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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遠當孫禹新還是當年那個活潑單純的男孩子,殊不知這幾年裡驚天動地的變化,是光從外表看不出來的。荒腔走板的少年歲月裡,命運的手掌翻雲覆雨,將他引向另一條路途。
10
【這一切都像是種子,被掩埋在土壤裡的時候,你不會知道他們。然而種子就是這樣,只有埋葬了,才會有生機。】
午夜的GAY吧,總少不了聲聲色色的放縱歡愉,酒池肉林。
任遠一推開酒吧的門,迎接他的不單單是裡面震耳欲聾的音樂,更是兩個倚靠在過道口熱情接吻的男人。
明明自己才是旅客,卻還要在半夜擔負起找小表弟回家的重任。電話打了不知多少個,最後終於被一個陌生男人接聽起來:“喂?找禹新?你哪位啊?”
任遠定了定:“我是他哥。”
隨後就被告知了一個陌生的門牌號。
酒吧坐落在相當隱秘的位置。計程車停在路口之後再向弄堂裡走,才發現是個現代味極濃的酒吧。推門而入,一眼望見舞池內外都擁擠地不像話,簡直就是群魔亂舞。
他在阿姆斯特丹過了這麼多年,沒有理由被這樣的陣勢嚇退。
男人和男人親熱在阿姆斯特丹午夜的街道隨處可見。還記得翁曉晨那個妖孽曾經醉倒在GAY吧,還是自己去拖他回家的。
任遠勉強從人堆裡向裡擠。皺著眉頭沉默不是因為沒見過這樣的場面,只是想不明白為什麼孫禹新那傢伙會在這種地方。
艱難地在酒吧裡找到他的時候,腰上屁股上已經不知被多少無形的手吃了豆腐。甚至還有男人攔在半路,邀他喝酒。任遠退開半步來避開曖昧的距離,禮貌地拒絕:“抱歉,借過。”
在見到醉了的孫禹新時,任遠額上的青筋頓時清晰起來。
喝醉了發酒瘋的人他不是沒見過,反正習慣替翁曉晨那傢伙收拾爛攤子早已見怪不見。可是,當他看到喝得滿臉通紅的孫禹新依在西裝革履的男人懷裡猜拳,輸了就又是罰酒又是熱吻的時候,就再也無法冷靜。
“喂!”二話沒說,立刻上前一把把他拽起來。
那個人醉得稀裡糊塗,“……唔?”
“你夠了沒有?”任遠惡狠狠的語氣眼下對那個酒鬼絲毫不起作用,反倒是那個看似成熟多金的男人站了起來:“不好意思,請問你是哪位?”
“我想他今晚喝過了,我來接他回家。”
男人好像恍然大悟,“……喔,剛才打電話來的是你?”
被反問的感覺很不好,任遠用最後的耐心解釋道:“是。”
“他並沒有提過今晚有人來接他,恐怕你要失望了。”男人走過來將孫禹新重新拉回懷裡,眼睛危險地眯了起來。緊緊攬住他肩膀的左手無名指上,戴著一枚戒指。
任遠頓時像是意識到了什麼,急躁著:“他已經醉了,我必須帶他走。”
男人對驟然降到冰點的氣氛毫不在意。文質彬彬的表面並不能掩蓋他眼神中透露出的危險資訊,“你預備帶他去哪裡?你家?還是賓館?”
一句話,毫不隱晦地解釋了自己和孫禹新的關係。可男人手指上的婚戒卻還是張牙舞爪地炫耀著男人的婚姻狀況。
“這和你沒有關係。請你以後不要再來騷擾他。”
任遠無心顧及旁人的頭來異樣的眼光。在直刺耳膜的音樂聲和這魚龍混雜的境況下,他現在只是一心想要帶孫禹新離開這個地方,給他灌幾桶冰水好讓他清醒,然後再給他兩拳,聽他的解釋,究竟和這個戴著婚戒的男人纏上了怎樣的關係。
氣氛僵持不下,可外人看來,這不過只是一場酒吧裡並不少見的戲碼而已——情敵見面,分外眼紅。來來去去,不過就是那麼些爛俗的故事。
酒吧裡的一首勁歌停下,任遠忽然注意到那個熟悉的人從DJ臺上走下來。好像是被邀請來串場,一下來就和幾個同行喝在一起。
兩天前,他接到了PISTOL RECORD的簽約電話。事實證明,一週前在BLEIB遇上的陌生男人確確實實是PR的人。憑藉自己的技術和在電視臺的工作經驗,駱喬川很可能成為一名製作人。更重要的是,他將會有一個讓所有人眼紅的東家。
“誒,有好戲看嗎?”一起來為他慶祝的人群中,有人小聲地起鬨。
“是他噢。”黎昕站在駱喬川的身邊,不知所謂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駱喬川悶聲,看著明明已經出離憤怒的任遠壓抑著心中的怒火和對面陌生男人對峙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