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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由於環境惡劣、時勢兇險、情緒低落、精神苦悶等多種因素交相煎迫的結果。其所惡有甚於死者,則殺身以成仁,捨生以取義。毫無疑問,王國維心目中的“仁”、“義”與諸君子所持守的“仁”、“義”大相徑庭。在同樣的處境下,他毅然尋死,而諸君子則奮然求活,完全由價值取向和精神韌度決定,無所謂誰高尚誰庸常,褒美一個,貶低一群,更無必要。《清史稿》的作者將王國維列入“忠義傳”,而不是“儒林”或“文苑”,自有深意存焉。
自沉之謎(2)
尸諫說 金梁力主此說,此說由殉清說派生而出。他在《殉節記》中寫道:“公殉節前三日,餘訪之校舍,公平居靜默,是日憂憤異常時,既以時變日亟,事不可為,又念張園可慮,切陳左右請遷移,竟不為代達,憤激幾泣下……”當時溥儀蟄居天津張園,鄭孝胥等數位親信環侍左右,羅振玉、王國維等遺老根本無法接近,更別說進言獻計,遜帝受奸小包圍,不顧危險,不謀進取,王國維對這種情形充滿憂慮,卻又無可如何,便採取尸諫的極端方式去激醒溥儀,這一邏輯推理未免失之簡單。
逼迫而死說 鄭孝胥、溥儀、郭沫若等人力主王國維受羅振玉逼迫而死說。此說的源頭當是鄭孝胥,鄭孝胥與羅振玉交惡,於是借王國維自殺放出冷箭,不僅令遜帝溥儀深信不疑,還使歷史學家郭沫若信以為真。傳言說,羅振玉與王國維同在日本時,即合作做過生意,饒有盈利,王國維名下分到一萬多元,但他並未收取,存放在羅振玉的賬號上,其後羅振玉做投機生意,大折其本,王國維的一萬多元全打了水漂,他還欠下一屁股債務,單是償還利息一項,就差不多要耗去他在清華國學研究院的四百元月薪,王國維自感經濟上沒有出路,便投水自盡。另有傳言,紹英曾託王國維變賣清宮流出的字畫,羅振玉將這樁美事包攬下來,可是出貨之後卻將所得款項(一千多元)悉數扣留,作為歸還的債款,王國維極愛面子,無法向紹英交待,索性跳了昆明湖。此外還有傳言,王潛明死後,羅振玉為女兒向王國維索要每年二千元生活費,使王國維無力招架。逼債說在情理上很難站得住腳,羅振玉識拔王國維於上海東文學社,當時王國維二十二歲,羅振玉三十三歲。羅氏之於王氏,猶如伯樂之於千里馬,他對王國維的學術研究多有幫助,還解除了王國維在生計方面的窘困。羅振玉經商有道是不錯,但總體而言,他是一位頗具素養的學者,不是那種鑽進錢眼就出不來的市儈,他研究學術,從來不吝嗇銀錢,他向王國維逼債,純屬無稽之談。王國維的幼女王東明曾作證,羅振玉與王國維之間沒有任何債務糾紛,王國維從未經商,也沒有倒騰過字畫古董。王國維自盡後,羅振玉追悔莫及,他曾在旅順對錶兄劉蕙孫說,“我負靜安,靜安不負我”,自咎之情溢於言表。
由羅振玉逼債說更衍生出王國維早年為羅振玉捉刀寫書說。郭沫若、傅斯年等人斷定《殷虛書契考釋》的真作者是王國維,陳寅恪曾向傅斯年透露羅氏用四百元買斷此書的著作權,只因王國維性情厚道,“老實得像香腸一樣”,急於報恩,便讓羅振玉獨享其名。陳寅恪確曾在輓詞中有所暗示,“以朋友之紀言之,友為酈寄,亦待之以鮑叔”。酈寄騙呂祿出遊,使周勃乘隙潛入北軍,盡誅諸呂,是賣友的典型人物。在陳寅恪眼中,羅氏為人竟如是不堪!王國維死後,古器大出,羅氏卻反而擱筆,偶輯大令尊,居然不及初學水平。羅氏晚年學力大退,著書立說,與早年自相矛盾,令大學者楊樹達疑竇叢生:“一人著書,竟自忘其前說,雖善忘不至如此。”多年後,陳夢家購得《殷虛書契考釋》的原始手稿,證明作者實為羅振玉,此說才不攻自破,歸於平息。
為求思想自由、精神獨立而死說 陳寅恪力主此說。應該看到,他的觀點前後有不小的變化,起初他在悼詩中認為王國維之死旨在殉清,“敢將私誼哭斯人,文化神州喪一身。越甲未應公獨恥,湘累寧與俗同塵?吾儕所學關天意,並世相知妒道真。贏得大清乾淨水,年年嗚咽說靈均。”其後深入思量,他認為殉清一說太窄狹,不足以彰顯王國維的精神境界,於是改造前說,作出新的推斷和進一步的發揮。王國維素以學術為性命,他的死旨在殉中華傳統文化。陳寅恪在《王觀堂先生輓詞序》中寫道:“凡一種文化值衰落之時,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現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則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達極深之度,殆非出於自殺無以求一己之心安而義盡也。……蓋今日之赤縣神州值數千年未有之巨劫奇變;劫盡變窮,則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與之共命而同盡?此觀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