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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的,是吧?”
“對呀,沒錯。”
“可現在不見了。”
“阿爾奇,那可真怪:”“你沒有動過吧?”
“噢,沒有,我壓根兒就不敢碰那可怕的玩意兒。”
“看來是那個叫什麼名字的老媽子乾的?”
“噢,我一刻也不會這麼想。巴特太太決不會幹這種事兒。要不要我問問她?”
“不——不,最好別問。我可不想招來別人說三道四。告訴我,還記得我是什麼時候拿給你看的嗎?”
“喔,大約一週前。你當時在咕噥你的衣領和洗衣房,然後你把這個抽屜開得大大的,靠裡面就是那東西。我還問你那是什麼來著。”
“對,沒錯,大約一週前。你不記得具體日期了?”
伊斯特布魯克太大回想著,她的眼簾往下,遮住了眼睛,精明的頭腦正在轉著念頭。
“當然啦,”她說道,“是星期六。那天我們本來要去看電影,但沒去成。”
“嗯——肯定不是在這之前?星期三?星期四或者是那周之前的一週?”
“不是,親愛的,”伊斯特布魯克太大說,“我記得相當清楚。是星期六,三十號。因為出了那麼個麻煩,所以顯得過了很長的時間。告訴你我為什麼記得,因為那是在布萊克洛克小姐家發生搶劫之後的第二天。因為我一看見你的左輪槍,我就想起了頭天晚上開槍的事兒。”
“啊,”伊斯特布魯克上校說道,“那我可就卸掉了心裡的負擔。”
“哦,阿爾奇,為什麼?”
“因為如果我的左輪槍是在開槍之前丟失的——那我的槍就八成被那個瑞士佬偷了。”
“可他怎麼會知道你有一枝槍?”
“這些黑幫訊息之靈通可非同尋常。像地點啦、誰住在什麼地方啦,他們都有辦法知道。”
“你知道的真多呀,阿爾奇。”
“哈,不錯,以前見過一兩回。既然你清楚記得搶劫發生之後還見過我的左輪槍,那就結了。那瑞士佬用的槍不可能是我的那一枝,對吧?”
“當然不可能是。”
“真是如釋重負。我本來該去警察局報告,可他們會提很多讓人難堪的問題。這是肯定的。實際上我根本沒有持槍許可證。不知怎麼的,戰爭一過,人們就忘了和平時期的規定。我把它當作戰爭的紀念品,而不是武器。”
“是的,我明白。當然是這樣。”
“可問題仍然是,那該死的玩意兒哪兒去了?”
“興許是巴特大大拿了。她向來似乎是很誠實的,不過搶劫事件之後,她感到緊張,也許自己想弄枝槍放在家裡。
當然她是絕對不會承認的。我連問都不會問,否則她會生氣的。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這可是座大房子——我簡直不能——“
“的確是這樣,”伊斯特布魯克上校說,“最好隻字不提。”
第十三章 撲朔迷離(續)
馬普爾小姐走出牧師住宅的大門,朝通向大街的小巷走去。
她拄著朱利安。哈蒙牧師的結實的樹木柺杖,走得相當快。
她經過紅牛商店和肉鋪,在艾略特的古董店前稍事停留,往櫥窗裡看了看。這個商店巧妙地開在“藍鳥”茶館兼咖啡屋的隔壁,這樣,駕車的富人們,等停下車來,在茶館裡品過一杯不錯的香若並嘗過一點美其名曰“家庭自制的蛋糕”之後,便可能抵擋不住艾略特先生裝飾得頗有格調的櫥窗的誘惑。
在這個弓形的櫥窗裡,艾略特先生展示著可以滿足各種品味的商品。兩隻沃特弗德出產的玻璃酒杯放在一個完美無缺的冰鎮酒具旁。一張用各種形狀核桃木拼起來的書案一望而知貨真價實。櫥窗裡的一張桌子上,擺著各色各樣的廉價門鎖和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包括幾件德累斯頓雕花陶瓷、兩串樣子難看的念珠項鍊、一個刻有“坦布里奇贈”字樣的有柄大杯,以及一些小裡小氣的維多利亞風格的銀器。
馬普爾小姐全神貫注地望著櫥窗裡的東西。艾略特先生,這個年邁的肥蜘蛛,從他那撒開的蜘蛛網裡向外窺視,盤算著有沒有可能捕捉到這個剛剛飛來的“蒼蠅”。
他斷定,“坦布里奇贈”的那件迷人的禮物對住在牧師家的這個女士太過昂貴(艾略特先生自然跟別人一樣很清楚她是什麼人)。就在這當口,馬普爾小姐透過眼角的餘光,看見多拉·邦納小姐走進了“藍鳥”咖啡屋,於是,她當即決定,自己得喝一杯可口的咖啡,才能抵禦寒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