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究集中在地租理論,包括:古典地租理論,19世紀上半葉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的地租理論,發展到*主義的地租理論,古典地租理論往往將地租解釋為一種剩餘產品。新古典經濟學家往往把所有地租都解釋為級差地租,把地租看成土地生產力的報酬。*的地租理論,主要有級差地租理論和絕對地租理論。*認為,地租所反映的是一種社會關係,是土地所有者憑藉其所有權對直接生產者所創造的超額利潤的佔有,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的實現形式。土地所有權的存在和壟斷是產生地租的根本原因。
*還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地租進行分析。從質的方面看,土地所有權集中體現在絕對地租上,即無論土地本身的狀況如何,只要有土地所有權的存在,就必然有地租的存在。我國實行土地有償有限期使用制度的理論,正是由此推匯出來的。從量的方面看,地租又分為級差地租Ⅰ、Ⅱ兩種形式,由於所利用土地本身狀況的差異,以及利用者投資等方面的差異造成地租量的不同。此外,*還提出了計算地租量的公式:地租=市場價格…個別生產價格 ,還提出了“資本化的地租表現為土地價格”,其公式為:土地價格=地租÷還原利息率 。
現代西方經濟學的地租理論,則主要是從供求關係來研究。馬歇爾認為,地租理論不過是供求理論中特定的一種主要應用而已。西方學者所推崇的城市地租理論從城市土地利用空間結構的調整角度出發,透過建立並完善引起土地價格變化的變數體系來研究地價。1945年,拉特克利夫出版了《城市土地經濟學》,重點研究了土地供求、土地與住宅市場的均衡模式。
非均衡的思想首先產生於20世紀30年代,凱恩斯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一書中提出了與一般均衡理論不同的想法,創立了具有非均衡特徵的宏觀經濟學。其後,為了彌補“凱恩斯革命”所帶來的宏觀、微觀的經濟學之間的差異,西方經濟學界試圖用非均衡分析的方法建立宏觀經濟的微觀基礎,這樣,就形成了較為系統的非均衡理論體系。
1945年,拉特克里夫出版的《城市土地經濟學》(中譯本)開始分析城市土地供求狀況,研究土地市場均衡模式,分析不動產市場結構。
Burns和Grebler在1977年出版的名著《國家住房論》中指出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住房的供給和需求能完全達到平衡,他們提出住宅市場存在四種不平衡的形式:(1)靜態不均衡,一個國家或地區住房的數量與家庭數量之間的總體不均衡。(2)動態不均衡,指住房供應過剩或短缺量化程度總是隨著時間不斷變化的。(3)空間不均衡。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不同區域之間的短缺或過剩分佈上的不均衡。(4)質量不均衡。指一些家庭的住宿條件可能低於社會大多數人可接受的標準,比如說面積、質量、舒適度等。他們認為,合適住房的短缺是絕對存在的,並且在短期內是價格機制無法調節的。在所有的發達國家,政府試圖透過介入社會住宅市場或修改現行政策的漏洞或同時採取兩種措施以達到減少住宅市場的不平衡。 。 想看書來
房價理論(2)
1984年,歌德伯格()與欽洛伊()的《城市土地經濟學》(中譯本)出版,同年,米爾斯()與哈米爾頓()的《Urban Economics》出版。他們從單一的市場均衡模式、存量——流量模式、蛛網滯後調節模式、閒置與過度需求模式等幾個方面研究了土地市場的均衡與供求機制。這兩本著作雖然採用了不同的計量模型來描述和分析美國的住房市場,但都注意到均衡模型無法解釋房地產市場,前者採用閒置——過度模型,後者採用價格——租金模型。
美國經濟學家迪帕斯奈爾和惠頓在1996年出版的《城市經濟學與房地產市場》以城市經濟學理論為基礎,透析房地產市場的執行規律,重點研究了住宅市場的週期波動和存量——流量模型、住宅市場的供求規律和空置率。等(1988)分析了住房需求的決定因素;(2000)對不同特徵的房屋需求進行了定量估計;Swan、Ostas等認為抵押貸款市場的結構是房屋建設量變化的主要影響因素;Moore研究認為新建住宅開工量的影響因素主要有財政收入、建造成本、結婚率、空置率等 。
Geoffrey Meen和Mark Andrew (1998)對影響住宅價格的動力因素從理論和實證角度進行文獻研究他們認為,一個簡單的、統一的覆蓋所有空間緯度的住宅價格理論是不存在的。對住宅價格進行研究一般有兩種方法,一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