辦了北美第一個公共圖書館,創辦了費城學院(即後來的賓夕法尼亞大學)。我們當然還知道他不僅是科學家,也是政治家,更是啟蒙思想家。第一個把北美殖民地人民聯合起來的“1754年阿爾巴尼計劃”,就是他提出來的。他也是第二屆大陸會議代表和《獨立宣言》的起草委員之一,並曾遠涉重洋出使法國,贏得了法國和歐洲人民對北美獨立戰爭的支援。這次來參加制憲會議時,他是賓夕法尼亞的行政長官。富蘭克林在美國人民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被歷史學家稱為“美國先生”和“最美國的美國人”。1790年去世時,費城人民為他服喪一個月以示哀悼,出殯隊伍竟達兩萬人之多。儘管他的墓碑上只刻著“印刷工富蘭克林”幾個字,法國經濟學家杜爾哥卻為他寫下了這樣的讚語:“他從蒼天那裡取得了雷電,從暴君那裡取得了民權”。
四 光榮與權力(2)
這樣一個人,如果用“德高望重”四個字來形容,那可真是恰如其分。何況他參加制憲會議時已八十一歲,是會議中真正的元老和長者。如果提名他當主席,恐怕也會全票當選。實際上,聯邦憲法最後得以透過,富蘭克林和華盛頓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華盛頓的威望給人以信心,富蘭克林的智慧給人以啟迪,而他們兩人的高風亮節,則更是起到一種楷模的作用。富蘭克林提名華盛頓當主席,實在是為會議開了一個好頭。
羅伯特·莫里斯提名後,南卡羅來納代表約翰·拉特里奇附議。四十八歲的約翰·拉特里奇也是一個“老革命”,參加過1765年的“反印花稅法大會”和兩屆大陸會議。拉特里奇附議後,進行了書面投票,七個邦七票贊成。於是羅伯特·莫里斯和約翰·拉特里奇便引導華盛頓在主席座位上就座。華盛頓向與會代表鄭重道謝,感謝大家授予他如此殊榮。他提醒代表,他對自己將要履行的任務深感惶恐,倘有不到之處,希望會議能夠予以寬容。
實際上華盛頓在整個會議期間都表現得十分謙虛、謹慎和低調。5月29日,大會決定採取全體委員會的形式,討論邦聯現狀和弗吉尼亞代表團提出的修改《邦聯條例》的方案(即《弗吉尼亞方案》)。5月30日,大會選舉馬薩諸塞的納撒尼爾·戈漢姆擔任全體委員會主席。此後,華盛頓便只在每天開會和散會時上臺就主席座,作為會議開始和結束時的禮儀。其他時間,他都坐在弗吉尼亞代表團的桌子旁,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參加討論和投票。他在會上一共發言三次。第一次是在第一天,當選主席後致簡短答謝詞。第三次是在最後一天,問由他儲存的會議記錄以後怎麼辦。第二次也是在最後一天,對戈漢姆的一項動議表示附議。在這唯一一次實質性的發言中,華盛頓說,他的處境限制了他發表自己的見解,表達自己的情緒。但現在已到最後關頭,大家都希望這個方案遭到的反對越少越好。因此他認為應該採納剛才這個建議。華盛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