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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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感情習慣上的共鳴。
因此,對於風土人情之事,我們不能把我們日常生活之中的說髒話開除在外,就像我們的電影新增了一些髒話之後讓我們感覺更加真實和貼近生活一般——那不正是因為我們日常生活中充滿了髒話嗎?而且要知道,髒話是話之垃圾,但是我們每個人的生活誰沒有垃圾啊?更何況,現在大家都知道垃圾是一種放錯了位置的資源。我們既然每個人都有垃圾、都製造(吃喝拉撒)垃圾,我們怎能不承認垃圾的存在呢?我們對垃圾的無視真的可以使垃圾不存在嗎?就像我們今天不得不大肆宣揚治理汙染一樣——當時我們不就是視而不見才導致今天的嚴重苦果和惡果嗎?所以,對於話語之垃圾,也就是對於髒話,我認為,說髒話可以算作一種風俗,而且是一種很有交際力量、並且佔用了很多交際時空的風俗,並且髒話是一種增加感情親密度的催化劑。
入鄉隨俗的問題。對於這一點,我想到的是“俗”是什麼?“俗”對很多人來說,幾乎就是庸俗。而實際上,我的理解,我的理解也是基於對現實的觀察和再觀察得出的,我的理解就是,“俗”是一種大家都從事的事情,正是因為大家都做,從而讓大家都感覺不到新鮮感,給人一種呆板、頑固、不變、不能激起人興趣的事情。從而,入鄉隨俗也就是必須從事所入之鄉大家都從事的事情,如果一個鄉的人“罵”的風俗特別濃重的話,如果一個人不能承受,那麼這個人不可能被這個地方的人們所接受。因而,說髒話既然是一種大家都做的事情,甚至是每個人都做的事情,所以,我們需要承認說髒話的事實地位,說髒話就是一種風俗,而且是一種很有常規影響力的風俗。而且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有很多潛在的矛盾都是在說髒話的過程中消除的,大家如果不信,儘可以用統計學去統計一下哦,如果不對的話,再來找我啊!嘿嘿!
“俗”和“風”以及“風俗”,我都分別闡述了我的拙見,那麼,“俗風”呢?兩個字僅僅換了一下秩序,好像就完全變味了哎……俗風乃是庸俗之風爾。但是對此解釋能不能讓大家都接受也是一個問題,要想讓大家都接受,那就是有事實根據,而且事實根據是支援這個結論性觀點的。
俗風,也就是俗成了一種風,那麼是什麼可以稱為“俗”呢?我們是可以將它簡簡單單地理解為庸俗,但是,風俗卻是一種給人“似乎美好”的詞語,這可能是因為中文的意義多重性,但我認為這與事物本身的特質是有著巨大的關係的。
俗是一種習氣,俗就是大家都做從而讓大家都感到膩歪,但是要知道的一點就是俗不是錯誤,但是如果一個人生活在社會中,這個人有著“社會心”的話,這個人就會在意其他人對此問題怎麼看。
因此,當大家都膩歪了一個事情,而一個人還在從事,雖然從事實(物理實際)上講這個人並沒有犯錯,但是大家都不再承認、接受甚至都不允許這樣做,那麼這種做法雖然在物理事實上不錯,但是也會因為人是一種要在群體社會中生活的生物而不得不承認那種行為時錯的和不能再繼續從事或者只能死皮賴臉、或者只能地下從事的。
因而,人類在一起創造了一種超越物理事實的人化事實。“俗風”正是這種人化事實的一個獨特反應。說髒話是一種俗風,也是一種風俗,俗風與道德有關係嗎?如果有關係的話,我將說那是瞎扯。說髒話有可能冒犯道德,但是俗風絕不是道德問題。當然了說髒話只是俗風的一個方面,而且僅僅是其中一個方面。
那麼,說回來,說髒話既是風俗,又是俗風,而俗風增加了對風氣、習氣的人類接受與否的判斷,而風俗並沒有對此進行判斷。加起來一起理解的話,我認為,說髒話是一種風俗,而且是一種事實意義上的風俗,並且事實上是被人接受的風俗,只是人們為了面子或者很乾脆地——才發現的風俗。
(未完待續)
作者題外話:生在京城的人都知道,郭德綱的相聲,郭德綱說相聲可損人了,髒話相當之多,但是郭德綱為何能夠成功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在現實中,說髒話真的如宣傳中的那樣不能夠讓人接受嗎?經過仔細發現,好像不是,由此,我們得出了一個新的道理……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北京天上人間} 有償陪侍——治誰應該更重?
考察正義,一般要從人性的根源上考慮問題。而惡之果不是一方可以單獨創造出來的。
此番北京警方對天上人間等進行整頓。所普捕獲者為一些有償陪侍的女子,另外則是一些“購買者”,此外等待被起訴和整頓的環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