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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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車,有一突然而至之想法,這想法便是說髒話與風俗的關係問題。眾所周知,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地方的人是完全不說髒話的。那麼,說髒話是否是一種風俗呢?讓我帶領大家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第一,我此文之論點,於物質之場,眾所周知、大家深有感觸——那就是周圍總有人說髒話,甚至我們自己就被包括其中。
“說髒話”,這點對大家來說(這樣說,我可不是說大家必然都說髒話哦,我是指大家在生活中所得之感受),說髒話那幾乎是再司空見慣不過的事情。
但是,卻少有人把說髒話和風俗聯絡起來,尤其是我們的常知常覺告訴我們:風俗都是一些好的東西,就像道德一樣。但是果真如此嗎?
今天啊,開題第一篇,我提出這個論點,供大家討論。我提出這個論點,並不是有意而為之,而是我的靈感所致,我偶然捕獲爾。
當然啦,這個論點一提出,這其中就勢必有爭論,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更是人之常情所致,但並非人之常理所為噢。哈哈,我呢,第一位要做的、要宣告和要承諾的就是包容爭論——包容任何一種爭論。
大家啊,儘可放心地參與討論,但是我們討論髒話,但是不可在此公共場合——原因很簡單,大家畢竟是“陌生人”——雖然我們有思想的交流,但是我們並無近身的接觸(人是靈肉共同體),要是熟人我們罵幾句其實也無所謂的,但是為了維護公共道德,我們可以討論,但不可以彼此辱罵,這是參與討論之原則。
在整篇文章中的探討過程中,大家儘可以相信我的包容動機和態度。要知道我此論的立場就是把說髒話“納入”(事實上就是,我只不過是發現而已)風俗之中,因而,大家儘可以對我的觀點進行反駁和批鬥,我都是可以接受的,我所期待也正是來自各顆真摯而美麗之心靈的不同之聲音。
那麼:我提出我的拙見,看大家有何高見之處,共同分享。
首先,風俗是什麼?我們誰能給出一個定義,而這個定義一定就可以用善惡劃分出來——如果你可以,你通常是這樣理解的嗎?還是因為參與討論,和我的想法不同才這樣有意而為之,而把事實真相於不顧?在我看來,風俗是一種大家之間彼此共同承認的、具有長期穩定性的情感交際氣氛,是一種集體表現出來的具有動態穩定性的“眾性習慣”——與個體習慣有別。
因此,風俗並不是一個道德的事情,只是我們更多的時候,都願意把好的事情說出來,而把壞的事情隱藏起來罷了。我們大家在一起的時候,要把整個集體的“表徵”說出來的時候,更是如此,誰也不願得罪所有的人——但是注意啊,我可不是要得罪您們所有人啊,我只是想讓大家加速思想學識之演化——以致每個人都能站在堅實的現實之上成為超人的一個思考者而已,我無意得罪任何人,我所做的只不過為人類的思想開拓疆土和空域而已。
那麼,介於此,我就事論事,不涉及對任何人的權力爭端和冒犯。也請各位包容此論點的爭議性。
我繼續第一點論述,風俗由此無善無惡,並不具有道德屬性,這是從事實上來講的,因為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周圍的人之中總有人說髒話,而且我們幾乎也是以容忍的態度接受的,甚至我們有時也是說髒話的。並且在我們與眾不同之中國還有一個不同之處,那就是——說髒話在一定情形下幾乎可以說明兩個(或者更多)人之間關係的親密程度,一般完全陌生的人之間是很難對對方說髒話的,即使兩個人之間出現矛盾,更多的結果也是拳腳相加,而不是口舌之爭。這些事實說明一個問題就是說髒話的的確確是一種風俗,而且是與交際密切相關的風俗。當然了,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民族是不說髒話的。不信,你儘可以去考察。
第二點,我們現世的算不算風俗?我們對風土人情又是怎樣理解和定義的呢?尤其是入鄉隨俗又是怎麼個意思和內涵呢?更進一步,“風”是什麼,“俗”是什麼,“風俗”和“俗風”又是什麼?
我認為呢,我們現世的一些東西也是風俗,而且是我們經歷並且參與創造、而且我們也同時被創造的風俗。至於風土人情呢,我認為,風首先是說明一個地域性的問題,而且從此面上看,風幾乎沒有不到之處,因而,風土人情是說,這種感情認知在這個地方是普遍的,是一種通用的具有感染力的東西,“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說的就是這麼回事——甚至有種情況就是你在外地,聽到一個老鄉罵別人,你都會感到很欣慰,而不是直接就很憤慨,因為相同的、相通的事物和東西總讓我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