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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是臺灣的戒嚴令實施長達四十年之久,在這一點上,國民黨可謂創下世界紀錄,應該賣給金氏(吉尼斯)年鑑。
問:您對於戒嚴期間所謂“###”有何看法?
柏楊:以政治理念而被囚禁的人,不管扣到頭上的是什麼罪名,都是###。###和刑事犯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是為了別人的利益,或是為了其所信仰的政治理想;後者則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國民黨叛亂罪的刑罰,最輕的是七年有期徒刑,最重的是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是如果被認定加入了叛亂組織且有叛亂的行為,卻是唯一死刑。例如,某人五歲時參加過共產黨兒童團,今年他八十八歲,說了一句批評蔣家的話,就是唯一死刑。然而最使人震撼的,卻是有些人在服刑期滿釋放後,依然被軟禁。軟禁比判刑更可怕,判刑總有一個期限,連無期徒刑也有可能減刑、大赦,而軟禁卻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著離開牢獄,因為他沒有判刑,所以“減刑”、“大赦”都輪不到他,這是國民黨蔣中正、蔣經國父子最大的罪行之一。
問:解嚴之後,臺灣社會上出現許多“街頭抗議”事件,對此您有何看法?
柏楊:目前的街頭抗議雖然容易發生衝突,但我們並不需要憂心忡忡,應用平常的眼光看待,與西方國家幾百年的示威遊行歷史相較,臺灣的民主政治現在只不過剛剛萌芽,就好像一個剛要學走路的小孩,重心不穩時,總會跌倒,因而對於衝突事件的發生,實不足為奇。等到人民的法治水準達到某個程度,暴力行為就難獲得支援。
西方國家的抗議方式,通常是手中高舉著牌子,把自己不滿的理由適度表示出來,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痛苦,而不是要製造別人的痛苦,如此才能得到大多數人民的同情。至於西方國家的政府對於抗議事件,並非全部接受,他們會先請學者專家來評估衡量整體事件,如果認為要求不合理,政府不會屈服。
問:解嚴後報禁隨之解除,對於執筆者有些什麼影響?
柏楊:戒嚴期間,每個人(包括編輯、記者、作家)心裡,都有一個小型警備司令部(我們稱之為“小警總”),都非常小心翼翼地保持自己的警覺,自我設限於一定的文字範疇。但往往事與願違,常有意外情況發生,碰上地雷。譬如,撿字工人一不小心便會把“中共”撿成“中央”,類似這種錯誤,警備總部與特務機關,絕不寬恕,最幸運的結果是被認定“為匪宣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人已經夠特別小心謹慎的了,但是仍然不可避免鋃鐺入獄。
解嚴之後,陰霾仍深植於部分文化人心中,他們驚魂不定、觀望疑懼,認為國民黨的解禁措施只不過是暫時現象,都不敢輕易地拋開心裡的“小警總”;而另一部分人士則因長期的壓抑,一旦解開枷鎖,就如同脫韁的野馬,飛奔騁馳,寫出來作品的激烈和高姿勢,往往超過正常社會的正常抗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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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法律(3)
問:您對於目前翻案風波之盛行,有什麼看法?
柏楊:我贊成翻案,目的是要使真相大白。對於被處死的人雖然不能復活,但活著的人卻可以因死者的沉冤得伸而獲得再生。人民有知的權利,只有使人民知道冤獄的真相,才有可能防止以後再發生同模式的冤獄。所以對於翻案,任何人都不必擔心,除非他是製造冤獄的主兇或幫兇!
問:我們的法律是否制定得不夠完善,您有何看法?
柏楊:國民黨政府制定了全世界最完整的“刑事訴訟法”。但是在特務和昏聵卑怯的法官手中,卻沒有效果!因為特務和昏聵卑怯的法官先生,破壞了它。
中國人喜愛弄權,政治領導人物尤其喜愛弄權,這是傳統文化中最大的病毒。舉一個例子,比如說,蔣中正制定法律,不準在客廳裡小便,但他自己卻偏偏在屋角撒泡尿,表示他不同凡品。想要革除這種惡習,每個人必須有法治觀念,和有道德勇氣保衛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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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鐵不成鋼·不滿都是愛(1)
——走在歷史與政治鋒口的柏楊
訪問者苦苓先生、洪惟勳先生
文載1988年9月臺北《漢》雜誌
在柏楊的觀念中,人民才是主體,國家只是為了增進個人幸福而存在,所以大前年(1984年——編者注)他在美國愛荷華訪問時,才會說:“不要祖國強大,只要人民幸福。”
“醒握天下權,醉臥美人膝”,古今多少豪傑,似乎都逃不出這種伊藤博文式的“