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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消費維權真的就可能成為一句空話。”的“消費者維權明星人物”口中說出,受害消費者又是什麼感受?在身體受到極大創傷之後,心靈所受創傷無可言喻!
這一切,當然都只是為了讓蜀國演義這個闖禍後力圖鑽法律漏洞少支出一些違法操作的成本,單單作為一個律師的本分來說,實在是無可厚非。
但身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的邱寶昌這樣做,對中國消費者維權的大環境的破壞是顯而易見的。其不妥當性和給社會造成的巨大不良影響將要延續許久!正由於邱寶昌律師站在商家這一方,不法商家的違法成本低了,而受害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更加高了。這就是事實!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所幸,邱寶昌“大律師”露出了自己的真實面目。為消費者權益奔走?邱寶昌忘了自己從“消費維權”中得來的“崇高地位和身份”。邱寶昌內心是否也認同“老鼠哲學”?他也是一個偽裝得極好的“老鼠哲學”追隨者?
作為個體力量非常薄弱的消費者,中國消費者維權這鍋老火粥本來就熬得慢,而邱寶昌律師此舉,難道不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有人形容邱寶昌此舉為求報償,其實求報償倒是天經地義,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邱寶昌靠“消費者維權"成名,有了些名氣之後就和消費者站在對立面打官司,賺取“蜀國演義”的律師費。豈非有“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之嫌?求飽而為娼,是忘了孔夫子教誨的“君子食無求飽"的古訓。更何況依靠“消費者維權”成為半調子名人的邱寶昌這麼做,顯然實在太貪心了。當然,我們不能夠認定為蜀國演義餐廳辯護就是“做婊子”,這麼說不公道。
“做婊子”的人和“立牌坊”的人是價值觀相對立的,邱寶昌的行為恰巧正與這句俗語對應。這恐怕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網友評論(節選):
王建(2007…07…25 14:37:19)
離開這個環境吧,從內心來講,我還是希望大哥回到那個美麗的海邊,看雲捲雲舒,總好過這個五濁惡世。有點遁世了……
網友(2007…07…25 14:49:22)
絕對支援你和姦商、黑心律師鬥爭到底!
網友(2007…07…25 16:18:18)
法制制度的不健全就是這樣!對於相關事件有關部門是否應該加以關注?
倪家少爺(2007…07…25 18:15:03)
在我國許多人看起來道貌岸然,其實狼心狗肺,有什麼可奇怪的?
慕瑤(2007…07…26 10:24:35)
從你提到的種種背景來看,邱和消協搭上關係已久,想必上上下下都堪稱兄道弟,如今羽翼漸豐,自不用再把區區幾個消費者看在眼裡。唉,如果《新聞夜話》還在,一定要把你和邱大律師兩人同時請進演播室,相信我們一定能做到讓“上帝的歸上帝,愷撒的歸愷撒”。
認、忍、仁(2007…07…26 15:07:40)
算了吧,這就是中國的現實,你就算是魯迅,你的筆也*不了他!這是大勢!世道壞了,人都要想辦法活下去,邱寶昌也不例外,等時候到了,總會有一天收拾他的。吃虧就是賺便宜,認、忍、仁!這就是做人的法則,饒恕這些沒有覺悟的人吧!
網友(2007…07…26 15:12:21)
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用這種人做“主任”,那就褻瀆了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在人民心中的神聖地位,乾脆別辦消費者權益保障委員會了!領導都這樣,可悲!可恨!
網友(2007…07…26 15:12:59)
邱寶昌只需要辭掉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的職務,我對他便毫無意見!
十日花(2007…07…26 22:49:57)
中國的公道迷路了。
hjlawyer007(2007…07…31 11:59:36)
再次嚴正警告楊仿仿先生必須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立即刪除包括但不限於部落格上及由部落格擴散至其它網站和媒體上對邱寶昌先生侮辱、誹謗的資訊;並向邱寶昌先生公開賠禮道歉。
四海之外(2007…07…3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