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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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九鼎,戈漢姆的動議被一致透過。
華盛頓在會上的這種低調,有表層的原因,也有深層的原因。他成為合眾國的締造者(father),則既因為他“有所為”,更因為他“有所不為”。所謂“有所為”,自然是指他領導了獨立戰爭,參加了制憲會議,擔任了合眾國第一屆總統。所謂“有所不為”,則是指他作為手握兵權的總司令,在獨立戰爭勝利後,主動把軍權交還給國會;作為美國曆史上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全票當選的總統,在行將結束第二屆總統任期之際,鄭重向全國人民表明退休還鄉的願望,開創了美國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屆的先例。華盛頓有所為,美利堅民族得以獨立;華盛頓有所不為,美利堅人民不受其害。正是由於這兩個方面的原因,才使他成為合眾國的father。father這個詞,除“父親”外,還有“創立者”和“締造者”之意。過去我們都稱華盛頓為美國的“國父”,其實是不準確的,也不符合事實。把“合眾國的締造者”(或“創立者”)理解為“國父”,是一種典型的帝制思維和專制思維(稱皇帝為“君父”)。華盛頓卻並不認為他是美利堅人民的父親,而只認為自己是人民的兒子。
作為合眾國的締造者,華盛頓其實是一個很平常甚至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