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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情一直令我納悶,就是那些急著要度週末的狂歡客,竟然從來沒有人注意到我的肩膀上有一隻可愛得不可思議的貓,正在做這麼聰明伶俐的事情;我倒是不會期待有什麼旗幟或是原創歌曲,例如《一隻叫做諾頓的貓》——
耳朵下垂的那隻貓是誰啊?
一點也不害怕的那隻貓是誰啊?
跳得老高的那隻貓是誰啊?
它可不是貓——它是諾頓!
——或其他什麼之類的歡迎,但我的確期待偶爾聽到:“這隻貓真可愛!”或是:“它都這麼乖嗎?”或是:“它的耳朵怎麼了?”什麼都沒有。基本上沒有半個人問過我。
好吧,這個週五,我像往常一樣坐在車上,專心盯著《紐約郵報》的體育版,貓坐在我的肩膀上,觀察長島鐵路的地標。我身後一個穿著印有“人生如海灘”③的長袖運動衫的女人,說:“這是哪一種貓?”
“蘇格蘭摺耳貓,”我解釋說:“它的耳朵折成一半,看到了嗎?”
“它真是了不起。”
我微微一笑,繼續看我的體育版。
“打擾一下,”坐在我身旁的女人說。她也穿了一件上面印有“人生如海灘”的T恤。“你剛才說這是什麼貓?”
“蘇格蘭摺耳貓,”我再說一次:“看到嗎,它的耳朵折成這樣。”
“它好漂亮。”
“謝謝你。”
“它一向都這麼乖嗎?”
“一向都是。”我很驕傲地說。
回到體育版。
“那是蘇格蘭摺耳貓嗎?”坐在我前面的女人問我,面帶微笑地轉過身來。她沒有穿上面印有“人生如海灘”的T恤,不過坐在她旁邊的那個男人穿著。
“嗯。”我點點頭。
“因為它的耳朵折成這樣?”
“嗯。”
“它好可愛。”
“我知道。”
“它一向都這麼乖嗎?”
身為一個能敏銳觀察人類行為且以此為傲的人,很自然的,我完全不知道為何諾頓的耳朵忽然成了車上的主要話題。這一趟跟以往有何不同,我也完全沒概念。
直到坐上渡輪我才恍然大悟。
我們坐在上層甲板。諾頓很專心地盯著向海浪俯衝的海鷗。我在吃一盒從“波基的店”外帶的炸蛤蜊,那是渡口附近一家很棒的廉價酒吧。
這一趟我只有一個人。
這就是不同之處。
當我身邊坐著一位嫵媚動人的女性,而且顯然與我有情侶關係的時候,不會有人費心來稱讚我的貓。可是這次辛迪不在。因此,諾頓忽然成了引起話題的最佳藉口。
我有點吃驚。我從來不曾把自己想成是一整個廂型車的女人垂涎的目標,也絕對不曾把諾頓當成釣魚的誘餌。難道世界這麼低落,人們只會為了某些目的,才願意開口跟別人說話?比如說找個人生伴侶?真是不可思議。真是……
就在此時,彷彿得到暗示一般,一隻手從我面前襲來,從保麗龍盒裡抓起一隻蛤蜊——我的蛤蜊。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0)
我抬頭看到一個頗有姿色的女人,二十多接近三十歲,手指間夾著蛤蜊。她穿著——別忘了,這可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一件《閃舞》(Flashdance)樣式的T恤。那個夏天,我將會不停看見這種打扮(因為火島很靠近曼哈頓,這個懶洋洋的地方最令人驚訝之處,在於流行的事物是如何地影響全島。我個人最愛的流行是一種叫做“卡迪瑪”的遊戲。這個遊戲也可稱為“史上所發明過最愚蠢的遊戲”。玩這個遊戲,每個人只需要一個木製球拍——通常兩到三個人一起玩——還有一個黑色的硬塑膠球。遊戲的目的是在海灘上站得像只猩猩一樣,最好是在特別擁擠的地方,這樣你就可以把那些自得其樂、享受美好時光的人給煩死。玩遊戲時,由其中一個人把球傳給另一個人,但不能讓球掉在沙灘上。這個遊戲不用網子,不算出界,不計分,除了上述規則之外,沒有其他規定。遊戲進行時,多的是球彈到球拍上很吵、很惹人厭的噪音,聽起來很好玩,不是嗎?相信我,那年夏天,卡迪瑪是可以在海邊玩上好幾個鐘頭的娛樂活動)。
總之,回到偷蛤蜊的賊。她的T恤故意在領口處撕開,露出曬黑的肩膀(該曬的部位很龐大),上面有個小刺青。我感到一種沒來由的恐懼,害怕若是太靠近那個刺青,會看到上面以很小的字型寫著:“人生如海灘”。因此我撇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