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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則是生活條件獲得實質性改善。
一種是有的人認為目標是實現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是實現了的夢想,激動人心,令人振奮。這種人從一開始就選擇自己喜歡並對自己有意義的事情去做,實現自己的目標。隨著時間的推移,你獲得了經驗和技術,精於此道。因此你有更多的機會去做這些能證明自己價值的工作。你的生活會越來越充實,你的滿足感會越來越強。另一種是有的人認為目標是對必須要做的事情的設定,就是按照社會教會你的去做,實現別人的目標,雖然你並不喜歡,慢慢地日積月累,你可以獲得經驗並把它做得很好。因此你將有更多機會去做諸如此類的工作,你升職、做老闆,成為CEO。所有人都以你為榮,希望你做更多你不喜歡、也不適合的工作,你感到生活變得越來越沒意思,對自己也越來越不滿意。甘地說,只有充滿快樂的工作才有意義。
有時候,關於生活目標的兩個選擇的想法使人們感到沮喪、迷茫。這些不好的感覺都源於人們自身沒有把握自己的目標,我們總是能夠不時瞥見它的蹤影,但是隻有它出現時集中精力,我們才能抓住它。
目標的生活原則就是“做你喜歡的,喜歡你做的”。你必須尋找並走自己的路。這樣你才會進入信念、成功的軌跡。
我們小時候通常會遵循別人的路,它一般來自父母或者某種傳統。周圍的人給我們做了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