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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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天,而緊隨而來的,滿城是一片笑罵聲,夜空裡充滿了怪異的快樂氣氛。
我不記得那天晚上是什麼時候回家的,我只記得自己是一條漢子,一夜之間,真的長大成人了。我的右手臂雖然腫得也像水桶,一個星期都不能動彈,但我一直沒有後悔,反而感到很驕傲。的確,人應該有拼命精神,有了拼命精神,世上就沒有什麼事情值得可怕的,而人活在世上,才會活得有尊嚴,有格局,有滋味!這些年來,我之所以一直活得不錯,事業上也少有建樹,這全是因了我身上有一種拼命精神。
這種拼命精神正是發軔於那次悲壯的“敲斷”經歷。
正因如此,我怎麼也忘不了十八歲那年度過的中秋。
不錯,那年中秋,月亮似乎特別圓,特別亮,以至今天我回憶起來,心底依然是乾坤朗朗、清輝萬里。
二○○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於樂成馬車河
活法
人活在世上,各有各的活法。
我懂得怎麼活,嚴格地說,是從中學調進縣委辦公室之後。
一九八四年四月,我被安排在縣委辦公室政策調研科幹活。科長是位軍轉幹部,叫鄭章成,他寫文章出手飛快,每回寫好文章,他總是讓我謄寫一遍。他的文章中常常出現“電O”的字樣,我不明白那“O”是什麼意思,但我不敢問,照抄不誤。後來,鄭科長當了我的入黨介紹人,說我為人老實,忠誠可靠。從這一天開始,我懂得,人活在世上,有時候可以不用動腦筋。
但我自找苦吃,不久,竟糊里糊塗搞起文學創作來。文學創作是一種高度個性化的勞動,不動腦筋不行。於是,我活得很累。我總是將自己的名片對半撕開,看人頭分發。我的名片一半單單印著姓名,另一半則印著姓名與自嘲文字:倪蓉棣,人格分裂,愛憎分明。——你是搞文學的,我就把後半張遞給你,而你不是搞文學的,不好意思,我就把前半張遞給你。奇怪的是,我分發這種“人格分裂”式的名片,從來沒有人問我,什麼叫“愛憎分明”。其實,我愛的是“不用動腦筋”,憎的是“動腦筋”。
*年,北京鬧風潮,我去北京大學作家研究生班讀書的美夢破滅。於是,我擱了筆。我的名片不再“人格分裂,愛憎分明”,它變為完整的一張,跟常人的沒有兩樣。對此,有人戲謔道:“樂清少了一位作家,多了一位官僚。”
從此,我活得比較自在、輕鬆。
一九九三年,樂清撤縣設市,我忽然心血來潮,向書記葉建新進言道:“我們請幾個人,創作一首市歌吧。”想不到,葉書記竟同意了,而且,他還親自掛帥,不時地把許宗斌和我等幾個酸溜溜的人關進他的房間,在那些豪氣沖天的歌詞中間徘徊、踟躕。哎呀,那些日子才叫作日子,做文人的多體面啊!
然而,好景不長,不久,葉書記卻因“書生氣太濃”,從樂清被調回了省城。於是,市歌曇花一現,很快讓人給遺忘了。不過,我卻因此懂得:一個人,在不該動腦筋的地方動腦筋,是不明智的,至少是幼稚的。
我忽然愛上了下象棋,成了一位十足的棋迷。這可害苦了我的妻子,她被我徹底地冷落在一旁,成了家中多餘的人。她常常在吃飯的時候,在街上某個角落,把我從一堆混亂而陌生的人頭中捉回家。她先是埋怨,接著是生氣、憤怒,最後是無可奈何。她不止一次地對我說:“下棋很傷腦筋,你不如重新去寫小說。”
其實,妻子不理解我。我把下棋看作一種高階的休息方式,根本不在乎其輸贏,怎麼捨得動腦筋呢?況且,我的腦子日漸僵化,偶爾動點腦筋,也是有益的呀!
我沒有聽從妻子的話,依然我行我素,當我的棋迷。
二○○○年七月,我的胃與我過不去,讓我不得不住進了上海瑞金醫院。不久,我給自己留下了這麼幾句歪詩:“我在上海一口偌大的白色棺材裡,身上掉了一塊肉,我不知道這塊肉,最後落進了哪隻狗的口……”
這詩自然沒有寫完。不過,從上海回到樂清,我把自己看成是從陰間回到陽間。我沒有像所有的偉人、名人、奇人一樣,死過一回之後,對生命的真諦大徹大悟,無不採取與從前截然不同的活法。我還是從前的我,依然重複過去的活法。
直至今天,我依然蝸居在市政府那座深深的院子裡。近些年,儘管有人勸我重返文壇,有人勸我下海經商,但我始終堅守自我。我想,上蒼既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讓我繼續享受生活,而我在市政府大院裡活得好好的,為什麼非要學偉人、名人、奇人的樣,改變自己的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