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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著諾頓狂吠或咆哮,諾頓會一溜煙地不見;倘若腳踏車鈴響、騎得太近也一樣。起初我會焦急地等待它再度出現,有時候要等上十五分鐘左右,要不然就是花同樣的時間在地上爬來爬去,試著把它找出來、把它抱起來。有一次我特別趕時間:戴維與我必須參加由洛杉磯製作人打來的電話會議,此人認為他在電話上羞辱我們就跟他親自羞辱一樣容易,因此我只好把諾頓留在它跑開的地方,某戶人家的露臺下。我去參加電話會議,花了四十五分鐘,努力將某集超寫實情境喜劇中複雜的元素通通拿掉(內容是有關一個大學生,只要他夢想中的女孩一親吻他,他就會出疹子),然後說服戴維跟我一起去找我的小貓。我們走到我最後看到它的地方,我呼喚它的名字,轉瞬間,諾頓就跑出來,突然出現在陽光下,很開心地跟我們一起回戴維家,在海灣旁的長蘆葦叢間玩了一個下午。
之後,情況逐漸明朗,我可以把諾頓留在任何一個地方,而且愛留多久就留多久。雖然辛迪與我沒有要它同行,它也會跟著我們出門。如果我們去朋友家吃晚飯,它會待在我們身邊直到覺得無聊為止,喵一聲,音量大到能讓我轉頭看看它在哪裡,然後就一溜煙地離開、自己去找樂子。幾個小時過後,點心與咖啡都結束了,我就回到先前的地點,叫它的名字,聽它發出那一聲喵……準備回家。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2)
諾頓顯然跟我一樣,也喜歡它的自由加上我的陪伴這種組合。後來我幾乎不大需要把它放進那個包包裡。它去哪裡都喜歡用走的方式。離開我的公寓出發前往火島的時候,它總會跳進袋子裡——即使是諾頓也受不了走在曼哈頓的街道上——接著,當湯米計程車到達渡口時,它也願意從我的膝蓋上下來,進到袋子裡去!路上有太多雙腿和太多的車子,更別提那群城市佬散發出來的歇斯底里氣氛,巴不得趕快喝冰凍臺克力調酒、得面板癌,趕快與看起來可能或即將在有門房的大樓裡擁有兩房一廳公寓的異*換電話號碼。
然而當渡輪朝著海灣前進之後,想都別想,諾頓決定自己來。
等我一坐好,它就從袋子裡跑出來,不是坐在我的膝蓋上,就是靠在扶手上,看著美妙的波浪運動。我們一靠岸,繩子繫好,它就衝到出口,自己跳到木板上。它會很焦急地等我跟辛迪穿過人群(紐約客花了五分鐘排隊——因為是在船上——船還沒靠岸,他們哪裡也去不了——然後你推我擠地急著到某處去休閒;我永遠也搞不懂),然後跑在我們前面到房子那邊去,每十到十五尺就停下來看看我們是否跟上。如果它肚子餓了,它會屈就在屋子裡待到吃飽,然後就或喵或抓紗門地直到我們放它出去。我不喜歡它在外面待一整夜——好啦,好啦,我有一點像《養子不教誰之過》裡面的吉姆?貝克斯⑥,少煩我——但它總是在我上床之前回到家,這點就相當值得讚賞了;甚至在見過世面之後,它也不曾改變我們的睡覺安排。
週末晚上或是週一早晨,要回到水泥叢林的時候,它總是跟我們一起走回渡口,我們在碼頭前停下來,它便跳進袋子裡,讓我帶著它,直到我們在船上坐定為止。
我愈來愈習慣跟它一起旅行,也發現我可以非常信賴它。
渡口那邊有一家很棒的廉價餐廳兼酒吧,叫做波基的店——他們令人垂涎的炸蛤蜊我已經提過了——波基的店有一個外賣視窗,我很快就習慣把諾頓的袋子——連諾頓一起——放在船邊的板凳上,在上船前自己去買食物(我鄭重推薦他們自制的烤藍莓鬆餅,再配上一瓶長頸的百威冰啤酒)。我不會離開太久,也許只有十分鐘,但已經足以讓一小群人聚集在這隻灰色折耳貓旁邊,它滿不在乎地躺在它的袋子上,打瞌睡,或是瞧瞧有趣的同船乘客。
當我叫它留在原地時,它相當放鬆,也非常聽話。後來,當它的活動模式以及旅遊範圍都更加廣泛之後,我甚至可以把它留在機場休息室二十分鐘,自己去買雜誌或是購物;在餐廳裡,它坐在它的位置,我則坐我的位置上安詳地用餐。
我最得意的成就之一,也是諾頓最光輝的時刻之一,就是讓它在沙灘上散步。不知道什麼原因,貓不喜歡沙子。也許沙子對它們有肉墊的腳來說太燙了;也許海水讓它們害怕;也許它們對那些上面印了“人生如海灘”的T恤、雨傘和毛巾倒足胃口。總之,諾頓也不例外。踏著木板路的諾頓正朝著海邊走:它昂首闊步,眼神充滿自信,一副招搖過市、伸手指著鄰居說:“你好,比爾,昨天開鎮上大會你沒有來喔”的模樣。
我把它放在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