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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上就有他的名字。
方措頓了一下,漆黑的眼珠子盯著書頁上的鉛字閃過一道光,不動聲色地開口,“知道。”
“去哪兒?”小桃花眼的兩眼都在放光。
方措眼皮也不抬地翻過一頁,“西藏。”
“我知道,被稱為人類生命的搖籃,世界最後一塊淨土,哇哦,cool!”小桃花眼一個激動,把摺疊桌給掀翻了,課本、筆、試卷、修正液以及吃完的小核桃殼,嘩啦啦全倒在床鋪上,一片狼藉。小桃花眼嚎了一聲,急急忙忙地爬起來收拾。
方措斜了他一眼,又悠悠閒閒地翻過一頁書,“前天電視裡還報道了,有進藏旅遊的女大學生,在車裡睡了一覺,就沒起來了,可不就回歸淨土了。”
小桃花眼吃驚得長大嘴巴,結結巴巴道,“死……死了嗎?為什麼呀?”
方措吃驚地瞧了他一眼,為他無知感到不可思議,“你不知道嗎,高原反應啊。沒有經過的訓練的人進入海拔高達三千米以上的地區,就會引發高原反應。很多人,前一天還好好地睡在旅館,第二天就成了墓碑上的照片永垂不朽了。”
小桃花眼臉上的神色變換不定。方措卻像沒有看到似的,依舊用不緊不慢的語調繼續說:“你知道西藏那地方,地廣人稀,車開始十幾個小時也見不到人,司機要是打個瞌睡,一不小心就衝出山崖了,連人帶車可不就回歸淨土了嘛,連屍體都不用找了,因為根本找不到。這種事故一年也不知道要發生多少,新聞都懶得報道了。”說到這裡,方措故意看了方子愚一眼,“不過你也不用太擔心,人死了以後,天上的兀鷲自然會發現,飛下來分食屍體,沒十幾分鍾,就剩下一副白森森血淋淋的骨架,你的靈魂就被兀鷲帶到了天上,就跟天葬一樣,下輩子就做個小牧民,也是殊途同歸。搞不好五六年後,還有禿頭喇嘛來找你,說你是什麼達×賴的轉世靈童。”
“誰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慘白地反駁。
方措相當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沒說你會做和尚,我只是在說那裡的習俗。”停了停,繼續用沒有起伏的聲音說:“據說藏區有一種旱螞蝗,平時只有牙籤粗細,等吸飽了血,卻比手指還粗,這種螞蝗最喜歡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發現不了,等晚上睡覺,一脫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螞蝗,你還不能用手抓,要用菸頭燙,如果剛好沒有菸頭,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連皮帶肉,螞蝗掉在地上蠕動,你一腳踩下去,鮮血四濺,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渾身哆嗦了一下,差點崩潰,“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點意外於小桃花眼輕易的妥協,房間裡靜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說認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後仰,一下子摔在床鋪上,兩眼呆呆地望著天花板,聲音裡充滿了水汽,“我媽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著說,“她跟我說去北京開個研討會,很快就回來,可我不相信,我覺得她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方措不知道該說什麼,他一直以為方子愚沒心沒肺的,也已經接受了父母要離婚的事實,誰知道在他幼稚甚至無理取鬧的表象下掩蓋了他一顆敏×感受傷的心。
他的眼睛還盯著書頁,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其實也不是很久吧,他還是個孩子,五六歲,瘦骨伶仃的像只小貓崽,女人穿一條連衣裙,紅色,如豔陽一樣刺眼,是記憶裡唯一鮮活的顏色。她俯下身,摸摸他的頭,跟他說:“你乖,媽媽很快會來接你的。”她轉身,裙角翩躚,他看著,只能看著,那一抹紅色和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起在記憶中遠去,模糊。她沒有來接他。
他覺得這一刻好像跟方子愚有了一種隱秘的感情聯絡,覺得方子愚其實也並沒有那麼討厭。
也並沒有那麼討厭的方子愚一個打挺,又重新坐了起來,仰頭愁眉苦臉的地對方措說:“你們真的不考慮換個正常點的地方嗎?遠的不說,三亞就不錯啊,陽光、沙灘、比基尼,還能潛水,搞得這麼極端,又不是失戀。”
第十一章
考試前兩天,小桃花眼忽然跟方牧說,他要回家了,不跟他們去旅遊了。
當時方牧正捏著小核桃吃,將核桃夾在拇指與食指關節之間,一用力,嘎嘣一下,堅硬的核桃殼就被他輕輕鬆鬆地捏得四分五裂,他將裡面的核桃肉挑出來,扔到嘴巴里,聽到方子愚的話,捏在手指間的核桃滑了一下,蹦了出去,一直蹲守在他旁邊的粽子敏捷地飛身一躍,將核桃叼在嘴裡,怕捱揍,飛快地奔出了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