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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嫌吵聲太大。中國的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容得下麻將卻容不下足球場。那兩次“新民晚報杯”就是在沒處可去的情況下報的名。參加“新民晚報杯”最頭疼的事情是要學校蓋章、班主任同意,真不曉得是校長、班主任在踢球還是我們在踢球。第二大頭疼的事情是取隊名,要讓人一聽就精神抖擻,像什麼“小白兔”隊、“大花狗”隊肯定是拿不出門的,對手看了會笑得影響比賽,“申花”隊被人先用了,叫“花生”隊也未嘗不可,什麼“超人”、“夢幻組合”都是拿得出門但叫不響的名字。我們球隊的名字就暫且不說了,以免貽笑大方。
“新民晚報杯”其實就是暑假裡沒事幹出場汗換個“國籍”而已,但是有些習慣在經歷了那麼多場比賽後始終不曾改變,像羅星中學晚鐘聲裡五角錢一瓶的汽水。
韓寒五年文集
文學啊文學
這個題目嫌大了。以往老師教導我們時說,寫文章切入口要小。題目開這麼大,必定談不透徹,除非我寫《中國文學史》,可是已經有遊國恩和駱玉明兩位教授編過兩部中國文學史,所以在此不談文學只感嘆文學。
前些日子,許多對我的評論都說我是一個對文學痴迷的孩子,那說明人們不瞭解我。我對足球痴迷,對籃球痴迷,對美術痴迷,對攝影痴迷,對旅遊痴迷,對吃拉麵痴迷,但不對文學痴迷。我覺得對文學痴迷未必是好事,就像對一個女孩子痴迷就不可能發現她的缺點。對文學要清醒,只要會寫字誰都可能是作家。是不是作家,二分靠才華,八分靠機遇。君不見如今中國文壇上這麼多寫文章狗屁不通或頂多剛通的所謂作家在矯情地虛偽地故作深沉地故作幽默地故作幼稚地賺稿費嗎?學餘秋雨的、學泰戈爾的,就沒一個自己的。
我在初中時,餘秋雨剛開始走紅。一個小子有一天宣佈說他在家苦練有果,把餘秋雨的文章學到了手。看他的文章只見鋪天蓋地的排比句和悶死人的深沉。那又如何,學得再像也就是餘秋雨風格,況且又學不像,頂多是個餘春雨或餘秋雪之類。不過那已經很令人欣慰了,至少還有人熱愛文學。
進了高中後,發現市重點裡喜愛文學的又少了一些,當然看瓊瑤的書例外。儘管瓊瑤和我遭遇相同,都留過級,但是這不能作為不討厭的理由。在留級者的隊伍裡,替留級族撐面子的恐怕只有黃永玉、蔡志忠和我了。只是我不懂,為什麼瓊瑤、黃永玉、蔡志忠和我都是搞文學或畫畫的,沒一個是數學家。
第一次高一,我們同班的同學沒有人在文學上有較高的覺悟,只有一個同學莫名其妙發表了一篇文章,是在一本雜誌的刊中報裡。文章是在初中寫的,幾經輾轉,有著和方誌敏《可愛的中國》一樣曲折的經歷,最終發表,雖然這篇文章毫無影響,發表和沒發表一個樣,但畢竟是處女作,令她難忘。
第二次高一時,遇上幾個志同道不合的人,一個叫金丹華,大名是在我剛進新高一寢室時聽到的。當時有人向我介紹一個語文甚是了得的小子,介紹時金丹華正背對著我,一副末世殺手的樣子,可謂神龍見尾不見首。令我汗顏的是,我把他的名字聽成“雞蛋黃”,頗為不尊。此人便是我的那篇《那些事那些人》中的“蚊子”。“蚊子”熱愛文學而且積極上進,嚴格要求自己,正朝著“四有”新人的目標大踏步。聽我一次寢室夜談後,他恨自己書讀得太少,便苦心鑽研各類書籍,成果喜人。從他口中冒出來的人名,我一個都沒聽說過,自卑不已。
另一個是八班的譚旭東,其貌不揚,像難民營裡跑出來的。原本是盧灣區的,自封盧灣老大,開口閉口髒話。一次聽說我會玩玩文字後,竟跑過來說要和我聯手寫小說。我說你連謄我的文章都不行,譚旭東竟說他發表過詩歌。我怎麼看他都不像個寫詩的。他拿來一樣珍藏的寶貝,是1998年上海版的《少年文藝》,詩寫一株水仙花,寫得挺像首詩。譚旭東對文學可以說是如痴如醉,整日構思文章,見我就說:“韓寒,你知道嗎?我寫了一篇關於你的文章。”見一次面說一次。他上次來我們寢室終於說了一點新鮮的東西,說“我發現所說的新概念大賽就是要以新取勝”,被我們異口同聲罵廢話。
譚旭東最近又有新詩問世,詩經“蚊子”之口傳入我的耳中,大意是這樣的:
每天晚上
我仰望著天空
飄渺的星空給了我無邊的思索
還有靈感
於是乎
我會寫幾首詩歌
於是乎
我的詩歌經常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